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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紀委三次全會工作報告點了哪些大“老虎”

2019年02月22日08:24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原標題:中央紀委三次全會工作報告點了哪些大“老虎”

黨的十九大以來,全面從嚴治黨持續發力,正風反腐力度不減,奪取了反腐敗斗爭壓倒性勝利。2月20日,十九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工作報告全文公布。其中,提到了十隻大“老虎”,報告為何對他們進行點名?這些大“老虎”身上存在哪些問題?讓我們一起來看一看:

孫政才

十九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工作報告:堅決肅清孫政才惡劣影響。

孫政才的行為完全背離了黨性原則,嚴重違背了黨中央對高級干部提出的政治要求,辜負了黨中央的信任和人民的期待,給黨和國家事業造成巨大損害,社會影響極其惡劣。

2017年7月24日,中共中央決定,由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對第十八屆中央政治局原委員、重慶市委原書記孫政才立案審查。

2017年9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並通過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關於孫政才嚴重違紀案的審查報告》,決定給予孫政才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魯煒

十九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工作報告:嚴肅查處魯煒等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的兩面派、兩面人。

魯煒身為黨的高級干部,理想信念缺失,毫無黨性原則,對黨中央極端不忠誠,“四個意識”個個皆無,“六大紀律”項項違反,是典型的“兩面人”,是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知止,問題嚴重集中,群眾反映強烈,政治問題與經濟問題相互交織的典型,性質十分惡劣、情節特別嚴重。

2017年11月21日,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紀委對中央宣傳部原副部長、中央網信辦原主任魯煒嚴重違紀問題立案審查。

2018年2月13日,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魯煒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有關國家機關依法處理。

蒲波

十九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工作報告: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根據巡視移交線索查處了蒲波、曾志權、吳湞等案件,巡視利劍作用充分彰顯。

蒲波身為黨的高級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毫無黨性原則,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腐化墮落、沉迷賭博,亦官亦商、“親”“清”不分,嚴重破壞任職地區的政治生態,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是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的典型,群眾反映強烈,政治影響惡劣。

2018年5月4日,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貴州省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省長蒲波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2018年11月2日,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蒲波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黨的十九大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曾志權

十九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工作報告: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根據巡視移交線索查處了蒲波、曾志權、吳湞等案件,巡視利劍作用充分彰顯。

曾志權身為黨的高級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黨的宗旨,將公權力淪為謀取私利的工具,與親屬結成利益共同體,利用財政資金審批權多方承攬工程,與私營企業主相互勾結,以“合法商業行為”之名掩蓋權錢交易之實,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屬於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的典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

2018年7月11日,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廣東省委原常委、統戰部原部長曾志權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2019年1月4日,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曾志權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黨的十九大代表和中共廣東省第十二次代表大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吳湞

十九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工作報告: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根據巡視移交線索查處了蒲波、曾志權、吳湞等案件,巡視利劍作用充分彰顯。

吳湞的行為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以及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並涉嫌濫用職權犯罪、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群眾反映特別強烈,政治影響特別惡劣,性質特別嚴重。

2018年8月16日,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吳湞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2019年2月2日,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吳湞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賴小民

十九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工作報告:圍繞打贏三大攻堅戰,果斷查處賴小民等手握金融資源權力,大搞幕后交易、大肆侵吞國有金融資產的“內鬼”。

賴小民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完全喪失,黨性原則蕩然無存,擅權妄為、腐化墮落、道德敗壞、生活奢靡,甘於被“圍獵”,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並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且毫無顧忌、不知敬畏、變本加厲,政治問題與經濟問題相互交織,群眾反映特別強烈、腐敗問題特別嚴重、性質特別惡劣。

2018年4月17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賴小民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2018年10月15日,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賴小民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馮新柱

十九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工作報告:拔除馮新柱等違規操縱產業扶貧基金、中飽私囊的“爛樹”。

馮新柱身為黨的高級領導干部,理想信念缺失,與人民群眾毫無感情,道德敗壞,腐化變質,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違法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

2018年1月3日,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紀委對陝西省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省長馮新柱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2018年3月31日,依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馮新柱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察委員會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有關國家機關依法處理。

李貽煌

十九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工作報告:挖出李貽煌等利用國有企業資源謀取私利、濫用職權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的“蛀虫”。

李貽煌身為黨的高級領導干部,違背黨的宗旨,漠視群眾利益長期搞特權,進行利益輸送和利益交換,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多種違法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

2018年1月17日,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紀委對江西省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省長李貽煌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2018年4月26日,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李貽煌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有關國家機關依法處理。

艾文禮

十九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工作報告:艾文禮、王鐵等中管干部主動投案,黨的十九大以來共有5000余名黨員干部主動投案。

艾文禮身為黨的高級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宗旨意識,目無道德法紀,甘於被“圍獵”,把公權力變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

2018年7月31日,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河北省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艾文禮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2018年10月19日,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艾文禮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並提出減輕處罰的建議,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王鐵

十九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工作報告:艾文禮、王鐵等中管干部主動投案,黨的十九大以來共有5000余名黨員干部主動投案。

王鐵身為黨的高級領導干部,喪失黨性原則,把公權力變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其行為已違反黨的紀律並構成職務違法。

2018年8月17日,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河南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王鐵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2018年11月19日,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王鐵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政務撤職處分,降為副處級非領導職務,辦理退休手續﹔終止其河南省第十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

(責編:扶婧穎、李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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