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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莆田: 橫行鄉裡“村霸”覆滅記

吳震 林丹

2018年11月02日13:53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原標題:福建莆田: 橫行鄉裡“村霸”覆滅記

  “以前大家都怕死他了,聽到他被抓的消息后我們懸著的心也落下來了。”近日,在福建省莆田市仙游縣大濟鎮大濟社區,村民們聽說原黨支部書記陳加祿因受賄罪、職務侵佔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的消息后,大家紛紛奔走相告、拍手稱快。

  在大濟社區,陳加祿是出了名的“黑村官”。任職期間,不僅村中的大小事都是他說了算,而且尋舋滋事、敲詐勒索,甚至巧取豪奪、魚肉相鄰,曾揚言“誰我都不放在眼裡”。即便是2015年失去社區黨支部書記一職后,他依然通過背后指使操縱,繼續橫行霸道、目無法紀,如今終於受到法律應有制裁。

  驕橫跋扈,村民敢怒不敢言

  大濟社區曾是一個行政村,民風淳朴,治安有序,經濟基礎一直較好。2009年7月,陳加祿當選大濟村黨支部書記后,便始終把持村務、霸佔村裡資源, 村“兩委”干部中大部分都是由他提名,村委會主任林清海,村黨支部副書記、治保主任林俊強,村報賬員趙美仙,村土地協管員詹文飛都是他培養的“班底”,形成了他在大濟村“絕對的權威”。

  村“兩委”干部都稱呼陳加祿為“老大”,相繼成為他貪腐、橫行的幫凶和“馬前卒”。粗金項鏈、大金戒指是這些人身上的“標配”,他們平時聚在一起不是討論如何為村民造福,而是商量著怎樣欺行霸市、謀取私利。

  “陳加祿曾因為收取了建房戶的錢,就組織群眾將鎮政府查‘兩違’的執法人員包圍起來,不讓他們執法,也不讓他們離開,其態度行為極其惡劣!”“只是因為和他女婿車輛發生刮擦,黃某一家人就被他圍毆﹔村裡還有一位村民林某因建房糾紛被他當街毆打。”說起他的斑斑劣行,當地村民打開了話匣子。在村裡做工程要給他“好處費”,在村裡蓋廠房的老板必須向他“進貢”……他吃拿卡要、巧取豪奪、擾亂法治,嚴重影響當地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

  “陳加祿和其妻子的親戚中不乏有錢有勢的人物,在當地頗有影響力。從事后查處的情況看,陳加祿驕橫跋扈、橫行村裡主要倚仗於其社會關系和拉幫結派形成的利益共同體。”仙游縣紀委相關辦案人員介紹。

  空手套白狼,強行征地侵佔村財

  村民們私底下稱陳加祿為“看命祿”,認為他像看命先生一樣,不管做任何事都是挖空心思、費盡心機。最典型的例子就是陳加祿幫助其弟弟“空手套白狼”侵佔了村集體土地租金。

  2009年底,陳加祿的弟弟陳加全提出,想向大濟村租賃一塊38畝的土地。為達到低於同期市場價格的目的,陳加祿出面協調,指使林俊強、林清海等人做村民小組長們的思想工作。

  “他弟弟要地,誰敢不同意啊!”一名村民小組長說,陳加祿通知11位村民小組組長到村部開會,稱村裡要出租這塊地。在會場,陳加全一見大家就分發香煙,大伙頓時心知肚明,是他要租地。有的村民小組組長覺得價格低不願意簽,陳加祿便撂下了狠話,“你不簽,不怕我整死你?以后辦事別來找我”。

  2009年12月31日,陳加祿以集體決定的名義,強行將該土地以38萬元的低價租賃給他的弟弟陳加全。僅僅兩天后,陳加全就與他人簽訂合伙協議,以租金95萬元的價格共同租賃該土地,對方一次性支付給陳加全76萬元。這樣一來一去,幾天時間裡,陳加全分文未付就得到了該土地20%的使用權,一轉手便將數十萬元收入囊中。

  2013年,陳加全以168萬元收回了合伙人的全部股份。不久,陳加祿再次出面,幫陳加全將這38畝土地及周邊6.6畝土地以334.5萬元的價格轉租給一所駕校。“黑道”規則代替市場法則,又一次“空手套白狼”的把戲,陳加祿“耍”得輕車熟路。

  經查,在此次土地租賃中,陳加祿及林清海等4人共同收受陳加全行賄款10萬元。

  “類似‘村霸’強佔豪奪的例子還有很多,黑惡勢力助長了權力的濫用,為了謀取利益,他們往往會稱王稱霸、強買強賣,嚴重侵害群眾利益,啃食群眾獲得感,更侵蝕著黨的執政基礎。” 仙游縣紀委相關負責人表示。

  為非作歹,終究難逃黨紀國法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掃黑除惡力度不斷加大,但陳加祿與其同伙依然囂張跋扈、肆無忌憚,不收斂、不收手。

  2015年7月,大濟村黨支部換屆,陳加祿因曾受黨紀處分及存在違章建房等問題,被大濟鎮黨委否決了黨支部書記候選人資格。2016年8月,根據群眾舉報線索,仙游縣紀委成立調查組對陳加祿進行立案審查。

  “他早就料到自己會有這一天,挖空心思安排涉案關鍵証人陳加全出逃,還威脅村民們不准配合調查組取証。”審查人員介紹,陳加祿在接受組織審查期間,裝瘋賣傻、胡編亂造、“裡外配合”干擾調查,給調查工作帶來極大的困難。調查組甚至一連幾天都找不到願意配合調查取証的群眾。

  面對“僵局”,調查組對陳加全展開網上追逃,並從林俊強、趙美仙、詹文飛等人身上尋找突破。在強大的政策攻心下,林俊強等人交代了他們與陳加祿的違紀違法事實,並配合調查組指証陳加祿。

  2016年9月30日,仙游縣紀委給予陳加祿開除黨籍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經法院認定,陳加祿利用職務便利,或單獨或伙同他人收受好處53.45萬元,被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兩年。林清海、林俊強、趙美仙、詹文飛也分別受到了法律懲處。

  “我們絕不能讓‘惡人治村’,要堅決打擊稱霸一方、為害鄉裡的農村黑惡勢力,徹底淨化農村政治生態,還村民頭頂陽光藍天!”仙游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縣監委主任施曉陽說,今年2月以來,全縣開展涉黑涉惡腐敗專項治理,把掃黑除惡同反腐敗斗爭和基層“拍蠅”結合起來,聚焦涉黑涉惡問題突出、群眾反映強烈的重點地區、行業和領域,重點查處發生在群眾身邊的黨員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涉黑涉惡腐敗問題,持續釋放掃黑除惡的強烈信號,切實增強人民幸福感、獲得感和安全感。(中國紀檢監察雜志提供)

(責編:李源、姚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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