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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件原因分析要把握四個重點

張效勝

2018年03月21日09:03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原標題:典型案件原因分析要把握四個重點

違紀違法行為的原因分析,是案件剖析的關鍵和核心。做好典型案件原因剖析,對有效促進紀律審查成果轉化,構建好“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機制具有重要意義,需要認真把握以下四個重點。

透視不良軌跡,看行為走勢。有違紀違法者懺悔,“自己腳上的泡,是自己走出來的”。一個人因違紀違法受到懲處,總有其發端發展演進的過程。一是觸紀造“蟻穴”。有不少人意識不到慎初慎微、抓早防小、嚴以律己在人生道路上的重要性,習慣於“大問題不犯、小錯誤不斷”,有意無意地做一些細微、小觸小犯等負面行為。由於其觸犯行為屬細微小事,還意識不到自己人生軌跡有了一個污點。“千裡之堤,潰於蟻穴”“差之毫厘,謬以千裡”,這一污點往往是違紀違法的源頭起點。二是破紀成“斗風”。無論是誰,每搞一次特殊就會降低一分威信,每破一次規矩就會留下一個污點,每謀一次私利就會失去一片人心。“針尖大的窟窿能透過斗大的風”,一個人一旦處事不慎、心態不好、自律不嚴,就會越走越偏,最終導致小事變大事、小錯釀大禍。三是違紀踩“紅線”。一些被審查人在違紀違法道路上一路走下去,往往由起始階段的偶然為之,發展到蓄意為之﹔由剛剛開始的“這不懂那不知”,發展到后來借漏洞鑽空子,鋌而走險、頂風而上,甚至滑向犯罪深淵,走向不歸之路。類似違紀違法現象的軌跡特征,具有相同性和規律性,需要引起高度重視。

剖析問題根源,看思想演變。違紀違法者行為的失控,首先是思想防線構筑不夠密實。一是從真學真信程度上剖析。隨著社會進步和知識層次的提高,當今文盲法盲並不多見,尤其在黨員領導干部中更為少見。但現實中確有一些人學習敷衍應付、思考蜻蜓點水、讀書走馬觀花、領會一知半解。還有些人雖然掌握了政治理論、黨規黨紀、法律法規等方面的一些知識,但沒有做到武裝頭腦、指導實踐、知行合一,沒有做到真學真懂真信真用。二是從遵紀守紀習慣上剖析。“涵養須用敬,進學在致知”,遵規守矩的前提是尊崇紀律、敬畏法度。無數典型案件表明,一些違紀違法者一事當前,不是先考慮其行為是否觸碰底線,而是存僥幸心、動算計情,總思謀如何才能規避法紀制裁,有的還視黨規黨紀和法律法規為“稻草人”,有意破壞、肆意踐踏,嚴重損害了法紀的嚴肅性和權威性。三是從是否從緊從嚴自律上剖析。有那麼一些人,總認為制度是約束別人的,法紀是制裁他人的,把自己置於法度之外。

查找制度漏洞,看防范流程。每一起違紀違法典型案件背后,往往有制度方面的問題。分析典型案件發生的原因,查找制度漏洞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內容。一是從制度設計看短板。立足制度管全局管長遠管根本,分析相關制度在整體設計上存在的漏項和死角,找出在管權管事管人方面的問題和不足,為吸取教訓、補齊短板、完善管理,為增強制度的科學性奠定基礎。二是從制度本身查漏洞。通過典型案件分析,查找制度運行中存在的問題,重點看制度執行環節存在的“管不了”“管不住”“管不好”等內容,看有無過時的、有無相互抵觸矛盾的,為制度的清理廢止和修訂完善提供實踐基礎。三是從制度執行找不足。針對紀律審查中發現的問題,認真分析制度執行走樣、形同虛設、流於形式的問題,防止“有利的執行,不利的不執行”“合意的執行,不合意的不執行”,從配套管用、科學完善的角度,有針對性地解決制度標准不嚴和執行不力的問題。

洞察管理缺陷,看制約效果。單位之所以出現違紀違法人員,一個重要原因是教育、管理和監督存在問題。一是從組織層面看單位風氣。在一個單位,解決一件具體問題相對容易,扭轉一種風氣比較困難。分析一個單位發生的典型案件,要看這個單位的整體氛圍如何,看政治生態如何,看黨政組織為單位創新發展營造的環境如何。進一步講,要看在堅持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以及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方面盡了哪些責、做了哪些事,要問一問為什麼單位會發生違紀違法典型案件?二是從領導層面看管理效果。面對單位發生的違紀違法問題,要看單位主要領導人員是如何履行全面從嚴治黨第一責任人責任的,看分管領導是如何履行“一崗雙責”的,對發生的典型案件應該承擔什麼責任,以此促進領導干部深刻反思、查找問題、吸取教訓,進而以嚴和實的作風履職盡責、強化管理、防范今后。

(責編: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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