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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國企改制中的貪污大案,牽涉多家關聯企業、涉案資產多數已不復存在、財務資料殘缺不全……面對這“燙手的山芋”,他拿出了自己的專業表現——

劉曉南:案件再難也要“啃”下來

2017年06月20日10:11    來源:檢察日報

原標題:劉曉南:案件再難也要“啃”下來

劉曉南正在研究案件

他臉上架著方框眼鏡,身穿深色麻衣褲,腳蹬老北京懶漢鞋,再加上走路時微微勾著的身子,像極了舊派的學者。加之為人風趣幽默、博聞強記,江蘇省淮安市檢察院公訴處副處長劉曉南被大家親切地稱為“南哥”。

“死磕”拿下國企腐敗大案

“沒有捷徑,就是橫下一條心,再難的案子也要辦下來。”這就是南哥辦案的“訣竅”。2012年,南哥辦理了轟動當地的清江電機廠資產被侵吞案。10年前,淮安清江電機廠面臨企業改制,董事長等5人在此過程中涉嫌貪污和故意銷毀會計憑証罪。10年后,此案經舉報案發,后進入審查起訴階段。

這起國企改制中的貪污大案,牽涉多家關聯企業,不僅要了解當時的改制政策,還要熟悉財務審計、資產評估等專業知識。加上時間久遠,案發時的涉案資產多數已不復存在,財務資料因多次搬遷和人為損毀而殘缺不全。難度可以想見。

“燙手的山芋”落到了工作認真細致、業務功底深厚的南哥手上。厚厚的審查報告顯示出他做了多少案頭工作:從數十條國企改革政策、數百個審計專業術語,以及在海量的卷宗材料裡逐一分析對比梳理,抽絲剝繭繼而形成証據鏈。那段時間,恰逢南嫂赴美學習深造,南哥便帶著不到4歲的女兒一起在單位加班。他在辦公桌前閱卷審查,女兒就坐在旁邊的小板凳上自己看書畫畫。困了,父女倆就歪在辦公室的椅子上睡一會兒。這一幕,成了南哥辦公室獨有的一道風景。

案件的難度遠不止於此。本案的查辦引爆了涉案企業上千名下崗職工多年來的積怨和不滿。不光集體訪、群體訪,從各級機關轉來的信訪件紛至沓來,壓在南哥的辦公桌上。這些信件,有的是為了干擾辦案視線,給檢察院施加壓力,有的是表示對辦案人的不信任,怕檢察機關少訴、漏訴。更具挑戰的是,開庭時,他將面對5名被告人的辯解、9名律師“大咖”的質疑,其中還有自己攻讀法碩期間的老師。

庭審整整持續了三天,早上9點開始,晚上9點結束,僅僅中午休息半小時,最后一天更是鏖戰到夜裡11點。南哥憑著對案情的全面把握、出庭焦點的全面預測,有條不紊示証,沉著應對辯解質疑,充分展現了公訴人的風採。最終,5名被告人分別被以貪污罪、故意銷毀會計憑証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至七年不等的刑罰,所得贓款依法追繳發還給原被害單位。

案件的成功辦理,大大提升了檢察機關的司法公信力。2014年3月的第一個檢察長接待日,200多名原信訪職工向檢察院贈送了錦旗。而此時的南哥站在5樓辦公室的窗口看著這一切,如釋重負,面露微笑。

“死摳”精雕辦案每個細節

南哥最令人佩服的,就是對每一起經辦案件細節熟稔於心。但他認為這並非自己記憶力超群,只是“對待每起案件有些苛刻而已”。

2015年,南哥辦理了淮安市供銷社原黨組書記張某受賄、濫用職權案,此案涉及20多家企業套取“新網工程”資金。偵查終結報告中對所涉及的申報資格和補貼條款已有說明,但南哥又開啟了“死摳”模式,將國家、省、市關於“新網工程”的各項政策規定都列了出來,對20多家企業的主體身份和申報資格做成表格逐條比對,撰寫了39條証據評析意見,最終形成6萬多字的審查報告。上面寫滿了彩色的批注,包括法律疑難點、需要提交檢委會討論的問題、與偵查部門溝通的過程等。

自己辦案如此,對待別人的案子,南哥也一樣較真。作為公訴處副處長和辦案組組長,南哥除了自己辦案,還要指導和審查其他干警辦理的案件。一份審查報告和起訴書交到他手裡,領回去時往往被改得面目全非,標滿了鮮紅色的批注。小到字詞表述,大到邏輯順序,任何一點瑕疵都逃不過他“苛刻”的雙眼。

曾有人偷懶,直接將審查報告的內容復制到起訴書上,南哥發現后嚴厲地指出並糾正:“審查報告體現的是承辦人對案件事實與証據審查分析、運用判斷的思考過程,而起訴書體現的是思考結果,它反映了檢察院代表國家公訴的專業水准,一句廢話都不能有。”

“較真”不枉不縱守護正義

公平正義是什麼?在罪與罰的世界摸爬滾打20年,南哥有了新的體悟:“接觸了形形色色的當事人,遍覽了案件中的人生百態、愛恨情仇,我愈發堅信‘沒有無緣無故的愛與恨’,即使是偶然發生的‘激情殺人’,事件背后也必有動因可尋。”

2014年,南哥承辦了一起故意殺人案。清浦區的韓某因地界問題與鄰居積怨已久,2013年9月的一個晚上,他萌生了將鄰居一家趕盡殺絕的念頭。他不顧妻子和鄉鄰的勸阻,持砍刀等工具與鄰居厮打,造成一人死亡、二人重傷。混亂中,他的兒子也對一名鄰居進行了攻擊,造成該鄰居輕傷。

事發后被害人家屬強烈要求對韓某父子二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並且多次到檢察院反映情況。通過認真審查証據材料,南哥認為韓某故意殺人的事實清楚、証據充分,但他的兒子沒有殺人的主觀意圖,其攻擊鄰居的行為是出於對父親的保護,應當定故意傷害罪。面對當時的輿論壓力,南哥堅持罰當其罪原則,在審查、起訴、判決等不同階段反復向被害人釋法說理,答復他們的疑問。最終,法院採納了南哥的量刑建議,在他耐心細致地解釋下,被害人對判決表示認同。(盧志堅 張珍)

(責編:楊麗娜、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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