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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檢印發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實施細則的若干規定

2017年12月20日08:11    來源:檢察日報

原標題:最高檢印發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實施細則的若干規定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扎實推進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落實,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作風建設,根據《中共中央政治局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實施細則》要求,結合檢察工作實際,最高人民檢察院日前對2016年12月修訂的最高檢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實施辦法進行了修改,經黨組會討論通過,近日正式印發施行。

  修改后的《最高人民檢察院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實施細則的若干規定》(下稱《規定》)共7個部分27條,從改進調查研究、精簡會議活動、精簡文件簡報、規范出訪和其他因公出國(境)活動、改進新聞報道、厲行勤儉節約以及加強督促檢查等方面,對最高檢機關各內設機構、直屬事業單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修訂后實施細則提出具體要求。

  關於改進調查研究方面,《規定》強調,要多到困難較多、情況復雜、矛盾集中的地方去調研解決問題。要求完善最高檢領導、檢委會專職委員聯系基層制度,每位領導同志負責聯系2個基層檢察院,每年至少到基層聯系點專題調研1次。在調研點上,要有更多的自主活動,聽真話、察實情,調研過程中,既要講成績,也要講問題,該肯定的肯定,該批評的批評。

  關於精簡會議活動方面,《規定》強調,要減少會議活動,控制會議活動規模和時間,提高會議活動效率和質量,嚴格控制會議活動經費,嚴格審批程序。

  關於精簡文件簡報方面,《規定》要求,要減少各類文件簡報,提高文件簡報的質量和時效,積極推進電子公文,嚴格文稿發表。

  關於規范出訪和其他因公出國(境)活動,《規定》強調,要合理安排出訪和其他因公出國(境)活動,控制隨行人員,嚴格執行因公出國(境)規定,簡化機場迎送和接待工作。

  《規定》從簡化會議活動新聞報道、規范調研和外事活動新聞報道、規范新媒體報道以及規范其他新聞報道等4個方面對改進新聞報道分別作出具體要求,並強調加強新聞報道統籌協調。

  《規定》強調,最高檢領導、檢委會專職委員要嚴格執行辦公用房、住房、用車、交通、工作人員配備、休假休息等方面的待遇規定,要教育管理好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要求他們謹言慎行、本分做人。

  《規定》要求,最高檢各內設機構、直屬事業單位要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完善涵蓋本部門各級領導干部的更加具體、更便於操作的貫徹落實辦法,要把監督執行《規定》作為改進檢察機關黨風和工作作風的一項經常性工作切實抓緊抓好,每年年中、年底分別對執行情況進行專項檢查。(記者戴佳)

(責編:李源、姚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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