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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紀委三次全會工作報告點名的四大問題事件,背后有哪些深刻教訓?

2019年02月22日08:28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原標題:中央紀委三次全會工作報告點名的四大 問題事件,背后有哪些深刻教訓?

2月20日,十九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工作報告全文公布。其中,提到了四大問題事件。報告為何對這些問題事件進行點名?其背后都有哪些教訓?讓我們一起來看一看:

秦嶺北麓西安境內違建別墅

十九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工作報告:堅持從政治紀律查起,徹底查處秦嶺北麓西安境內違建別墅整而未治、陽奉陰違的問題,發揮警示教育作用。

存在問題:習近平總書記對秦嶺北麓西安境內違建別墅問題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但陝西省、西安市時任黨政主要負責同志,沒有深刻理解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的政治內涵,把落實工作等同於批文件、報材料,甘當甩手掌櫃,胸中無數、失管失控,犯了典型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毛病。西安市、區兩級干部上行下效,在2014年的整治和后來的歷次“回頭看”中,弄虛作假、敷衍應付,使本該由陝西省委領導、西安市負責的整治工作亂象叢生、腐敗橫行,造成了極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深刻教訓:秦嶺北麓西安境內違建別墅問題,既是近年來嚴重破壞生態環境的典型,也是有關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嚴重違反政治紀律、政治規矩的典型,教訓十分深刻。政治紀律是具體的而不是抽象的。各地區各部門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務必把自己擺進去,舉一反三、引為鏡鑒,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覺悟,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始終把嚴守政治紀律、政治規矩擺在首位,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以實際行動踐行對黨忠誠。

湖南洞庭湖違規違法建設矮圍

十九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工作報告:立足職責定位,參加調查督辦湖南洞庭湖違規違法建設矮圍……等背后的責任問題、腐敗問題、作風問題。

存在問題:2001年以來,湖南省沅江市私營企業主夏順安通過違規承包並非法修建矮圍將下塞湖佔為己有,從事非法捕撈養殖、盜採砂石等活動,嚴重影響行洪安全,破壞洞庭湖生態。2014年3月,湖南省國土資源廳通過遙感衛星發現下塞湖非法矮圍后,湖南省委、省政府多次作出部署,開展專項整治。對省委、省政府三令五申的整治要求,省畜牧水產局、省水利廳、省林業廳等省直部門和益陽、岳陽兩地市縣黨委和政府及有關部門態度不堅決、行動不積極、履職不到位,少數領導干部甚至嚴重違紀違法、失職瀆職,充當違法行為“保護傘”,致使下塞湖矮圍問題長期得不到有效整治,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深刻教訓:下塞湖非法矮圍問題是一起嚴重破壞生態環境和國家公職人員嚴重失職瀆職、違紀違法的典型案件。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干部必須堅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引領,堅定不移貫徹新發展理念,牢固樹立正確的發展觀和政績觀,堅決摒棄以犧牲生態環境換取一時一地經濟增長的做法。各級黨委、政府主要領導要切實履行本行政區域生態環境保護第一責任人的責任,督促相關部門各司其職、各盡其責。要用好“問責”利器,對造成生態環境損害負有責任的領導干部必須嚴肅查處問責。要舉一反三,堅決打好三大攻堅戰,對各種違法違規行為堅決果斷處置,尤其要打破關系網和利益藩籬,打擊背后的黑惡勢力和“保護傘”,不達目的決不收兵。

京津冀違建大棚房

十九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工作報告:立足職責定位,參加調查督辦……京津冀違建大棚房……等背后的責任問題、腐敗問題、作風問題。

存在問題:近年來,京津冀地區持續開展“大棚房”專項整治。但嚴查之下,一些地方仍在悄悄開發、銷售“大棚房”,反映出相關地方和部門工作作風不硬、整治流於形式,使“大棚房”問題死灰復燃。2018年8月,自然資源部通報稱已聯合農業農村部對京津冀三地初步排查,發現違建“大棚房”項目2799個,涉及土地面積9869畝,集中分布在京津郊區和河北環京市縣。“大棚房”佔用的土地70%是耕地,其中也有永久基本農田,如不及時制止,將對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造成沖擊,有些還侵害公眾合法權益,影響社會穩定。

深刻教訓:“大棚房”亂象的出現及反彈,相關監管部門失職失責、作風漂浮、不擔當不作為是主要原因。根治“大棚房”亂象,要通過嚴問責喚醒責任擔當,要揪住“大棚房”問題發生、發酵、整治、反彈等各環節中失職失責行為和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窮追猛打。此外,還要明晰責權、制定清單、細化要求、明確時限、落實到崗到人,避免泛泛布置,防止面上熱熱鬧鬧,落到細處推諉扯皮的問題。耕地保護事關國家糧食安全、生態安全和社會穩定,始終是國計民生的頭等大事。各級黨委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樹牢“四個意識”、堅決做到“兩個維護”,扎扎實實抓好整改﹔紀檢監察機關要立足職責定位,做好監督的再監督,以嚴肅問責剎住整改“假把式”,督促整到底、改到位。

長春長生公司問題疫苗

十九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工作報告:立足職責定位,參加調查督辦……長春長生公司問題疫苗等背后的責任問題、腐敗問題、作風問題。

存在問題:長春長生公司問題疫苗案件是一起疫苗生產者逐利枉法、違反國家藥品標准和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編造虛假生產檢驗記錄、地方政府和監管部門失職失察、個別工作人員瀆職的嚴重違規違法生產疫苗的重大案件,情節嚴重,性質惡劣,造成嚴重不良影響,既暴露出監管不到位等諸多漏洞,也反映出疫苗生產流通使用等方面存在的制度缺陷。

深刻教訓:疫苗關系人民群眾健康,關系公共衛生安全和國家安全。要舉一反三,重典治亂,去疴除弊,加快完善疫苗藥品監管長效機制,堅決守住公共安全底線,堅決維護最廣大人民身體健康。要完善法律法規和制度規則,明晰和落實監管責任,加強生產過程現場檢查,督促企業履行主體責任義務,建立質量安全追溯體系,落實產品風險報告制度。對風險高、專業性強的疫苗藥品,要明確監管事權,在地方屬地管理的基礎上,要派出機構進行檢查。要加強監管隊伍能力建設,盡快建立健全疫苗藥品的職業化、專業化檢查隊伍。要提高違法成本,對那些利欲熏心、無視規則的不法企業,對那些敢於挑戰道德和良知底線的人,要嚴厲打擊,從嚴重判,決不姑息。對涉及疫苗藥品等危害公共安全的違法犯罪人員,要依法嚴厲處罰,實行巨額處罰、終身禁業。要加強干部隊伍建設,激勵擔當作為,切實履行職責,對失職瀆職行為嚴肅問責。(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段相宇 整理)

(責編:扶婧穎、李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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