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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退休六年半后 白泰平為何仍被查處?

2018年07月19日08:28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原標題:解讀:退休六年半后 白泰平為何仍被查處?

  從2011年10月退休,到2018年4月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再到被開除黨籍、移送司法機關審查起訴,本以為能夠“平安著陸”的白泰平,終究無法“太平”地度過晚年。

  在安徽省紀委近年來查處的黨員領導干部違紀違法案件中,白泰平刷新了一個“新紀錄”,即退休6年半后仍然被查處。那麼,白泰平已退休多年,為何仍必須要查?為什麼其在退休6年半后才被查處?堅決查處白泰平案件釋放了怎樣的信號?

  白泰平為什麼必須被查處?

  白泰平案件是發生在國企領域的一起典型腐敗案件,其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依托公司電煤買賣、設備採購兩大關鍵領域大肆損公肥私,出賣國家利益,拿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與商人進行利益交換,大肆斂財,最終在欲壑難填中積重難返,淪陷於金錢泥沼無法自拔。

  案值特別巨大,情節特別惡劣。經查,白泰平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犯罪金額總計約2000萬元,在安徽省紀委近年來查處的案件中屬於案值較大的一起。其在皖能集團擔任主要負責人僅3年多時間,在職期間可謂“日進萬金”。

  損公肥私,瘋狂斂財,致使國有資產嚴重流失。經查,白泰平違規指使下屬公司越權經營煤炭,並將經營煤炭資質出借給行賄人張某某,張某某以該公司名義進行煤炭交易活動,卻將經營風險轉嫁給國有企業。2009年至2013年間,張某某多次賬外違規提取煤炭合作經營資金,並致使該公司有關合同無法履約,實際造成國有資產損失940余萬元。在國有資產嚴重流失的同時,白泰平卻不斷“享受”著張某某許諾給其的煤炭業務利潤分成,持續收受張某某巨額賄賂。

  在退休及十八大后,仍然不收斂、不收手。白泰平的貪婪與瘋狂斂財,並沒有因退休而收斂,一些違紀行為甚至一直持續到案發前。2012年下半年及2013年下半年,白泰平兒子兩次以理財為名,從張某某處獲取巨額賄賂。白泰平退休后尚在皖能集團返聘期間,就迫不及待地違規到民企兼職,利用自己的職務影響力為幾家私營房企站台背書,搞所謂的“公關管理”。從2012年開始到案發前的5年裡,白泰平違規撈取了巨額兼職報酬。對此,白泰平的一位朋友這樣評價:“每次我看見白泰平為私企站台,心裡就替他不舒服。一個正廳級干部到房產企業能搞什麼管理?我們心裡還沒數嗎?真是賺了錢,丟了人。”

  白泰平為什麼在退休多年后才被查?

  作為皖能集團的主要負責人,白泰平給人的印象是和和氣氣、不敢作為、不敢得罪人的“老好人”,其嚴重違紀違法行為,大都發生在即將退休的幾年間。白泰平案違紀違法行為發生時間短,涉案人數少,涉案領域小,具有一定的隱蔽性。

  但再深的貪腐套路,不過是掩耳盜鈴。2016年上半年,在安徽省委第八巡視組對皖能集團黨委開展專項巡視期間,巡視組不斷接到有關白泰平的問題反映。

  2016年下半年,在巡視組移交白泰平有關問題線索后,安徽省紀委第一時間介入,展開初核,做了大量外圍和基礎性調查工作。安徽省監委成立后,省紀委監委及時抽調精干審查調查力量組成專案組,加大工作力度,一舉掌握了白泰平嚴重違紀違法的主要証據,白泰平深藏的腐敗問題也逐漸浮出水面。

  白泰平案件再次表明,國有企業是腐敗問題易發、高發領域,查處的案件往往涉案金額大、隱蔽性強、危害性高,國企領域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依然任重道遠。廣大黨員領導干部特別是國有企業領導人員要從中汲取深刻教訓,恪守清廉底線,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努力做到對經濟發展有作為,對民生福祉有貢獻,對社會責任有擔當,不辜負黨和人民的重托。

  查處白泰平案件釋放了什麼信號?

  退休多年后仍被查處,白泰平不是第一個。

  2014年4月,廣州市國土房管局原副局長譚麗群在退休近11年后被立案查處﹔2014年10月,江蘇原省委常委、秘書長趙少麟被查,彼時趙少麟還差一個月就已退休滿8年﹔今年5月,長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原黨工委書記劉澤臣,也是在退休將近8年后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退休多年被查處,白泰平也絕不會是最后一個。

  對懲治腐敗,黨中央態度明確,即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在職也好,退休也罷,隻要違紀違法,發現一起堅決查處一起,都要受到黨紀國法的嚴肅追究。

  “一退了之”,只是違紀違法者一廂情願為自己構筑的海市蜃樓。白泰平案件再次釋放了一個強烈信號:退休絕不意味著“平安著陸”,觸犯了黨紀國法,遲早會付出應有的代價。(安徽省紀委監委)

(責編:李源、姚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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