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07日09:15 來源:法制日報
制圖/李曉軍
身為一名新疆兵團基層團場的副科級干部,竟然利用職務便利,虛報不享受國家政策的人近百名,以此方式騙取國家扶貧幫困專項資金達百萬元,供自己購房買車等進行揮霍。近日,兵團第五師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裁定,被告人車剛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25萬元。
被告人車剛,1973年出生,原系第五師八十七團社區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副科級)。2017年5月4日,兵團博樂墾區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車剛犯貪污罪提起公訴。
經博樂墾區人民法院審理查明,2009年至2014年,被告人車剛在擔任兵團第五師八十七團社區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主任期間,負責經辦團場人員的最低生活保障、優撫、大病救助等民政資金申領及發放工作。為騙取國家專項資金,車剛虛報不享受國家政策的趙某某等94人,並通過向他們索要或者用他們的身份資料辦卡的方式取得該94人名下的96張銀行卡,多次騙取國家最低生活保障、優撫、大病救助等資金,並通過刷卡消費和取現的方式存入自己或家人名下,共計非法佔有公款1350380元,用來購房、買車、購買理財產品等。
兵團第五師八十七團各基層單位出具的單位人員享受低保情況証明,証實了八十七團享受補助的趙某某等94名人員均系不符合享受政策人員的事實。
2016年7月,兵團第五師八十七團紀委對在團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人員進行核對調查時,發現車剛存在違規發放和截留低保金的問題后向其追回,車剛於當年八九月間向八十七團上繳截留的低保金共計392567元。
2016年12月,八十七團紀委將車剛違紀問題移交檢察機關。檢察機關在對車剛進行調查時,車剛承認其虛列人員套取低保金用於公務接待等事務,否認其個人非法佔有。后經教育,其如實供述將套取的低保金用於個人購車、買房、存入銀行及個人消費的事實,並退繳贓款39萬元。
一審判決后,被告人車剛不服,提出上訴。
2017年10月16日,兵團第五師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裁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記者 潘從武 通訊員 尚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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