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6月29日11:03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我自小勤儉朴素,省吃儉用,但總是擔心以后沒有保障。隨著手中權力的增大,有些錢不費吹灰之力便可得,就覺得順其自然罷了,這是我價值觀中狹隘自私的一面。”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風景旅游局原黨組書記、局長章洪根在懺悔書中寫道。
章洪根1967年出生在余杭的農村,是恢復高考后村裡第一個大學生,畢業后到鄉鎮工作,30歲擔任副鄉長,此后一步步成長為街道辦事處主任、黨工委書記,區直部門一把手。
作為兄弟姐妹中最有“出息”的一個,這位局長念念不忘金錢和財富,一心想搞好以后的“人生保障”,結果在強烈的貪欲驅使下墜入深淵。
明目張膽權錢交易,送錢者遍布拆遷每個環節
“送來了,還給人家,好像看不起人家似的,有這樣的心理。然后給自己找了個台階,我不收的話他們要生氣的,說我看不起他,我就心安理得收下了。”在如此荒唐的自我安慰下,章洪根收下了一筆又一筆的“好處費”。
2001年11月至2012年8月,章洪根先后任杭州市西湖區轉塘鎮(街道)副鎮長、街道辦事處主任、黨工委書記。這十多年,恰好是轉塘的大征遷、大開發、大建設時期,而章洪根長期負責征遷工作。
殷某是一家拆遷事務所的負責人,知道章洪根是轉塘分管拆遷事務的負責人,便有意接近,經過“不懈努力”,終於在牌桌上得以相識。章洪根愛打麻將,殷某就組局陪伴﹔章洪根麻將輸了錢,殷某趕緊奉上賭資。2004年至2005年,章洪根先后兩次在棋牌室收受殷某夫婦所送現金共計15萬元。而在章洪根的“大力推薦”下,殷某獲得了老年公寓、午山社區等多個拆遷項目。
對此,殷某直言不諱:就是想跟章洪根搞好關系,拿點業務,而牌桌上送錢是最自然的。沒有章洪根,肯定拿不到這麼多業務。
章洪根后來懺悔說:“他們當時送我錢的時候說你先拿去用,就當是借的。但是我一直沒有還,說句實話,有些金額大的我也不想還他們。”
2008年5月的一天,杭州某汽車部件公司負責人宋某和王某約章洪根到景區一家會所吃飯,臨走時把5萬元現金放入章洪根隨身攜帶的包裡。該企業的目的很明確:廠房裡有一部分是違章建筑,希望通過章洪根“變通變通”。
違章建筑理應按照違章建筑的政策來對待,但章洪根的觀念是,既然收了錢就要把事情辦好。“我經常對這些企業做一些肯定,甚至在會議上表揚,無形中讓人感覺這是一家正規企業,讓它合法性強一點。合法了,經辦人就會多補一點。”章洪根採用公開表揚加私底下向經辦人打招呼的方式,讓該汽車部件公司、一家鞋業公司等在拆遷補償中獲利。事后,鞋業公司的老板鄭某送給章洪根30萬元現金。
根據法院審理結果顯示,從2004年到2013年期間,章洪根共收受多個單位或個人的“好處費”“感謝費”176萬余元,幾乎涉及了拆遷的每一個環節。
吃吃喝喝結成朋友圈,覺得金錢能帶來“安全感”
“來往不多的肯定不會收,來往密切的就收下。”這是章洪根為自己定的“規矩”。
很多轉塘人都知道,章洪根有一個所謂的朋友圈,如果要求他辦事,最直接的方式就是融入他的朋友圈。
“我的圈子就是主動靠近我的人,有不少都是企業的老板。”章洪根說,“這個圈子就是平時吃飯、喝酒。”
前文提到的拆遷事務所負責人殷某、汽車部件公司副總王某、鞋業公司老板鄭某等人,就是通過吃飯、喝酒、打麻將等方式進入了章洪根的朋友圈,進而發展到收錢辦事、權錢交易的地步。對此,章洪根給自己找了一個冠冕堂皇的理由:“我在轉塘11年,那麼多老板賺了大把大把的錢走了,老板給我一點,我覺得也不多,迷迷糊糊就收下了。”
在這個圈子裡,章洪根最為看重的是老板朱某。“因為他朋友圈子廣,認識領導多,交往比較放心。”章洪根說。
2006年,朱某的生態農庄在拆遷中得到章洪根的關照﹔2009年朱某開辦保潔公司,在章洪根的關照下,三年時間裡,年業務量從100多萬元增長到500多萬元。據了解,在章洪根調離轉塘后,朱某保潔公司的業務量下滑了一大半。
為了感謝章洪根,朱某每年春節都要帶著購物卡和保健品給章洪根拜年,章洪根則回贈一些自己用不完的辦公用品,美其名曰“禮尚往來”。
2010年,章洪根兩次以買房名義,先后向朱某借款30萬元和40萬元,都沒有借條、沒有約定利息、沒有約定還款期限。以當時章洪根在街道任職的正當收入,這兩筆借款完全可以及時還清,但是一直到案發,章洪根都沒有還。
朱某和姐姐合開了一家首飾店。一年春節,章洪根的母親委托兒子購買四個金手鐲送給晚輩做禮物,章洪根就讓朱某選了幾個送過來。章母選定之后,把相應購物款交給兒子,叮囑他付清款項。然而這筆賬一直到案發都沒有結。
“他一直有個觀念,我苦過來了,努力了,現在有一定地位了,那我可以利用權力獲得利益,漸漸覺得這樣非常棒,自我感覺非常好。”執紀人員分析章洪根的心理說。
為了盡可能通過金錢得到“安全感”,章洪根一隻手收錢,另一隻手向企業主放貸,收取高額利息,他還以本人或親屬的名義直接入股經商辦企業。而在歷年的個人有關事項報告中,委托理財、個人借款、公司入股、資金借貸等情況,他都沒有申報,嚴重違反了組織紀律。
無視身邊案例警示,自認“轉塘我最大”
“組織拉住了我,否則會有更大的錯。”回顧自己走過的路,章洪根悔恨交加。
2004年,轉塘鎮原副鎮長張金雲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給同為轉塘鎮副鎮長、辦公室就在張金雲隔壁的章洪根帶來不小的震動。十多年過去了,他仍能說出當年市紀委剖析此案制作的“雙面女鎮長”警示錄。
但是,震動和警示並沒有持續太久。“剛開始管得很牢,最多就是打麻將,收錢不多。當了主要領導以后感覺好起來了,社會經濟水平也上來了,買套房就要三四百萬,那我收二三十萬感覺也不是很多。價值觀發生變化了。”章洪根懺悔說。
2007年任轉塘街道主任,2009年開始擔任黨工委書記,章洪根身邊刻意討好的人越來越多,但他不是緊繃紀律這根弦,反而滋生了“轉塘我最大”的念頭。區裡組織廉政學習,他經常以工作忙為借口,想方設法找人代。朋友圈的人打著他的名號去辦事,下屬給予特殊關照,章洪根也默許。
章洪根和他的“朋友們”胡作非為,直接導致了轉塘征遷工作的不公開不透明,群眾開始不斷上訪,甚至出現了村民聯名上訪。這時候,金錢帶來的快感慢慢變成了惶恐。“以前碰到區紀委的領導他們都主動打招呼的,到了2013年、2014年的時候,我主動跟他們打招呼,他們好像也冷冰冰的。這就是心虛造成的,心理暗示在作祟。”章洪根說。
2016年4月,西湖區紀委對章洪根立案審查。把問題交代清楚后,章洪根在悔恨之余開始追問自己:幸福到底是什麼?
“當時就想著賺錢,讓父母過上好日子。我覺得自己出身貧寒,后面保障不夠,所以想要增加保障。后來要求越來越高了,目標也越來越多了。”他用收禮得來的錢進行“理財”,財富增加了,但是幸福感卻少了,“我不知道自己在干什麼,為什麼要拿這個錢。被審查后,我認真思考了,就是我的價值觀變了。這次組織審查讓我認識到我原來的想法有多麼錯誤。沒有這次審查,可能一直到生命的終點,我也不可能回頭去想自己做錯了沒有。”
一切悔恨都為時已晚。章洪根因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2017年2月,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罰金人民幣60萬元。(夏悅 張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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