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1日09:52 來源:新華日報
按照全面從嚴治黨新要求,連雲港徐圩新區著力構建“4+3”監督體系。
“4”項硬制度:印發《徐圩新區中層干部廉政檔案制度》,及時掌握新區中層干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廉潔自律等基本情況,規范干部廉潔自律行為﹔制定《徐圩新區國有資金投資項目採購活動操作規則》,細化工作職責,推動採購工作程序化、規范化,推進新區國有資金或以國有資金為主投資項目的採購規則統一﹔出台《徐圩新區干部輪崗交流暫行辦法》,加強隊伍建設,優化隊伍結構,規避重點崗位和關鍵環節容易引發的廉政風險﹔修訂完善《徐圩新區AB角工作制度》,在互相協作與監督中提高工作質量,杜絕職責不清、分工不明、推諉扯皮等問題。
“3”種軟手段:制定工程建設、招投標、行政審批及行政執法等工作從業人員禁令,厘清工作界限,增加工作透明度﹔發放“廉潔徐圩 你我同行”紀檢監察信訪舉報監督聯系卡,健全外部監督體系﹔組織干部職工簽訂《廉潔自律承諾書》,將個人廉潔自律行為與年度考評、職級調整等直接挂鉤,強化考責問責。
“4+3”模式的應用,推動徐圩新區干部職工履職盡責,為新區發展建設提供廉潔清明的良好環境。(夏玲 何澤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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