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3日08:00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今年以來,湖南省婁底市委反腐敗協調小組組織兩個檢查組,對市縣兩級公安機關、審計機關等成員單位履職情況開展專項檢查。圖為專項檢查組在審計部門檢查。李文博 攝

婁底市委反腐敗協調小組建立完善問題線索互相通報移送、涉案人員信息比對等一系列制度,推進反腐敗協調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圖為近年來市委反腐敗協調小組制定的系列文件制度。李文博 攝
“督促公安機關移送黨員和國家公職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案件線索363件,審計機關移送問題線索43件……”這是湖南省婁底市對反腐敗協調小組成員單位的專項檢查交出的成績單。
今年來,婁底市委反腐敗協調小組堅持以問題為導向,對成員單位履職情況開展專項檢查,督促公安、審計機關移送問題線索406件,給予黨紀政務處分72人,組織處理45人。
由點及面,下沉一級找問題
專項檢查還要從4月的湖南省委巡視說起——
今年4月,省委巡視組在雙峰縣巡視時發現,該縣交警大隊自2016年以來辦理黨員、國家公職人員涉嫌酒駕醉駕案件46件,但移送紀檢監察機關的隻有2件。
“對巡視發現的問題要立即整改糾正,不能止於就事論事,要由點及面找准並解決反腐敗協調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婁底市委常委、市委反腐敗協調小組組長、市紀委書記、市監委主任徐勇責令縣紀委監委迅速啟動調查程序,要求查清問題,厘清責任,對相關人員啟動問責程序。
同時,該市市委反腐敗協調小組決定對成員單位來一次全面“體檢”,對市縣兩級公安機關、審計機關反腐敗協調工作開展專項檢查。
“公安、審計工作的業務性都很強,隻有專業人員,才能精准發現問題。”擔任專項檢查組組長伊始,市委反腐敗協調小組辦公室主任、市紀委常務副書記、市監委副主任肖開斌非常清楚,檢查組人員必須政治強、業務硬。
兩個檢查組人員隨后敲定。第一組以財務審計專業人員為主,挑選2名多次擔任審計項目主審、轉任到派駐紀檢監察組的干部。第二組則注重執紀執法經驗,重點從紀檢監察系統抽調具有線索管理、公安執法或檢察辦案經歷的同志。
“單位不同,業務重點不一樣,檢查內容和方式也要有所區別。”檢查組為不同成員單位量身訂制了檢查方案。對公安機關重點查閱案件台賬、案卷資料,逐一排查其辦理的治安、刑事案件﹔對審計機關重點比對審計項目征求意見稿、審計報告、審計審理工作會議紀錄、審計組審計討論會議紀要四項台賬,查找台賬中發生較大不一致、構成移送條件但未移送的主要原因及問題。
“專項檢查既全面,又精准。”參與檢查組的市紀委監委案件監督管理室副主任張建雯介紹,審計發現個別單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線索不知要移送等問題,被一一挑出。
檢查發現,婁底市審計機關2017年完成審計項目179個,向紀檢監察機關等職能部門移送案件和問題線索99件,43件應移送未移送﹔公安機關移送黨員和國家公職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案件線索622件,363件未移送。
盯住問題,抓好整改“后半篇”文章
“不僅向相關單位下發情況通報,還幫助相關單位深入剖析原因,提出整改要求,盯住問題不放,實行‘銷號’管理。”市委反腐敗協調小組辦公室相關負責人介紹,該辦在向市委匯報專項檢查結果后,對市縣兩級公安、審計機關下發情況通報,市紀委還向市審計局下發了《紀律檢查建議書》,要求充分發揮審計職能,確保違紀違法問題早發現早查處。
“檢查、通報、整改動真格,讓我們深受觸動,督促我們馬上行動起來。”被檢查單位相關負責人表示,將以問題為導向,查漏補缺,立行立改,認真做好整改工作。
公安機關逐一核實未移送的363件問題線索,目前已全部移送紀檢監察機關。同時,市公安局出台落實反腐敗協調工作實施意見和查禁黨員干部、國家公職人員涉賭涉毒、毒駕酒駕醉駕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等系列制度,明確違法違紀線索及案件核查單位職責、報告范圍及內容等。
“出台這些舉措、制度,就是不止步於就事論事,在制度上確保個案按規定時間報送、特殊情況即查即報,並按照‘誰主辦誰負責、誰隱瞞誰負責、誰壓案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進行責任倒查,切實把責任明確到人壓實到人。”市公安局相關負責同志表示。
“在以往的審計監督中,偏重發現經濟問題的認識,對其他問題重視不夠。”市審計局法規科科長李賽坦言,專項檢查針對性強,他們將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主動扛起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中的職責。
市審計機關第一時間移送應移送未移送的問題線索,並開展為期半年的防范廉政風險專項整治,全面清理前兩年開展的審計項目,對該審不審、該報不報、該移不移等問題全面排查、深入剖析、重點整治。市審計局還將問題整改與制度建設相結合,逐步建立完善審計組組長責任制、干預審計工作登記制度、健全完善與市紀委監委報告會商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制度。
截至目前,根據公安、審計機關移送的問題線索,該市紀檢監察機關給予黨紀政務處分72人、組織處理45人,正在核查111件,給予批評教育等其他方式處理90多人。
移送、整改並不意味著畫上句號。
“從檢查、通報,到整改、督辦,再到抽查、問責,一個環節都不能落下。”市委反腐敗協調小組辦公室副主任、市紀委監委案件監督管理室主任鐘鶴為介紹,在做好督辦的基礎上,將抽查406件問題線索的處置情況,對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堅決問責。
樹立協調權威,扎緊制度籠子
“要樹立權威,經常檢查成員單位履責情況,主動交任務、提要求、出題目,使全市反腐敗工作一盤棋、一個調、一張網。”婁底市委書記李薦國旗幟鮮明為反腐敗協調工作撐腰鼓勁,也對反腐敗協調小組的工作提出更高要求。
如何樹立權威?該市從機制、創新和組織上狠下功夫。
“制度是管根本、管長遠的。”徐勇表示,為推動成員單位之間的工作協作、案件移送、協調配合進一步制度化、規范化,協調小組審議修訂了《在查辦黨員和國家公職人員涉嫌違紀違法犯罪案件中加強協作配合和互相通報移送案件及案件線索的實施辦法》,並把落實情況納入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的檢查督導內容。
針對執紀執法過程中難以准確識別黨員、公職人員身份的情況,市委反腐敗協調小組辦公室在創新上做文章,出台涉嫌違紀違法案件中涉案人員信息比對制度。
“成員單位必須每月上報涉嫌違紀違法犯罪案件中涉案人員的基本數據,協調小組辦公室再將數據匯總轉組織、人社部門,由組織部門核准是否為黨員,人社部門核准是否為國家公職人員。”協調小組辦公室一名工作人員介紹,2017年以來,已累計比對1270名涉案人員的身份信息,有效識別黨員和國家公職人員身份425名。
此外,市委反腐敗協調小組還在組織上再完善,及時調整補充成員單位,新增政法委、監獄及市內各家金融機構等9家單位,明確“一把手”為協調小組成員,分管領導為協調小組辦公室成員,要求各成員單位明確一個業務科室牽頭,做到一個口子對外,聯絡規范、協調規范、管理規范。
“有制度不執行,規定就是一張白紙,要確保制度落實落地。”肖開斌表示,專項檢查是對反腐敗協調制度機制的一次檢驗、一次推動落實,接下來將逐步對財政、人社等重點行業成員單位開展全面“體檢”,使反腐敗協調工作在實踐中樹立權威、凝聚合力。(記者 鄒太平 通訊員 吳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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