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3日10:59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圖片來源於“偉大的變革——慶祝改革開放40周年大型展覽”
制度問題更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共產黨深刻總結歷史經驗教訓,把制度建設提到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全局的高度來認識,前所未有地把制度建設納入黨的建設總體布局,與時俱進地加強黨的制度建設探索和創新,顯著增強了運用制度依規治黨的能力。
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我們黨從黨的建設全局高度鮮明提出加強制度建設,著力完善黨規黨法、推進黨和國家領導制度改革,實現黨內生活民主化制度化。為了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以及黨和國家政治生活民主化的需要,我們黨強調要建立健全以民主集中制為核心的黨內各項制度,對黨的領導制度、組織制度、監督制度、工作制度以及其他制度進行改革,努力推動黨的建設的制度化、法律化﹔要從制度的改革和建設上,克服官僚主義現象、權力過分集中現象、家長制現象、干部領導職務終身制現象和形形色色的特權現象﹔制定健全黨規黨法,完善黨內監督制度,實行在黨的紀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促進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建設。可以說,依靠制度治黨是我們黨對執政黨建設規律認識深化的重要標志。
十三屆四中全會以后,我們黨更加注重從制度上加強黨的建設,加強黨內制度建設,不斷推進制度創新,著力建立科學嚴密的制度,規范黨內同志行為。我們黨強調要建立一整套科學嚴密的組織制度,在民主集中制、基層黨組織建設、干部的培養選拔等方面進一步建立科學的規章制度﹔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努力推進干部工作的科學化、民主化、制度化﹔改革和完善黨的紀律檢查體制,建立和完善巡視制度,實行多種形式的領導干部述職述廉制度,健全重大事項報告制度、質詢制度和民主評議制度等。這一時期,堅持把制度建設貫穿於黨的建設各個方面,是黨的建設的一個重大創新。
十六大以后,我們黨把制度建設作為保障,加強以黨章為核心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建設,提高制度建設的質量和水平,推進黨的建設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我們黨強調,要堅持以黨章為統領加強黨內法規制度體系建設,建立健全以黨章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為核心的制度體系,努力做到用制度管權、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為了不斷提高制度建設的質量,我們黨要求以科學制度保障黨的建設,著力提高制度的科學性,保証制定的各項法規制度行得通、做得到﹔著力加強制度的系統性,既重視基本的法規制度又重視具體實施細則,既重視單項制度的建設又重視基本制度與具體制度、實體性制度與程序性制度的配套,既重視黨內法規制度的建立健全又注意與國家法律法規的協調配合﹔著力維護制度的權威性,做到令行禁止、違者必究。這一時期,制度建設開始朝著提高制度化建設水平以及從制度要素向制度體系建設的新階段邁進。
十八大以來,我們黨堅持思想建黨和制度治黨相統一,把制度建設貫穿黨的建設各方面和全過程,努力實現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加強黨的建設,著力提高黨內治理和國家治理現代化水平。我們黨要求緊緊圍繞提高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水平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完善黨內法規制定體制機制,注重黨內法規同國家法律的銜接和協調,著力構建以黨章為根本、若干配套黨內法規為支撐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提高黨內法規執行力。適應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我們黨按照堅持問題導向、突出主干制度、重在務實管用、著力抓好執行的總體思路,制定、修訂、完善了一系列黨內法規制度,包括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則、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紀律處分條例、黨內監督條例、巡視工作條例、問責條例、黨務公開條例以及完善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加強“裸官”管理等規定,著力織牢織密制度籠子,使黨的建設在法治化、制度化、規范化的軌道上運行。同時,堅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執行制度沒有例外,加強制度執行監督檢查,強化制度剛性運行,著力讓鐵規發力、讓禁令生威,堅決維護制度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從根本上解決黨的建設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這些重大創新,標志著我們黨對依規治黨認識的深化和發展,反映了黨建理論的縱深發展和重大突破。
回顧40年來黨的建設歷程,堅持依規治黨成為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的鮮明特點,黨的制度建設積累了許多寶貴經驗,對提高新時代依規治黨水平具有重要啟示意義。
一是必須堅持制度建設的正確方向。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根本目的是要加強黨的領導、黨的建設和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從全黨來講,就是要有利於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水平,提高拒腐防變和抵御風險能力,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鞏固黨長期執政和國家長治久安。從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來講,就是要有利於增強自我淨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保持先進性和純潔性,激發創先爭優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實踐表明,堅持制度建設的正確方向,核心是要加強黨的集中統一領導。在實踐中,黨內法規制度涉及黨的建設各個方面,涉及諸多制定主體。因此,必須維護黨中央權威,加強黨的集中統一領導,強化統籌協調,促進各方面、各領域黨內法規制度制定主體的協同配合。
二是必須以科學制度保障黨的建設。實踐表明,推進科學制度建設,根本上就是要建立和執行好的、管用的制度。其中,好的制度指向的是制度倫理問題,管用的制度指向的是制度效應問題。以科學的制度保障黨的建設,一方面,要堅持正確的制度倫理,在制定階段必須廣泛征求黨內外有關部門意見,健全公眾參與、專家論証、合法性審查機制,重視對制度合理性的價值評價,維護公平正義。另一方面,要重視加強黨內法規制度的配套建設,使基礎主干黨內法規的實施辦法和細則更加完備,相應的配套專項制度更加完善,程序性、保障性、懲戒性規定更具剛性,匹配性、操作性、實用性明顯提高,推動不同領域、不同位階、不同效力的黨內法規制度相互銜接、彼此呼應,增強黨內法規制度的系統性、協調性、統一性。同時,要建立科學的評估機制、備案審查機制和動態的清理機制,做好立、改、廢,推動各項黨內法規制度更好適應實踐發展。
三是必須堅持以法治思維推進制度建設。堅持黨在憲法和法律的范圍內活動,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黨的一貫主張。實踐表明,黨內法規制度既是管黨治黨的重要依據,也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有力保障。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任務,全面依法治國首先要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管黨治黨。在新時代,推進依法治國關鍵是堅持依法執政。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必須堅決維護憲法法律權威,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紀在法前、紀法分開、紀嚴於法,按照更高標准、更為嚴格的要求建設黨內法規制度。
四是必須強化制度剛性執行和監督檢查。制度的生命力在於執行。解決制度執行過程中留“暗門”、開“天窗”和“破窗效應”問題,必須明確責任、落實責任。實踐表明,推動制度落實到位,既要靠他律,也要靠自律。在他律方面,要使制度成為“緊箍咒”和“高壓線”,必須明晰制度的適用范圍、執行主體、監督主體、評估主體、問責對象,將制度規定的權責落實到崗到人,確保責任可檢查、可追究。同時,要發揮巡視、審計、督查等利器作用,強化對制度執行情況的督查及其成果運用,形成強大震懾,防止出現制度“休眠”和空轉。在自律方面,要加強黨內法治文化建設,增強廣大黨員對黨內法規制度的認知認同,強化遵規守紀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吳桂韓 龔鷺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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