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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責一年 失責必問成常態

徐伯黎

2017年07月18日16:51    來源:檢察日報

原標題:問責一年 失責必問成常態

  資料圖片

  ●2016年7月17日,新華社受權發布了中共中央印發的《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黨的問責條例正式實施

  ●一年來,中央紀委網站點名道姓通報180起、327人次責任追究典型案例,問責范圍涵蓋22個省區市

  ●在被問責的黨員干部當中,既包括民政部原部長李立國等6名中管干部,也有一批基層官員

  2016年7月17日,新華社受權發布了中共中央印發的《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與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黨的問責條例正式實施。

  權威資料顯示,一年來,中央紀委網站點名道姓通報了180起、327人次責任追究典型案例,問責范圍涵蓋全國22個省區市以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被問責的黨員干部當中,既包括民政部原部長李立國,國資委原黨委副書記、副主任張喜武,天津市委原常委、統戰部部長王宏江等6名中管干部,也有大量基層官員。記者梳理發現,問責條例實施一年來,黨中央對問責動真碰硬,有權就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已成為常態。

  抓牢“關鍵少數”

  條例摘要: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干部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不堅決、不扎實,管轄范圍內腐敗蔓延勢頭沒有得到有效遏制,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突出的。

  2017年2月8日傍晚,中紀委監察部網站發布消息,民政部原黨組書記、部長李立國和原黨組成員、副部長竇玉沛因嚴重失職失責被問責。通報指出:二人管黨治黨不力,嚴重失職失責,所轄單位發生系統性腐敗問題。決定給予李立國同志留黨察看二年處分,降為副局級非領導職務﹔給予竇玉沛同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提前退休。二人還被終止黨的十八大代表資格。

  問責還在繼續:4月24日,民政部原黨組成員、中國老齡協會原會長陳傳書因工作嚴重失職失責,監督管理不力,對有關問題的發生負有主要領導責任,被給予留黨察看一年、行政撤職處分,降為正局級非領導職務﹔6月20日,中紀委發布立案審查通報指出,中紀委駐民政部紀檢組原組長曲淑輝對駐在部門所轄單位發生系統性腐敗問題嚴重失職失責,且存在長期干預和插手駐在部門下屬單位相關工程項目並謀取私利的違紀行為,她被給予留黨察看二年、行政撤職處分,降為正處級非領導職務。

  因發生系統性腐敗問題嚴重失職失責被問責的不只是民政部這樣的“大衙門”裡的“大官”,基層“小吏”也同樣因失職失責被查處。

  格爾木市是青海省的一個縣級市,不久前,這裡也發生過“塌方式”腐敗。據報道,格爾木市市委原常委、副市長王偉華,利用職務之便收受他人賄賂10萬元及價值47.61萬元商鋪兩間﹔格爾木市原教育局黨委書記、局長王清亮,任格爾木市委原常委、秘書長、市教育黨工委書記、副市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分別收受4名行賄人1445萬元﹔格爾木市原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周方勝,利用職務之便收受他人賄賂100萬元……從2014年12月起,格爾木市8名黨員領導干部相繼因違紀違法問題被查處。

  8名黨員在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頂風嚴重違紀違法的行為,在社會上造成了極為不良的影響。而這些違紀違法案件特別是王偉華、王清亮部分違紀行為、馬剛的全部違紀行為,均發生在時任格爾木市委書記李國忠、紀委書記史可庭任職期間。青海省委研究決定給予李國忠、史可庭黨內警告處分。

  相關專家指出,各級黨委領導班子成員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有領導責任。落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關鍵在黨委、要害在“一把手”,開展問責要抓住“關鍵少數”。“一把手”要做到守土有責、守土盡責,保証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到實處。不能底下案件成串,管轄范圍內腐敗蔓延,自己還當著太平官。4名中管干部及部分基層主要領導成為被嚴肅追責的對象,無疑釋放出了有責必問、問責必嚴的強烈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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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姜萍萍、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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