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4日08:18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人生在世,難免要交三五好友。但交什麼人、如何相處,對黨員干部來說是必須加以重視的問題。“他的朋友多,他也熱心幫朋友辦事。但毫無原則幫朋友,在給國家利益帶來重大損失的同時,也把自己‘幫’進了牢裡。”據媒體報道,近日被判刑的四川省南充市國有資產投資經營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書記、總經理滕凡,曾違規出租土地造成國家重大經濟損失,其出租對象就是平常打得火熱的“哥們”“小弟”。
梳理近年來各地通報曝光的腐敗案例,落馬干部自稱“被朋友拉下水”的情節並不鮮見。這其中,既有定力不足被“圍獵”的,也有主動“投懷送抱”的﹔既有攀附權勢、交結巨賈的,也有與江湖朋友糾纏不清的,但共同結局都是在落馬后痛悔“遇人不淑”“交友不慎”。果真是當初“交友不慎”嗎?恐怕未必!
其一,從交什麼人看,交友是雙向選擇的個人行為。“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若發覺對方是損友,理應敬而遠之。怕隻怕,自身定力不足、黨性不純、修養不夠,“久居鮑魚之肆,不聞其臭”,沉迷於“呼朋引伴”,落得個“被拉下水”的下場,那就怪不得別人了。
其二,從如何相處看,對待朋友做事論理論法、私交論情,這是利人利己的正道。但縱觀落馬干部的“交友”,很少有“淡如水”的君子之交,往往是打著各種“幌子”牽扯利益往來。有的是吃吃喝喝、臭味相投,有的處心積慮“拓展人脈”、經營“小圈子”,有的是搞“利益同盟”、做“關聯交易”……這些視“交友”為“交易”的行為,哪還有對紀律和法律的敬畏?殊不知,“進圈”容易“退圈”難,即便一時獲得“助力”卻會終身背負“包袱”,到頭來“友誼的小船”必然是“說翻就翻”。等到被查處時,再歸咎於“交友不慎”,抱怨“朋友”不可靠,悔之晚矣!
“物以類聚,人以群分。”朋友是一面鏡子,往往折射一個人的“三觀”和為人。黨員干部須謹記,要慎交友、交益友,做到持身以正、以德會友,多交諍友、畏友。(邵家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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