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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通報6起群眾身邊的腐敗和作風問題

2018年06月13日08:02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原標題:四川通報6起群眾身邊的腐敗和作風問題

  近日,四川省紀委監委通報6起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分別是:

  1.自貢市自流井區尖山湖管理所、勝利水庫管理所副所長鄒群違規侵佔群眾錢財問題。2010年10月,鄒群為尖山湖公園管理所職工劉某、張某補繳2000年1月至2010年10月的養老保險金時,要求劉某、張某分別交給其3.35萬元,作為補繳養老保險金及相關手續費、資料費等費用。鄒群為劉某、張某補繳養老保險金及實際產生的資料費、交通費共計6.27萬元,剩余4317元被鄒群本人佔為己有。2018年1月,鄒群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規侵佔的錢財已責令退賠。

  2.鹽邊縣永興鎮灣塘村支部原書記、原鹽邊貴銀林養殖專業合作社法定代表人黃爾貴違規騙取財政補助資金問題。2014年2月,黃爾貴通過鹽邊貴銀林養殖專業合作社(以下簡稱貴銀林合作社),以“3000噸優質晚熟芒果種植基地改擴建項目”向四川省農發辦申請財政補助資金84萬元,並在2014年7月獲得批准。黃爾貴在實施工程時,採用簽訂虛假合同、虛列開支等手段,在報賬過程中騙取財政補助資金29.77萬元。2018年2月,黃爾貴受到開除黨籍處分。黃爾貴涉嫌違法犯罪問題已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違規騙取的財政補助資金已責令收繳。

  3.瀘州市龍馬潭區羅漢街道臨港社區黨委原書記黃平等人違規套取青苗補償款等問題。2016年3月,黃平和時任社區主任王蘋、副主任余永奎等人通過虛列名單的方式,套取空港路連接線用地項目二次青苗補償款和城東污水處理廠項目用地施工賠償款共計9.45萬元,存於社區辦公室檔案櫃內,擬用於社區其他開支,至2017年7月該款未使用。2017年9月,黃平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王蘋、余永奎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款已主動退賠社區賬戶。

  4.廣元市朝天區馬家壩鄉七一村黨支部原書記王長森等人違規分配公益林等問題。2011年至2016年,王長森在馬家壩鄉七一村生態公益林分配工作中,根據時任馬家壩鄉林業站站長郭金凱要求,私自劃撥給馬家壩鄉林業站200畝,原馬家壩鄉“大學生村官”王紅梅、石冬梅各90畝,馬家壩鄉農業站原站長王宗銀100畝。其間,郭金凱違規領取公益林補助資金共計1.55萬元,用於鄉林業站公務開支﹔王紅梅、石冬梅、王宗銀分別違規領取生態公益林補助資金6975元、6975元、7750元,用於家庭及個人開支。同時,王長森利用職務之便,私自將七一村公益林面積中2212畝劃撥在其弟和母親名下,王長森違規領取生態公益林補助資金17.14萬元以及該筆資金存入銀行產生利息收入3712元,其中王長森繳納公益林保險費用列支935元,最終違紀所得17.42萬元。郭金凱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7年10月,王長森受到開除黨籍處分,郭金凱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王紅梅、石冬梅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王宗銀因主動退賠違紀款,且已退休,責令作出書面檢查。王長森涉嫌違法犯罪問題已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郭金凱的違紀款已責令收繳,王紅梅、石冬梅的違紀款已主動退賠,王長森的違紀款已主動退賠馬家壩鄉七一村村民。

  5.樂山市沙灣區譚壩村村主任譚學禮違反群眾紀律等問題。2012年5月至2013年12月,譚學禮在擔任譚壩村5組組長期間,對組務公開工作重視不夠,從未對譚壩村5組各項收入和支出情況進行公開,且未向村民說明未公開理由,侵犯了群眾知情權,致使村民對集體資金收支情況存在疑問,導致其離任組長至今,譚壩村5組賬目仍未接轉,造成了嚴重不良影響。2014年9月,譚學禮任譚壩村村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將沙灣水電站對譚壩村5組集體實物對接結算補償款中的306元佔為己有,用於個人開支。2017年12月,譚學禮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款已責令退賠村集體賬戶。

    6.南江縣趕場鎮川心村黨支部原書記黃顯開違規侵佔林地流轉等資金問題。2013年3月至2016年5月,黃顯開違規領取林地流轉、退耕還林補助和公益林補助資金共計2.19萬元,扣留國家農網改造資金1000元,侵佔川心村五社林地流轉資金2萬元,以上違紀款均用於家庭及個人開支。2017年12月,黃顯開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處分。違紀款已主動退賠相關農戶或村集體。(四川省紀委監委)

(責編:段晨茜、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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