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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監察體制改革 推進試點工作之三

完善黨和國家的自我監督

2017年07月10日10:20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原標題:深化監察體制改革 推進試點工作之三 完善黨和國家的自我監督

  探索黨長期執政條件下自我監督的有效途徑,關乎黨自身的興衰成敗和國家民族的前途命運。要以自我革命的勇氣,完善黨和國家的自我監督,實現依法治國與依規治黨、黨內監督與國家監督、黨的紀律檢查與國家監察有機統一。

  我們黨全面執政、長期執政,制度優勢已經充分顯現,但也面臨風險和挑戰,最嚴峻的挑戰就是對權力的有效監督。習近平總書記要求做好監督體系頂層設計,既完善黨的自我監督,又加強對國家機器的監督。黨和國家的治理體系包括兩個方面:一是依規治黨,靠嚴明的紀律管全黨治全黨﹔二是依法治國,依據憲法法律法規治國理政。黨內監督和國家監察是中國特色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歷史和現實都証明,中國共產黨之所以偉大,不在於不犯錯誤,而是從不諱疾忌醫,敢於直面問題,具有很強的自我修復能力。對於擁有8900萬黨員的大黨來說,解決自身存在的問題,外部監督是必要的,但是根本要靠強化自我監督,以黨內監督帶動和促進其他監督。黨內監督全覆蓋,必然要求實現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健全完善權力監督制約體系。深化監察體制改革是確立中國特色監察體系的創制之舉。我國自秦朝始就建立御史制度,經過兩千多年的發展,形成了一套自上而下的獨立於行政權的監察體系,這與西方“三權分立”模式下監察隸屬於立法機構或行政機構完全不同,是中華民族獨特的制度傳統。歷史文化傳統決定道路選擇。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確立的監察制度體現著中華歷史文化,是對中國監察制度的繼承與發展,是對權力制約體制的新探索。監察機關既不是行政機關也不是司法機關,而是代表黨和國家行使監督權。堅定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就是要從中華民族歷史文化中汲取智慧,從實際出發,實現監察工作理念思路、體制機制、方式方法的與時俱進,走出一條適合歷史傳統和現實國情的道路。

  黨內監督與國家監察是一體兩面,相互促進、相得益彰。在我國,80%的公務員、95%以上的領導干部都是共產黨員,黨內監督和國家監察既具有高度內在一致性,又具有高度互補性。一方面強化黨內監督,堅持紀嚴於法、紀在法前,用紀律管住黨員干部,保持黨的先進性純潔性﹔一方面構建國家監察體系,黨內監督達不到的地方,或者對不適用執行黨的紀律的公職人員,依法實施監察,真正把公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黨內監督與國家監察辯証統一,本質上都屬於黨和國家的內部監督范疇,不同於其他形式的外部監督。要把黨和國家的自我監督與民主監督、司法監督、社會監督、輿論監督等結合起來,形成發現問題、糾正偏差的有效機制,不斷增強自我淨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責編:姜萍萍、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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