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4日08:05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中國共產黨新聞網北京12月14日電 (記者李源)據四川省紀委監委網站消息,日前,經四川省委批准,省紀委監委對眉山市委原常委、宣傳部原部長付慶一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付慶一違反政治紀律,參加迷信活動﹔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職務調整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縱容、默許親屬利用本人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謀取私利,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玩忽職守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涉嫌玩忽職守犯罪。
付慶一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痴迷封建迷信﹔紀律意識淡薄,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貪欲膨脹,大肆斂財﹔作風糜爛,道德敗壞,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省監委委務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省紀委決定給予付慶一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付慶一眉山市第四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付慶一簡歷
付慶一,男,漢族,1964年5月生,四川眉山人,省委黨校研究生學歷。1981年8月參加工作,1988年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81年8月至1983年9月,在眉山縣土地中學任教師﹔
1983年9月至1985年7月,在樂山教育學院中文系學習﹔
1985年7月至1994年6月,在樂山市教委工作﹔
1994年6月至1997年7月,任樂山市政府辦公廳信調處主任科員、副處長﹔
1997年7月至1998年7月,任眉山地委辦公室信息科負責人、科長﹔
1998年7月至2001年9月,任眉山地(市)委辦公室副主任﹔
2001年9月至2006年4月,任眉山市委副秘書長﹔
2006年4月至2007年7月,任眉山市委副秘書長、辦公室主任﹔
2007年7月至2011年11月,任眉山市政府黨組成員、秘書長,市政府辦公室黨組書記﹔
2011年11月至2016年11月,任眉山市政府副市長﹔
2016年11月至2016年12月,任眉山市委常委﹔
2016年12月,任眉山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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