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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委書記監委主任上兩會:提升反腐敗工作法治化規范化水平

2019年03月11日09:46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原標題:提升反腐敗工作法治化規范化水平

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懲治腐敗,是全面從嚴治黨和全面依法治國的必然要求。去年3月,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這是反腐敗工作法治化的重要裡程碑,為監察機關履行職責、開展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同月,國家、省、市、縣四級監委全部完成組建,與紀委合署辦公,全面履行紀檢監察兩項職責。

一年來,各地紀委監委合署辦公之后,如何實現紀法貫通、法法銜接?兩會期間,記者採訪了四位參加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的紀委書記、監委主任。

廖建宇代表:完善統一決策、一體運行的執紀執法工作機制

“制定監察法加速了反腐敗工作規范化法治化進程。”全國人大代表,遼寧省紀委書記、監委主任廖建宇介紹,該省深入貫徹實施監察法,扎實推進業務流程再造和建章立制工作,完善統一決策、一體運行的執紀執法工作機制,實現紀法貫通﹔構建了紀檢監察機關與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多環聯動、密切配合的工作機制,實現法法銜接。“通過強化紀法協同,確保讓違紀者受到黨紀處分,使違法者受到法律制裁,提升了反腐敗工作法治化水平。”

遼寧堅持把監督挺在前面,強化紀律監督、監察監督、派駐監督、巡視監督協調聯動,切實把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去年,該省堅持執紀執法同向發力,全要素運用12項調查措施,精准有力有序懲治腐敗。廖建宇代表向記者列舉了幾個數字:2018年,遼寧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處置問題線索61892件,立案24365件,處分20298人,其中,廳局級干部145人。

傅奎代表:嚴把事實關、程序關和法律適用關

“過去的行政監察和黨內監督不同步,還有部分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處在監督之外。監察法實施后,把這部分人統一納入了監督范圍,消除了監督盲區。”全國人大代表,湖南省紀委書記、監委主任傅奎表示,對一些過去管不到、不好管的公職人員,如國有企業和公辦學校、公辦醫院中的非黨員管理人員等,現在均能夠有效對其實施監督。

湖南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在實踐中嚴格執行監察法和監督執紀工作規則,堅決按法定權限、規則和程序開展審查調查,嚴把事實關、程序關和法律適用關。“依據監察法賦予的監察權限,工作手段更加有力,依規依紀依法履職的意識也進一步增強。”傅奎代表表示,監察體制改革后,從單一執紀到既執紀又執法,紀檢監察工作的法治化規范化水平顯著提升。2018年,湖南省紀委監委移送省檢察院的職務犯罪案件,沒有一件退回補充偵查。“監察法的實施,進一步加強了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提升了治理腐敗的效能。”

王擁軍代表:實現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

“監察法把黨中央關於創新和完善國家監察體制的改革決策轉化為法律制度,實現了監察工作理念思路、體制機制、方式方法的與時俱進。”全國人大代表,西藏自治區紀委書記、監委主任王擁軍認為,監察法補上了反腐敗國家專責機關和反腐敗國家立法不完備的短板,確保了監察工作依法運行。

監察體制改革后,西藏在黨內監督全覆蓋的基礎上,精准確定監察對象,結合當地工作實際,實現了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王擁軍代表建議,完善與監察法相關的配套法律法規,全國人大和國家監察委員會加強監察領域重大問題立法研究,加快相關工作立法進程,早日出台政務處分法、監察官法以及監察機關監督執法工作規定等相關配套法律法規。

劉昌林代表:依規依紀依法履職,打造鐵案工程

嚴格依規依紀依法履職,是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反腐敗的必然要求。“我們嚴格按照監察法行使職權,嚴把事實關、証據關、程序關和條規法律適用關,打造鐵案工程。”全國人大代表,甘肅省紀委書記、監委主任劉昌林告訴記者,監察體制改革以來,甘肅查辦案件質效大幅提升。

據介紹,該省紀檢監察機關去年共處置問題線索30610件,立案8883件,給予黨紀政務處分10681人,同比分別增長39.3%、24.4%和19.9%。立案調查職務違法犯罪案件754件1062人,移送審查起訴231人,提起公訴132人。

“與此同時,著眼於實現紀法貫通、法法銜接,甘肅省紀委監委單獨或會同政法機關制定《執紀監督監察工作辦法》等制度59項,制定常用文書87類103種,實現執紀執法工作有機融合、監察程序與司法程序有序銜接。”劉昌林代表說。(記者 李玉長)

(責編:扶婧穎、李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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