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2月08日08:04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中國共產黨新聞網北京2月8日電 (王珂園)據青海省紀委網站消息,日前,經青海省委批准,省紀委對海西州格爾木市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郭清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郭清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多次接受私營企業主宴請、旅游服務和禮金﹔嚴重違反組織紀律,對黨不忠誠、不老實,不如實報告個人事項,並在函詢期間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嚴重違反廉潔紀律,借兒子結婚之機大肆斂財、長期在多家私營企業投資入股,攫取經濟利益,數額巨大﹔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影響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郭清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理想信念缺失,宗旨意識淡薄,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依然我行我素,頂風違紀。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郭清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郭清簡歷
郭清,男,1962年3月出生,漢族,甘肅酒泉人,大學文化,1981年12月參加工作,1988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3年8月任格爾木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大隊長,2000年11月任海西州公安局交警支隊支隊長,2002年1月任海西州公安局副局長,2003年5月任格爾木市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2008年11月任海西州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局長,2011年10月任海西州政協副主席,2016年9月任格爾木市政協黨組書記、主席(副廳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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