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曉杰 王輝 陸夢丹
2018年08月28日10:39 來源:檢察日報
“我真是后悔,本來有個好工作,卻因為一時貪欲和交友不慎毀了自己。”今年4月3日,由江蘇省無錫市濱湖區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無錫市交通運輸局財務處原出納會計顧超挪用公款案在法院開庭。顧超當庭認罪,悔不當初。
這起案件並不復雜卻令人印象深刻,因為此案是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后,江蘇省監察委批准留置的“第一案”。現年36歲的被告人顧超在短短三年時間裡挪用單位公款600余萬元。
在案件調查期間,我受邀提前介入,全面掌握案情及相關証據。案件移送審查起訴后,我和其他辦案人員加班加點,在確保辦案質量的前提下僅用3天時間就將案件依法提起公訴。
我在審查案件時發現,顧超的人生拐點是從認識“損友”王某開始的。王某本是無錫某工程公司經理,因詐騙、危險駕駛、賭博被公安處理后長期失業。顧超與王某很早就相識,彼此又興趣相投,一直關系密切。當我問起第一次挪用公款的細節時,顧超仍記憶猶新。他供述稱,2015年7月的一天,王某來到他辦公室,說最近在做項目,想借點錢應急,顧超表示自己也捉襟見肘。當王某看到顧超單位的POS機在顧超手裡時就提議,能不能從單位賬上劃點錢給他周轉一下,他過兩天就還回來。顧超作為單位出納,無須按正常報銷流程就能支出公務卡上的公款。但他也明白,挪用公款是犯罪行為。看到顧超猶豫,王某提出給他1%的利息。在朋友義氣和金錢利益面前,顧超最終突破法紀底線,用POS機將5萬元公款轉給了王某。
“偷刷單位的POS機,你難道不害怕嗎?”我問顧超。“剛開始,確實惴惴不安,但幾次得手后,我覺得可以瞞天過海,就肆無忌憚了。”為掩人耳目,顧超還想出將公款轉到單位下屬的物流公司賬戶再取現的辦法。就這樣,顧超竟先后32次神不知鬼不覺地“搬”走了單位600余萬元公款。
梳理案情時,我發現顧超挪用的每一筆公款都是借給王某。誰知道,這位“好兄弟”竟根本不管顧超的死活,大肆揮霍被顧超挪來的公款,最終將顧超推入犯罪的深淵,也給顧超的美好前程畫上了一個冰冷的句號。面對這樣的結局,我為顧超感到深深的遺憾。
今年4月3日該案開庭時,我出庭支持公訴,當我宣讀完起訴書,發現顧超面對旁聽的同事一直沉默不語。直到庭審訊問時,他還只是為結交“損友”而后悔。於是我在發表公訴意見時,明確指出“交友不慎”只是導火索,自己內心的變質才是導致犯罪的深層次原因。顧超驚訝地看著我,在最后陳述中說出了開頭那句話。
最后,法院認定顧超犯挪用公款罪,當庭判處其有期徒刑二年零六個月。
(講述人系江蘇省無錫市濱湖區檢察院公訴科檢察官)
微信“掃一掃”添加“學習大國”
微信“掃一掃”添加“人民黨建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