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2日08:31 來源:高檢網
四川省公安廳交警總隊原總隊長何宗志(副廳級)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一案,經四川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遂寧市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並移送審查起訴。日前,遂寧市人民檢察院已向遂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何宗志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何宗志,聽取了其辯護人的意見。遂寧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何宗志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特別巨大﹔在偵辦案件中濫用職權,給國家造成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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