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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貫徹市縣黨委巡察意見 以實際工作成效厚植黨執政的政治基礎

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08月16日15:10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原標題:認真貫徹市縣黨委巡察意見 以實際工作成效厚植黨執政的政治基礎

近日,中央辦公廳印發《關於市縣黨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對於推動市縣巡察工作規范健康發展,構建巡視巡察監督立體網絡格局具有重要意義。各級巡視巡察機構要把學習貫徹《意見》作為貫徹新修改的巡視工作條例的重要內容,准確把握精神實質,全面推進市縣巡察工作,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

深刻領會市縣黨委建立巡察制度的重大意義,切實增強責任感、使命感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黨內監督要縱向到底,壓力必須傳導下去,市縣要建立巡察制度,有效解決基層“打虎拍蠅”,夯實基礎。十八屆黨中央把建立市縣巡察制度作為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的重大創新舉措,在黨內監督條例和新修改的巡視工作條例中均對市縣巡察制度作出明確規定,並專門印發《意見》作為配套制度,充分體現了對巡察工作的高度重視和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的堅定決心。各級巡視巡察機構和廣大黨員干部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深刻理解建立巡察制度的重大意義,不斷增強做好巡察工作的信心和決心。

建立巡察制度,是強化基層黨的領導、提高基層黨組織執政能力的現實需要。基層黨組織是黨的“一線指揮部”,領導力發揮如何,直接關系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加強巡察監督,就是要在政治高度上堅持黨的領導,及時發現並推動解決基層黨組織和黨員干部“四個意識”不強,貫徹中央部署不堅決、不到位,領導班子成員不團結等問題,切實增強基層黨組織凝聚力、戰斗力,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把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落到實處。

建立巡察制度,是加強基層黨的建設、促進戰斗堡壘作用充分發揮的現實需要。黨的工作最堅實的基礎在基層,最突出的矛盾也在基層,必須把抓基層打基礎作為長遠之計和固本之舉,努力使每個基層黨組織成為堅強戰斗堡壘。加強巡察監督,就是要在政治要求上抓住黨的建設,及時發現並推動解決基層黨組織黨內政治生活不嚴肅、組織生活制度不健全,換屆不及時、發展黨員不規范,黨員教育監督和管理服務不到位等突出問題,使基層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得到更好發揮。

建立巡察制度,是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夯實基層管黨治黨政治責任的現實需要。開展政治巡察,把管黨治黨政治責任落實到基層,使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是《意見》提出的明確要求。加強巡察監督,就是要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從嚴治黨,真正把“嚴”的標准和“治”的理念、全面從嚴治黨的壓力和責任傳導到基層,打通全面從嚴治黨的“最后一公裡”,促進管黨治黨從寬鬆軟走向嚴緊硬。

建立巡察制度,是提升基層治理水平、促進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現實需要。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基礎在基層。加強巡察監督,就是要著力發現並及時糾正基層體制不健全、制度不完善、工作不扎實、執行不到位等問題,督促各級黨組織加強對共性、傾向性問題的綜合分析和專項治理,舉一反三、查漏補缺,完善制度、加強管理,構建發現問題、形成震懾,推動改革、促進發展的良好機制,不斷提升基層治理法制化、制度化、規范化水平。

建立巡察制度,是密切黨群干群關系、厚植黨執政的政治基礎的現實需要。民心是最大的政治。相對於“遠在天邊”的“老虎”,群眾對“近在眼前”的“蠅貪”感受更為真切﹔“微腐敗”也可能成為“大禍害”,它損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眾獲得感,揮霍的是基層群眾對黨的信任。加強巡察監督,就是要直面基層、深入群眾,及時發現和推動解決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堅決糾正和查處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受益感,密切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厚植黨執政的政治基礎。

准確把握《意見》內涵和任務,堅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

《意見》嚴格尊崇黨章,與黨內監督條例、問責條例等黨內法規相銜接,與新修改的巡視工作條例相一致,緊緊把握基層黨內監督的特點和規律,對巡察工作總體要求、職責任務、監督質量、機構隊伍、組織領導等作出明確規定,充分體現了依紀依規、緊貼實際、突出重點的原則,為深化政治巡察提供了制度保障。

把握總體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巡察監督是黨內監督,最根本的政治任務就是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意見》圍繞“總體要求”,在闡述市縣巡察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確指導思想的同時,對巡察工作提出總體要求,為規范有序開展巡察提供了重要遵循。開展巡察工作,必須旗幟鮮明講政治,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貫徹“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和新發展理念,以黨章黨規黨紀為尺子,堅定政治方向、堅持問題導向、堅守價值取向﹔必須用政治統領巡察各環節、全過程,保持政治定力、落實政治責任、確保政治效果﹔必須立足全局看巡察、著眼全局謀巡察、服務全局抓巡察,著力推動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在基層貫徹落實。

把握職責定位、明確監督任務,堅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巡察是政治巡察,不是業務巡察。《意見》明確了巡察監督任務,對政治巡察的職責定位、對象范圍、監督內容作出具體規定,要求市縣黨委在一屆任期內實現巡察全覆蓋。開展巡察,必須聚焦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著力發現和推動解決基層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黨的觀念淡漠、組織渙散、紀律鬆弛,管黨治黨寬鬆軟等突出問題,切實發揮巡察監督利劍作用。要結合基層特點,著力發現侵吞挪用、克扣強佔惠民資金尤其是扶貧資金等損害群眾切身利益問題,不作為、亂作為、妄作為、胡作為等脫離群眾問題,以及“雁過拔毛”“村霸”等“微腐敗”問題,增強從政治上觀察、分析、歸納問題的能力,發揮巡察政治“顯微鏡”和“探照燈”作用。

提升巡察監督質量、發揮標本兼治作用,確保巡察持久生命力。發現問題、形成震懾是衡量巡察成效的重要標准。《意見》強調“確保監督質量”,重點從堅持問題導向、突出監督重點、加強工作創新、注重成果運用、堅持依規依紀等方面提出具體要求。要強化問題導向,敢於堅持原則、較真碰硬,緊盯重點人、重點事、重點問題,善於發現問題、如實報告問題、推動解決問題,使巡察真正成為基層黨內監督的“前哨”、發現問題的“尖兵”、從嚴治黨的“利劍”。要強化工作創新,緊貼本地區經濟、社會、文化、地域等特點,針對熟人社會、對村巡察等難點問題,積極創新組織形式和工作方式,探索符合基層實際、群眾容易接受的工作方法,提高巡察工作針對性和實效性。要強化成果運用,嚴肅反饋問題,強化巡察整改,抓好移交辦理,確保條條要整改、件件有著落,發揮標本兼治作用。要嚴格依紀依規開展工作,堅持實踐探索在前、總結提煉在后,不斷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總結新經驗,逐步構建符合本地區實際的巡察制度體系,確保巡察工作經得起歷史和實踐檢驗。

加強自身建設、健全機構隊伍,為巡察發展奠定組織基礎。巡察工作直接面對群眾,對巡察干部政治素質、業務能力和工作作風要求更高。《意見》要求“健全機構隊伍”,重點從巡察機構設置、職責任務、人員配備、干部隊伍建設等方面作出具體規定。各級黨委要加強巡察機構建設,成立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設立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巡察組,細化職責、明確要求。要選好配齊干部,嚴把“入口關”,切實把黨性強、作風好、講原則、敢擔當的優秀干部選配到巡察崗位,堅決防止照顧性安排﹔強化思想政治建設和作風能力建設,不斷提高巡察干部政策水平、履職能力,把巡察崗位作為培養鍛煉干部的重要平台。要嚴格管理監督,堅持嚴管就是厚愛、信任不能代替監督,加強巡察機構黨組織建設,扎實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健全激勵約束機制,深入開展向李泉新、張風順同志學習活動,樹立忠誠干淨擔當的優良作風。

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擔當,為巡察工作提供堅強政治保障。省市縣黨委落實好管黨治黨政治責任,是巡察工作的重要保障。《意見》圍繞“加強組織領導”,重點從省區市黨委加強領導、市縣黨委承擔主體責任、被巡察黨組織積極配合、上級巡視巡察機構對下級巡察工作督導檢查等方面作出規定,進一步明確省市縣黨委推進巡察工作的職責和任務。省區市黨委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制定整體規劃、作出統籌部署,及時解決巡察工作面臨的突出矛盾和重點問題。省區市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要堅持巡視巡察一體謀劃、一體部署、一體推進,建立健全巡視巡察聯動機制。市縣黨委要落實好推動本地區巡察工作主體責任,及時制定規劃,定期研究工作,實行市縣黨委書記專題會聽取巡察匯報材料向上級巡視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報備制度。

堅決貫徹《意見》部署和要求,確保巡察工作扎實有效開展

截至目前,全國市級黨委已全部開展巡察工作,94.8%的縣級黨委建立了巡察制度。黨的十八大以來,已對15.5萬個黨組織開展了巡察監督,發現並推動解決了一批基層黨組織存在的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等突出問題,彰顯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監督優勢。實踐証明,市縣黨委建立巡察制度,有利於提高黨的自我淨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有利於完善“上下聯動、全黨一盤棋”的巡視巡察監督格局。省、市、縣黨委要堅決貫徹《意見》新精神新部署新要求,積極有序推動巡察工作。

深入學習宣傳。要結合貫徹新修改的巡視工作條例,加強對學習宣傳《意見》的組織領導,把《意見》作為干部培訓的重要內容,使廣大黨員准確把握精神實質,增強做好巡察工作的責任感和接受巡察監督的自覺性。

全面貫徹執行。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要帶頭貫徹《意見》,為巡察監督深入開展營造氛圍、創造條件。紀檢機關、組織部門等要按照《意見》規定,積極支持配合巡察工作,形成黨內監督合力。市縣巡察機構和巡察干部要認真執行《意見》,嚴格按照巡視工作條例和《意見》開展工作。

健全制度機制。省區市黨委要結合實際,制定和完善規范市縣巡察工作的實施辦法,督促市縣黨委細化巡察流程,建立與相關機構和部門的協調配合機制,逐步構建省、市、縣三級巡視巡察工作制度體系。

加強監督檢查。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適時對省區市黨委推進巡察工作情況開展專項檢查﹔省區市黨委巡視機構要將《意見》執行情況納入對市縣黨委的巡視內容﹔上級巡視巡察辦公室要對下級落實《意見》情況進行全程跟蹤指導,堅決維護黨內法規的嚴肅性和權威性。(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責編:程宏毅、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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