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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貫徹新修改的巡視條例 推動巡視工作向縱深發展

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成員、辦公室主任 黎曉宏

2017年07月25日19:30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原標題:深入貫徹新修改的巡視條例 推動巡視工作向縱深發展

  2017年7月14日,中共中央公開發布《關於修改〈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的決定》和修改后的《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學習好、宣傳好、貫徹好《條例》,把握精神實質,增強黨章黨規黨紀意識,不斷提高制度治黨、依規治黨水平。王岐山同志專門發表署名文章,提出具體要求。各級巡視機構要把學習貫徹《條例》作為重大政治任務,深刻認識、准確把握、堅決落實《條例》新精神新要求新部署,以實際行動不斷深化政治巡視,為全面從嚴治黨提供有力支撐。

  認真學習《條例》新精神

  切實把握巡視實踐、理論和制度創新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巡視工作,領導堅強有力,全面推進巡視實踐、理論和制度創新,巡視強度、力度和效果大幅提升,成為黨內監督的亮麗“名片”。《條例》全面總結黨的十八大以來巡視實踐和理論創新成果,實現了巡視實踐、理論和制度成果的高度統一,為深入推進巡視工作提供了堅實基礎。

  一是深化實踐創新,實現一屆任期內巡視全覆蓋。一屆任期內巡視全覆蓋是黨中央作出的政治承諾,展現了黨內監督沒有禁區的鮮明立場。十八屆中央不斷探索巡視全覆蓋的有效途徑,在四年多時間裡,組織開展12輪巡視,派出160個組次,共巡視277個黨組織,如期實現一屆任期內全覆蓋目標。在領導體制上,堅持中央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加強對省區市和中央單位巡視工作的領導,推進示范傳導、檢查傳導、制度傳導,不斷深化省區市巡視工作,規范中央單位巡視工作,探索市縣巡察,形成了巡視巡察監督立體網絡格局。在組織制度上,實行“三個不固定”“一次一授權”﹔在安排任務上,堅持“常專結合”“板塊輪動”﹔在工作方式上,開展“巡查式”“點穴式”“回訪式”“機動式”巡視。在成果運用上,抓住巡視反饋和整改以及問題線索移交和處置等關鍵環節,綜合用好巡視成果,落實整改主體責任,開展巡視整改督查,確保條條要整改、件件有著落。堅持以下看上,透過現象看本質,對共性問題歸納提煉,為深化改革提供問題導向參考,發揮標本兼治戰略作用。

  二是深化理論創新,明確政治巡視。巡視工作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經歷“三次深化”,定位越來越精准,指向越來越聚焦,作用越來越彰顯。第一次深化圍繞“四個著力”,即著力發現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違反廉潔紀律、違反組織紀律、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把發現問題作為主要任務,發揮了震懾作用。第二次深化圍繞“六項紀律”,突出紀嚴於法、紀在法前,抓早抓小,懲前毖后、治病救人,強化了巡視遏制作用。第三次深化圍繞政治巡視,聚焦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突出嚴肅黨內政治生活,淨化黨內政治生態,抓住了根本性、全局性、方向性問題,有力促進管黨治黨邁向標本兼治。

  三是深化制度創新,修改巡視條例。十八屆中央堅持思想建黨和制度治黨相統一,2015年、2017年兩次修改巡視條例,為依紀依規開展巡視提供基本遵循。第一次修訂,對巡視機構設置、工作職責、方式權限、紀律要求等作出全面規范。第二次修改,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遵照“必要可行、突出重點、與時俱進、依紀依規”四條原則,重點對政治巡視、一屆任期全覆蓋、中央和國家機關巡視、市縣巡察等作出明確規定。與此同時,中央巡視辦制定了46項配套制度,修改了《關於被巡視地區、單位配合中央巡視組開展巡視的規定》等4個工作規則,建立了與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公檢法司等方面10個協調協作機制,不斷扎緊制度籠子。

  深入理解《條例》新要求

  堅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視

  政治巡視是十八屆中央巡視工作的重要成果,也是這次《條例》修改的重點和亮點。深入學習貫徹《條例》,要深刻把握政治巡視內涵,堅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視。

  一要明確政治巡視定位。定位准才能思路清、方向明。巡視要著眼於實現黨的歷史使命,把堅持黨的領導作為根本目的,加強黨的建設作為根本途徑,全面從嚴治黨作為根本保障。要在政治高度上突出黨的領導,把強化黨的領導核心作用凸顯出來,督促被巡視黨組織結合實際,把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落實到位。要在政治要求上抓住黨的建設,站在鞏固黨的執政基礎的政治高度,督促被巡視黨組織抓好思想教育這個根本,抓好嚴明紀律這個關鍵,抓好選人用人這個導向,用好組織生活這個經常性手段,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著力解決黨的建設缺失等問題,增強黨組織的創造力凝聚力戰斗力。要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從嚴治黨,督促被巡視黨組織嚴格執行黨內政治生活准則,強化黨內監督,促進各級領導干部把好用權“方向盤”,系好廉潔“安全帶”,增強全面從嚴治黨系統性創造性實效性。

  二要明確政治巡視站位。政治站位體現政治高度。巡視要以“四個意識”為政治標杆,把維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作為根本政治任務,把貫徹“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作為基本政治要求,發揮巡視監督政治作用。要注重從政治上發現問題,旗幟鮮明講政治,深刻認識政治和業務的關系,把政治和業務有機統一起來,善於從政治上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要注重從政治上對照看齊,突出“四個意識”這個政治標杆,緊扣中央重大決策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對照看齊找差距,確保中央決策部署落到實處。要注重從政治上把握全局,督促被巡視黨組織和領導干部進一步增強全局觀念,結合實際貫徹“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和新發展理念。

  三要明確政治巡視要求。巡視是政治巡視。要立足鞏固黨執政的政治基礎、社會基礎和群眾基礎,堅定政治方向、堅持問題導向、堅守價值取向。開展監督檢查要堅定政治方向,站穩政治立場,把准政治方向,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幟鮮明,面對歪風邪氣敢於較真碰硬,堅決同一切弱化先進性、損害純潔性的問題作斗爭。查找政治偏差要堅持問題導向,以正視問題的自覺和刀刃向內的勇氣,堅持發現問題、形成震懾不動搖,真發現問題、發現真問題。踐行根本宗旨要堅守價值取向,把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群眾關心的問題、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作為重要監督內容,推動解決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增強群眾獲得感。

  四要明確政治巡視重點。聚焦才能聚力,聚力才有突破。巡視監督重點必須聚焦聚焦再聚焦,不斷提高針對性。要突出“三大問題”,緊盯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等問題,發揮從嚴治黨利劍作用。要突出“兩個責任”,把落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擺在突出位置,既查找黨委(黨組)落實主體責任情況,也檢查紀檢機關(機構)履行監督責任情況,推動解決主體責任缺失、監督責任缺位、管黨治黨寬鬆軟問題。要突出“關鍵少數”,重點監督黨的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盯住黨委(黨組)不放,堅持以下看上,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

  五要明確政治巡視目標。目標決定任務,任務凝聚力量。政治巡視的目標就是推動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嚴肅黨內政治生活,淨化黨內政治生態,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要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把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擺在首位,對照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防止“七個有之”、做到“五個必須”等要求,重點檢查黨委(黨組)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制定和實施正確的路線方針政策等情況,確保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淨化黨內政治生態,督促被巡視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筑牢理想信念“壓艙石”,樹立正確用人導向“風向標”,抓住密切聯系群眾“生命線”,堅決鏟除腐敗“污染源”,扎緊紀律規矩“鐵籠子”,構建良好政治生態。要嚴肅黨內政治生活,通過監督檢查《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則》執行情況,不斷增強黨內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時代性、原則性、戰斗性,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

  六要明確政治巡視作用。巡視要切實發揮震懾遏制治本作用,發揮政治“顯微鏡”和政治“探照燈”作用,推動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體制機制。必須立足震懾,發揮利劍利器作用,通過對被巡視黨組織全面“政治掃描”,找出“病症”,揭示“病因”,開出“藥方”,做到利劍高懸、震懾常在。必須立足遏制,發揮政治導向作用,落實“雙反饋”“雙責任”“雙報告”“雙公開”制度,督促被巡視黨組織加強線索處置和問題整改﹔實踐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把握“樹木”和“森林”關系,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從寬鬆軟走向嚴緊硬。必須立足治本,發揮標本兼治作用,分析梳理、總結歸納發現的普遍性、共性問題,向黨委和有關部門提出意見建議,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問題導向參考,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七要明確政治巡視戰略。小勝憑精進,大成靠戰略。巡視是加強黨內監督的戰略部署,是促進標本兼治的戰略舉措,要保持不忘初心的戰略定力。進一步完善巡視戰略部署,推動形成中央巡視、省區市和中央單位巡視、市縣巡察工作“橫向全覆蓋、縱向全鏈接、全國一盤棋”的戰略格局。進一步創新巡視戰略舉措,堅持與時俱進,創新理念、創新制度、創新方法,不斷調整監督路徑,做到繼承和發展相結合,發揮“路徑依賴正效應”。進一步保持巡視戰略定力,深刻認識黨中央反對腐敗的決心沒有變,堅決遏制腐敗現象蔓延勢頭的目標沒有變,始終保持思想定力、政治定力、道德定力,踩著不變的步伐,把巡視工作不斷引向深入。

  堅決貫徹《條例》新部署

  不斷完善巡視巡察工作戰略格局

  《條例》在規定省區市巡視工作的同時,進一步明確中央和國家機關可以實行巡視制度,市縣建立巡察制度。要按照《條例》要求,深入推進省區市巡視工作,統籌推進中央單位巡視和市縣巡察,推動形成以中央巡視為主體、省區市和中央單位巡視為基礎、市縣巡察為延伸的工作格局。

  第一,通過“四個完善”,推動省區市巡視深化發展。省區市巡視是巡視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深入貫徹《條例》,要切實加強對省區市巡視工作的領導,推動省區市巡視向縱深發展。要完善巡視規劃。結合各地實際,提前謀劃新一屆黨委巡視規劃,合理界定巡視對象,統籌安排巡視任務,切實保障巡視效果,有效發揮巡視利劍作用。要完善工作制度。根據《條例》新精神和實踐新要求,抓緊修改實施辦法,完善相關配套制度,提高制度執行力。要完善組織方式。總結上輪巡視全覆蓋的經驗做法,突出常專結合、“板塊輪動”,針對不同巡視對象優化組織方式,形成整體合力。要完善成果運用。抓住被巡視黨組織、紀檢機關、組織人事、審計以及黨委政府主管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等“五類主體”,建立問題清單、任務清單、責任清單,完善督查督辦制度,推動巡視成果落到實處。

  第二,通過“三個強化”,推動中央單位巡視規范發展。中央和國家機關是黨和國家治理體系的中樞,權力集中、地位重要。要對照《條例》新要求,進一步規范中央單位巡視工作。要強化主體責任。健全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強化機構和隊伍建設,完善議事規則。黨組(黨委)書記作為第一責任人,要把推進巡視工作作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重要抓手,組織謀劃巡視工作,合理配備巡視力量,加快巡視節奏,擴大監督范圍。尤其要及時聽取巡視匯報、研究決定巡視成果運用等重要事項,確保巡視工作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要強化問題導向。對照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發現問題、找出差距,著力解決“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問題,堅決防止“燈下黑”。要強化監督合力。牢固樹立“全國一盤棋”思想,結合本系統本單位特點和工作實際,建立健全與省區市巡視工作的協調配合機制,加強協作配合,切實增強巡視監督合力。

  第三,通過“四抓”,推動市縣巡察延伸發展。市縣巡察是巡視工作的有效延伸和拓展。目前,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均部署開展了巡察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績,但還處於探索階段。必須按照《條例》新部署,扎實推進巡察工作延伸發展。要抓統籌指導。著眼於提高巡察工作有效性,制定中長期規劃,推動巡察工作深入發展。未開展巡察工作的市縣要抓緊部署,力爭十九大前在市縣一級全面推開。要抓政治巡察。結合基層特點,著力發現侵吞挪用、克扣強佔惠民資金尤其是扶貧資金等損害群眾切身利益問題,懶政怠政不作為、違反政策亂作為、謀取私利妄作為、濫用職權胡作為等脫離群眾影響黨群干群關系問題,以及“雁過拔毛”“小官巨貪”“鄉匪村霸”等腐敗問題,促進基層組織建設和政權建設。要抓深化延伸。進一步向鄉鎮和村級延伸監督觸角,努力破解熟人社會、宗族宗教宗派勢力干擾,以及“以鄉帶村”延伸式專項巡察等難點問題。督促被巡察黨組織認真履行整改主體責任,建立工作台賬,通過下發交辦函、督辦函、上門了解、按時報告等方式,推動巡察成果落地。要抓聯動對接。探索建立巡視巡察聯動機制,實現巡視巡察有效銜接,強化監督效果,不斷提升巡察工作水平。

  貫徹《條例》是中央的要求。各級巡視機構要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對學習貫徹《條例》情況開展自查,對市縣巡察工作開展專項檢查。中央巡視辦將適時進行督查,確保《條例》各項要求落到實處。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雜志》

(責編:程宏毅、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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