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1日08:11 來源:檢察日報
日前,重慶市委組織部黨員教育中心原主任莫黎音涉嫌受賄案,由重慶市檢察院第一分院向重慶市第一中級法院提起公訴。
據承辦檢察官介紹,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莫黎音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莫黎音,聽取了其辯護人的意見。
重慶市檢察院第一分院起訴書指控:2013年,被告人莫黎音利用其擔任重慶市委組織部綜合干部處副處長職務上的便利,為請托人在關系人成為援藏干部一事上提供幫助。2012年下半年至2016年5月,被告人莫黎音在先后擔任重慶市委組織部人才工作處副處長、綜合干部處副處長、調研員期間,利用本人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托人在關系人減輕黨紀處分、職務晉升、職稱評定,以及旗下企業取得競爭優勢等事項上謀取不正當利益。其間,被告人莫黎音先后4次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記者李立峰 通訊員李菲菲)
莫黎音簡歷
莫黎音,女,漢族,1977年9月出生,重慶潼南人,1997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9年8月參加工作。
1996.09—1998.06 渝州大學中文系秘書專業大專學習
1998.06—1999.06 西南師范大學漢語言文學專業自考本科畢業
1999.06—1999.08 待分配
1999.08—2002.08 重慶市潼南縣玉溪中學教師(其間:1999.08—2000.01借調到潼南報社工作﹔2000.01—2002.08借調到潼南縣委組織部工作)
2002.08—2002.12 重慶市潼南縣委組織部干部
2002.12—2003.04 重慶市潼南縣委組織部組織科科長
2003.04—2003.12 重慶市潼南縣委組織部干部科科長
2003.12—2006.12 重慶市潼南縣委組織員、組織部干部科科長(其間:2004.06西南政法大學法律專業自考本科畢業)
2006.12—2007.04 重慶市潼南縣委組織部副部長、縣委組織員、組織部干部科科長
2007.04—2009.01 重慶市委組織部組織一處主任科員
2009.01—2010.04 重慶市委組織部組織一處副調研員
2010.04—2013.05 重慶市委組織部人才工作處副處長
(2008.09—2011.06重慶市委黨校研究生班公共經濟專業學習)
2013.05—2014.05 重慶市委組織部綜合干部處副處長
2014.05—2016.03 重慶市委組織部綜合干部處調研員
2016.03— 重慶市委組織部黨員教育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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