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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紀委監委公開曝光6起省管企業和省管金融企業黨員領導干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

2018年11月16日08:46    來源:山西日報

原標題:省紀委監委公開曝光6起省管企業和省管金融企業黨員領導干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

11月15日,省紀委監委公開曝光6起省管企業和省管金融企業黨員領導干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具體如下。

晉煤集團職教中心副主任陳紹強等人違規公款旅游問題。2018年5月26日至29日,陳紹強與計劃財務科副科長常安、教務部副部長李進梅,安全技術培訓部黨支部書記、常務副部長朱彩軍等人因公赴杭州出差期間,借機前往千島湖等景區旅游,並通過多開住宿費票據等方式違規報銷旅游費用,共計1.13萬元。2018年9月,陳紹強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常安、李進梅分別受到政務記大過處分,朱彩軍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上述人員均被責令退交違紀所得。

晉能集團榆社公司原執行董事、經理、黨支部書記王華鋒違規配備使用公車等問題。2015年11月至2016年6月,王華鋒超標准、超排量配備BMW7251型寶馬轎車,作為自己專用公務車輛。此外,王華鋒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問題。2018年8月,王華鋒受到開除黨籍、政務降級處分。

晉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臨汾分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李曉軍違規報銷等問題。2015年9月至2017年6月,李曉軍在攻讀研究生期間,利用職務便利,以企業考察等名義,違規報銷交通費、住宿費等,共計3.37萬余元。此外,李曉軍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18年8月,李曉軍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

山西杏花村汾酒廠股份公司原副總經理王召穩私車公養問題。2014年1月至7月,王召穩利用分管公車管理運行的職務便利,先后違規報銷應由個人承擔的過路費、燃油費等,共計3000余元。2017年5月,汾酒集團紀委針對該公司公車管理混亂等問題提出整改要求后,王召穩置若罔聞,仍違規報銷私人車輛過路費、燃油費等,共計1500余元。此外,王召穩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8年7月,王召穩受到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

山西金融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所屬中煤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山東分公司總經理陳長沙私車公養問題。2017年7月至2018年4月,陳長沙利用職務便利,先后多次違規使用公司加油卡為其私人車輛加油,共計4000元。2018年10月,陳長沙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被責令退賠相關費用。

同煤集團晉華宮國家礦山公園管理公司副總經理張發違規公款旅游問題。2017年5月,張發赴廈門市因公出差期間,攜其妻前往鼓浪嶼等景區旅游,並違規報銷3185元旅游費用。2018年9月,張發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

省紀委監委指出,以上幾起問題,暴露出在一些國有企業,有的黨員領導干部紀律意識還較為淡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上搞變通、打折扣,甚至頂風違紀。全省各級國有企業黨委要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持黨的領導不動搖,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推動黨建工作與生產經營深度融合,將作風建設與國企國資改革和轉型發展同謀劃、同部署,認真貫徹執行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實施細則精神等規定,主動排查廉潔隱患,補短板、強措施,抓早抓小、防微杜漸,加強內部管理,切實把黨建工作成效轉化為企業發展優勢。各級國有企業紀委要以學習貫徹落實《關於深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派駐機構改革的意見》為契機,增強責任感、使命感,進一步強化日常監督,緊盯“關鍵少數”和突出問題,既要嚴查違規用車、濫發津補貼、違規公款吃喝等易發問題,又要著力發現查處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突出問題,以扎實有效的工作為國企國資改革和轉型發展提供堅強的紀律保障。(記者閆書敏)

(責編:姜萍萍、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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