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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無人領取的低保本中固定犯罪証據

2017年06月20日10:09    來源:檢察日報

原標題:從無人領取的低保本中固定犯罪証據

  “城鎮低保本無人領取,被挪為己用。”2011年3月30日下午,我院反貪局接到舉報后,我馬上意識到這中間可能隱藏著損害人民群眾利益的犯罪行為。

  為了摸清真相,次日,我帶領干警根據群眾舉報線索,進行了初查。我們走訪了舉報人提供的4戶低保戶,並通過調查和提取銀行監控,發現時任湖南省永順縣民政局下屬救助管理局副局長的余某存在冒領他人低保金的嫌疑,遂對其進行了傳喚詢問。

  “不知道!不清楚!”余某完全不配合。於是我們及時調整了審訊謀略,決定從其成長經歷、家庭生活入手對其進行感化教育。在強大的政策攻心和法律震懾下,這個當時29歲的年輕人最后一道防線被擊破:“我也是一時糊涂。”余某可能意識到自己的錯誤已經無法挽回,於是像竹筒倒豆子一樣,把救助管理局另外三名同事冒領或造假貪污低保金的事情全說了出來。他的三名同事也都是80后,當時均未滿30周歲。2011年4月1日,我院依法對余某、向某、曾某、聖某(均為救助管理局職工)4人以涉嫌貪污罪立案偵查。4月14日,經永順縣檢察院提請,湘西州檢察院以涉嫌貪污罪依法對犯罪嫌疑人余某決定逮捕。

  為了穩固証據,我院反貪干警全員出動,將近幾年的城鎮低保戶審核材料逐一查對,對重點對象也一一詢問,一個個冒領他人低保本、偽造低保戶、虛構資料貪污低保資金的犯罪事實逐一露出水面。幾乎每一個人一開始都是不承認的,他們都僥幸地認為這是他們互相之間達成的一種協定,自己做自己的,互不影響,也互不揭露。然而在我們干警的幾番訊問和強大的外圍証據下,這幾個年輕人還是敗下陣來,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后經我們辦案人員查明,余某在擔任社會救助管理局副局長期間,分管城市低保申請和動態管理,非法佔用了由其保管無人領取的15個低保金發放存折,並利用職務之便虛假辦理了一戶低保戶,共侵佔低保金18.93萬余元,其中18.25萬余元用於家庭開支或本人消費。

  向某、曾某、聖某三人也在工作過程中發現,低保申請和審批流程中存在隻看調查員調查研究,而對調查員的調查結論真實性不予以核實的漏洞,分別採取虛構、偽造或冒領無人領取低保本的手段,貪污低保資金幾萬元到幾千元不等。最終,在2011年6月至8月期間,法院以貪污罪分別判處余某、曾某、向某、聖某四人有期徒刑六年、有期徒刑一年零二個月,緩刑二年、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案件辦理后,我院專門向縣民政局發送了要求整改漏洞的檢察建議,得到了縣委縣政府領導的高度關注。

  (楊勇系湖南省永順縣人民檢察院反貪局局長)

(責編:楊麗娜、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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