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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武集團:親屬違規經商辦企 領導將被免職或解聘

2018年11月08日08:14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原標題:寶武集團:親屬違規經商辦企 領導將被免職或解聘

  面對領導人員親屬違規經商辦企業禁而未絕的現狀,結合企業經營改革發展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日前,中國寶武紀委根據集團黨委的整體安排,以進一步整治領導人員親屬違規經商辦企業問題、著力提高制度的執行力和約束力為主線,對《進一步規范領導人員及其親屬、其他特定關系人經商辦企業行為的規定》《關於實行禁入管理的規定》《廉潔從業八條禁令》等三項制度進行了效用評估。在深入調查研究、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對三項制度進行了系統修訂完善。

  針對領導人員、管理者親屬違規經商辦企業這一重點整飭的問題,在視具體情況給予紀律處分的同時,明確給予相應的免職或解除勞動合同處理,主要包括:對領導人員和管理者及其配偶、子女違規經營企業,且與領導人員和管理者所在單位及下屬單位進行經營活動的,給予解除勞動合同處理﹔對領導人員和管理者的配偶、子女以外的親屬、其他特定關系人在上述范圍進行經營活動的,給予領導人員和管理者免職處理。

  在制度設計中,既有禁止性規定和從嚴處理的要求,也針對改革發展中遇到的新情況作出了例外條款設計,以推動制度的邊界更加清晰、科學性及可操作性進一步增強。如,在領導人員和管理者本人持股方面,明確了“混合所有制改革、商業模式創新中持股、跟投或任職”“因重要業務拓展、市場及資源獲取等戰略實施需求,與有關企業開展合資合作中,合資合作對方派出到合資企業人員持有對方股權”等三種例外情形。對領導人員和管理者親屬、其他特定關系人經商辦企業方面,明確了“僅利用集團公司及下屬單位的第三方平台進行交易,交易各方不涉及集團公司及下屬單位”等2種例外情形。

  在新修訂的禁入管理制度中,明確了“集團公司直管及以上領導人員和重點管理崗位人員的親屬、其他特定關系人經辦的企業”等11類禁入單位及對應的禁入方式、期限,並將被禁入單位通過信息系統進行硬約束。三項制度同時對其他相關內容作出了完善。(中國寶武鋼鐵集團有限公司紀委 || 責任編輯 李靈娜)

(責編:李源、姚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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