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5日14:18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指出,凡是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都要嚴肅認真對待,凡是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都要堅決糾正﹔加大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問題力度。對此,十九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明確指出,堅決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問題,以維護群眾切身利益的扎實成效取信於民,把全面從嚴治黨覆蓋到“最后一公裡”。
近日,重慶市紀委監委開展“強化紀委監委監督,解決好群眾身邊腐敗問題”專題調研,先后到城口縣、長壽區、渝北區、江津區等基層一線走訪,在廣泛調研基礎上,分析現狀、找准症結、提出建議。
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
調研顯示,當前基層干部隊伍主流是好的、作風總體是積極向上的,但在一些地方、部門、單位,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還易發多發,量大面廣。
庸懶散拖、不作為慢作為,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亟待破題解決。有的干部佔著位子不干事,不求有功但求無過,遇到問題繞道走、碰到矛盾就縮手,群眾意見大。有的干部習慣於表態多調門高、行動少落實差,光打雷、不下雨。有的干部宗旨觀念淡漠,漠視群眾疾苦,不敢擔當、不願負責,一件事情來回踢皮球,就是拖著不辦。有的窗口部門服務意識退化,“門好進、臉好看、事難辦”,讓群眾“來回跑、多次辦”。有的干部陷於文山會海,無法騰出精力真正抓落實,甚至有干部反映,在脫貧攻堅工作中70%的時間填寫各類表格,20%時間應付各種檢查,10%時間開展具體工作。有的干部在群眾面前自以為是,以官老爺自居,盛氣凌人,態度粗暴。有的干部調研走馬觀花,事先踩好點熱熱鬧鬧走過場,不解決實際問題。
脫貧攻堅中執行政策變形走樣,侵害群眾利益問題時有發生。在脫貧攻堅專項巡視中發現,有的區縣圖虛名、搶頭彩,扶貧工作不務實、脫貧過程不扎實、脫貧結果不真實的現象不同程度存在,錯評漏評、大水漫灌有之﹔數字脫貧、虛假脫貧有之﹔擺政績造盆景,走過場搞形式的有之。有的區縣執行扶貧政策打折扣、搞變通,在高山生態扶貧搬遷、醫療保障、教育資助、就業培訓、金融扶持等方面不同程度存在擅自附加條件、隨意擴大或縮小范圍問題。有的基層干部有法不依、違規操作,隨意插手、干預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把扶貧資金當作“唐僧肉”,突出表現為截留私分、貪污挪用,雁過拔毛、強佔掠奪,虛報冒領、優親厚友,以權謀私、利益輸送。
大操大辦、借機斂財,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屢禁不止。少數地方大操大辦、請客送禮等不良社會風氣仍然盛行,婚喪嫁娶、喬遷新居、子女升學、逢年過節都要“整酒”,甚至母豬下崽也要擺席。特別是一些基層干部主動或被動參與其中,以正常禮尚往來、大家都這麼干為由,收受紅包禮金、借機斂財,群眾反映強烈。盡管這些歪風在正風肅紀高壓下總體面上有所收斂,但一些地方出現了改頭換面、隱形變異等新問題。
一些基層干部貪污、侵佔民生資金和農村集體“三資”。有的基層干部利用管理、使用、發放民生資金的職務便利,與民爭利,或“蠶食”,或“鯨吞”。同時,隨著農村集體經濟不斷發展,涉及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的信訪舉報逐漸增多,有的基層干部隨意貪污、挪用集體資金,侵佔、低價承包和變賣、隨意改變權屬或無償佔用集體資產資源。
少數基層干部在公共服務中刁難群眾、吃拿卡要。有的基層干部利用行政審批權、行政執法權,以暗示、提要求、人為設置障礙等方式,索要吃請、強拿財物,不給好處不辦事,給了好處亂辦事。有的村(居)干部辦理困難補助要求“請吃飯”、群眾辦事要“蓋章煙”、公益林補償要“飲茶費”、危房改造收取“保証金”,甚至有干部將手伸向困難群眾的“保命錢”。
一些特殊領域存在以權謀私、以職謀私、以業謀私現象。一些基層公職人員違反相關政策、制度和程序規定,濫用權力,謀取私利,要錢要物,侵害群眾合法權益,損害社會公平正義。征地拆遷方面,有的在政策宣傳、面積丈量、資金給付等方面做文章、搞貓膩,騙取、侵佔征地拆遷補償金。執法司法方面,有的濫用執法權亂作為或直接索要財物﹔有的執法不公、徇私枉法,辦人情案、關系案、金錢案。教育醫療方面,有的學校違規亂收擇校費、贊助費,在教輔資料購買、后勤基建等方面吃回扣﹔有的醫院開“大檢查”“大處方”,在藥品、醫療設備採購中搞“暗箱操作”﹔有的違反師德、醫德,收受學生、患者紅包禮金。
少數國有企業領導人員侵佔國家、集體利益,侵害職工群眾權益。有的企業領導人員親屬圍著企業轉,“寄生”國有資產,開辦關聯公司,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把企業搞得烏煙瘴氣、虧損嚴重。有的領導個人說了算,違規投資、違規轉借貸款,重大項目不公開招標、虛假招標,直接或間接為親友攬儲謀利。有的設立空殼公司,賤賣國有資產,從中侵吞獲利。如,某市屬國有企業60%以上的項目直接發包給與領導有關系的人,多人涉嫌違紀違法被調查。
少數鄉村“村霸”和宗族惡勢力橫行,少數基層干部充當“保護傘”。有的基層干部江湖習氣嚴重,搞拉幫結伙,一步步演變為“村霸”和宗族惡勢力﹔有的基層干部與黑惡勢力相互勾結,欺行霸市、橫行霸道,嚴重損害社會公平正義、影響社會大局穩定。
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少數地方全面從嚴治黨壓力還沒有傳導到基層。有的區縣壓力傳導呈層層遞減態勢,特別是在基層這個“神經末梢”,壓力傳導還遠沒有到位,上面九級風浪、下面紋絲不動。有的基層黨委黨的領導弱化,腰杆不硬、渾身乏力,視管黨治黨為“潛績”,不擔當、不作為。有的基層領導干部喜歡當“老好人”,片面認為“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基層干部本就非常辛苦,一些小貪小佔行為不是什麼大問題,對發現的問題“藏著掖著”、養癰遺患。
一些政府職能部門履責不到位。一些部門和領域權力相對集中、資金資源相對密集,但對民生資金、工程項目監管乏力。有的既負責審批和監管,又直接組織工程項目的建設和實施,存在權責不清、監管流於形式的問題。有的部門重項目立項審批、輕項目過程監管,重招標投標、輕合同管理,甚至對項目資金“一批了之”“一審了之”。
一些基層紀檢機構履行監督責任不力。大部分基層紀委監督執紀力量偏弱,思想政治水平和政策把握能力不能完全適應工作需要。有的鄉鎮紀委監督方式單一,對違紀線索的調查、取証、突破不力,在群眾中缺乏威信。越往基層走,特別是在一些偏遠地區,“熟人社會”“關系社會”特征越明顯,一些基層紀委辦案掣肘多、顧慮多。
民生監督機制不健全。民生領域涉及的部門眾多、工作面廣,多是“九龍治水”,監督力量分散,難以形成合力。基層權力運行的監督制約機制不完善,如村(居)“兩委”集體決策、村民議事制度等重大事項決策和運行過程不規范、不透明,黨務、村務、政務公開走過場或搞選擇性公開,村務監督小組與紀律監督小組職責有交叉、作用發揮還不夠好。有些群眾怕被打擊報復,敢怒不敢言,監督渠道還需進一步暢通。
以解決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新成效取信於民
層層向下傳導壓力,壓緊壓實主體責任。推動壓力傳導全覆蓋,要擔負起黨委“助手”職責,把握政策策略,抓住黨委(黨組)主體責任、黨委(黨組)書記第一責任人這個“牛鼻子”,通過實地了解、約談、專項檢查、監察建議等手段,堅決防止出現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層層遞減現象。加大督查督辦力度,要建立侵害群眾利益問題線索台賬,定期研判形勢,加強個案分析,對民憤集中、性質惡劣的重點督辦、限時辦結,對工作推動不力、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的嚴肅問責。強化履責監督,將解決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情況作為黨委主要負責人報告落實“兩個責任”、基層黨建述職評議的重要內容,納入領導干部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全程記錄系統,實現履責有痕、監督有據、壓力常在。
全面推開民生監督工作,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建立扶貧民生監督工作體系,加強對扶貧民生領域監督執紀問責工作統籌協調、具體指導。強化紀律保障機制建設,加強與相關職能部門聯動協同,健全問題線索移送機制,形成工作合力。注重運用大數據和智能化手段,用好網絡、微博、微信等載體,有效整合扶貧民生相關領域的職能部門信息,在精准扶貧大數據平台增加監督模塊,既方便公眾查詢、監督、舉報,又可以通過大數據對比篩查,精准發現問題線索。
發揮監察體制改革的制度優勢,推動監察工作向基層延伸。加強對區縣紀檢監察機關的指導,在搞清政治生態上下功夫,分級建立 “廉情”報告制度,加強對所在地區群眾身邊腐敗問題的綜合研判,把握好“樹木”與“森林”的關系,區別不同情況對問題線索進行處置。加強內部協調配合,建立完善信訪、黨風政風監督、案件監督管理、紀檢監察等部門工作協調機制,規范調查工作全流程,形成密切配合工作格局。探索提級辦案、異地交叉辦案、片區協作辦案等制度,打破地域人情干擾。加強派駐機構監督職責,進一步明確派駐紀檢監察組部分監察職能的職責,對駐在單位管理的行業、系統實施黨內監督和國家監察,切實發揮好“探頭”作用。
構建巡視巡察上下聯動監督網,把利劍直插基層。探索建立紀委監委、組織部、巡視巡察機構“三方聯動”機制,把督促巡視巡察整改落實作為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部門日常監督的重要內容,把巡視巡察反饋意見整改落實情況作為被巡視巡察地區和單位黨委常委會班子民主生活會對照檢查的重要內容,做好巡視巡察“后半篇文章”。完善整改評價問責機制,對敷衍整改、拒不整改的單位,嚴肅問責。堅守政治巡視巡察定位,將發現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作為巡視巡察工作的重點,堅持“黨組織建到哪裡,巡視巡察就跟進到哪裡”。探索開展提級巡察、交叉巡察、專項巡察等工作方式,大力推動巡察向村(居)和基層站(所)黨組織延伸,精准發現、精准反饋、精准整改,把巡察利劍作用發揮出來。加強對區縣巡察工作的領導和指導,完善巡察工作重要情況報備制度,重點在全覆蓋、專項巡視巡察、巡視巡察成果運用、宣傳、信息化建設、隊伍建設等方面加強聯動,真正實現巡視巡察“雙劍合璧”,形成震懾。(重慶市紀委監委課題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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