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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人"村支書如何成了"蠅貪"?

2018年09月11日10:20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原標題:"能人"村支書如何成了"蠅貪"?

年輕時,他當過兵,做過生產隊長,搞過企業,后來被村民請回村裡做書記,一干就是3屆。

他帶領著落后村發展經濟,四年就讓村級收入增長了近兩倍。村裡實行股份制改革,大家選舉他作為村經濟合作社董事長。

他叫應根康,今年66歲。過了退休年齡的他,本可以享受著兒孫繞膝的天倫之樂,可現在他隻能對著鐵窗流下悔恨的淚水……

迷霧團團,舉報難辨真假

2017年年底,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區紀委監委收到了群眾舉報,反映下應街道河東村黨支部書記兼村股份經濟合作社董事長應根康低價出租村集體資產,借此“吃拿卡要”。

群眾利益無小事,這條線索立即引起了該區紀委監委領導的重視,將初核任務交給聯系該街道的第二紀檢監察室負責。

最初的核查並不順利,走訪了多名承租村集體土地、商鋪、菜場等關系人,大家的口徑出奇的一致,應書記是個能人,為村裡干了不少實事。談及是否存在“禮尚往來”,大家都矢口否認。

難道舉報線索有誤?

“事情肯定沒有表面這麼簡單,過分一致的口供往往有疑點。”有著豐富辦案經驗的第二紀檢監察室主任沒有就這麼放棄。

多方核查,問題初現端倪

“村級資產未經招標,直接出租,而且租期都很長,租金明顯低於市場價,這裡面肯定有問題!”

通過翻閱近十年的村級賬目,調查人員發現了“貓膩”。

事情要追溯到應根康剛剛當上村支書那一年。2007年,施某找到了應根康,想要租用河東村18家店面,租期5年。當時,這些店面附近都是廠房,地塊沒有興起,人氣不旺,店面空置了很久,一直沒有人要租。於是,應根康立馬就應允了施某。定租金的時候,在參照了旁邊四個村的店面房價格后,定價60萬一年,應根康覺得十分合理,這成了他為村裡“賺”到的“第一桶金”。

2009年春節前,施某又敲開了應根康辦公室的門,這次他的手裡提了4條軟中華香煙。在“這麼點東西只是為了表達我的謝意,咱們就當交個朋友”等各種好話的攻勢下,應根康收下了“禮物”。

轉眼間5年租賃期滿了,有了幾年“友情”打下的基礎,在應根康的運作下,施某再次以77萬一年的價格,租下18家店面,租期5年,而這個價格遠遠低於當時的市場價。

苦查兩月,關鍵人始鬆口

“2017年通過招投標,18家店面租金是159萬,而2016年的租金卻隻要77萬,這‘天上掉餡餅’的好事怎麼就落到了你的頭上?”

“2015年街道就要求村裡以招投標形式出租店面,應根康為什麼還是‘頂住壓力’把店面繼續給你使用?”

“我承認,為了同應根康搞好關系,以便長期租賃村裡18間店面房,我每年春節都會送他4條軟中華香煙,從2009年到2017年從未斷過。”鐵証如山,施某無可辯駁,終於道出了實情。

深挖細查,“蒼蠅”終被拍

隨著調查的不斷深入,村支書應根康其他方面的問題也逐漸暴露出來。

2014年7月,應根康經人介紹結識了俞某,在俞某的要求下,將300萬村集體資金存入俞某所在銀行,事后收受俞某贈送的軟中華香煙共計12條。

2009年至2017年每年春節前后,收受承接村級小工程的楊某贈送的軟中華香煙共計18條。2017年11月,楊某牽頭組織給應根康過生日,辦酒席兩桌,消費三千余元,費用由他人承擔。

在后期調查中,應根康與楊某、蔡某等相關人員定下的“攻守同盟”被成功瓦解。應根康受賄重要問題被突破。他如實交代了利用協助政府執行公務的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共計人民幣148萬元,利用管理村集體資產的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29萬元的事實。

整治群眾身邊貪污腐敗,不放過任何侵害群眾利益的“蠅貪蟻腐”。應根康不是第一個,也不會是最后一個,鄞州區紀委監委將持續釋放“莫伸手,伸手必被抓”的強烈信號,保持“馳而不息、久久為功”的堅決態勢,加大監督執紀問責和監督調查處置的力度,既打侵害群眾利益之“虎”,又逮亂飛“蒼蠅”。(寧波市紀委監委)

(責編:楊亞瀾、姚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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