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2月13日08:46 來源:高檢網
日前,中共湖南省紀委原紀檢監察四室主任曹明強(副廳級)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一案,經湖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岳陽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曹明強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曹明強,聽取了其委托的辯護人意見。岳陽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曹明強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單獨或者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濫用職權致使國有資產造成重大損失,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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