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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清先后利用其擔任武漢市蔡甸區區長,武漢市工商局局長、市發改委主任的職務便利,直接或通過其弟弟和弟媳非法收受多個公司和個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10余萬元——

一個“幫”字毀人毀家毀自己

2017年06月20日10:07    來源:檢察日報

原標題:一個“幫”字毀人毀家毀自己

庭審中,公訴人宣讀起訴書

檢察官提審吳清

庭審現場

吳清(中)受審

早在2015年8月14日,中紀委官網發布的《〈巡視工作條例〉背后的故事(一)》,就讓湖北省武漢市發改委原主任吳清這個50歲的正局級干部瞬間“出了名”,之后媒體的轉載報道更是讓他成了眾所周知的“人物”。10天后的2015年8月24日,其涉嫌受賄線索被移交給武漢市檢察院,同年9月22日,該院正式以受賄罪對吳清立案偵查。

2016年6月13日,武漢市檢察院對吳清受賄案提起公訴。2017年5月18日,吳清因受賄罪被武漢市中級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5萬元。

“幫”弟弟

“賣出”22個工程項目

吳清的最大一筆受賄款來源於武漢一家裝飾設計公司老板黃某,據查,從2008年10月至2014年5月,吳清先后15次單獨或通過自己的弟弟、弟媳收受黃某給予的賄賂款共計78萬余元。

吳清與黃某相識於湖北川渝商會,2006年6月商會成立時,祖籍四川達州的吳清被聘為商會顧問,重慶人黃某則是商會理事,兩人因此有過一面之緣。此時的吳清,從武漢市蔡甸區區長調任該市工商局長剛一年。

巧的是,吳清的弟弟吳某和弟媳馮某卻與黃某熟識。商會成立后不久,吳某告訴吳清,自己曾在黃某的公司當過業務員,並邀請吳清到該公司參觀考察。這次考察,吳清對黃某的公司留下了很好的印象,並與黃某互留了聯系方式。

2007年4月,吳清主持召開局長辦公會,通過了“2007年工商系統基層建設立項計劃”。獲悉此信息后,吳某帶著黃某來到吳清的辦公室,表明黃某公司想做工商系統的改造、維修工程,請吳清給予支持。吳清當場打電話叫來了該局辦公室和財務處負責人,將兩人介紹給黃某認識,並告訴黃某“以后項目方面有什麼事,直接找他們”。

這之后,黃某的公司陸續中標了武漢市工商系統的一系列工程,黃某也按照事先與吳清弟弟和弟媳的約定,每項工程給予他們5%的提成。

2008年下半年的一天,吳某到哥哥吳清家看望母親時,將他們夫婦從黃某公司拿提成的事告訴了吳清,吳清表示認可。然而,當得知吳某將錢都交給妻子馮某后,吳清很生氣。在吳清心裡,他之所以關照黃某的公司,主要是為了幫助弟弟改善一下經濟條件,在強勢的妻子面前提高一下家庭地位,不想目的落了空。

之后,在與黃某的一次見面中,吳清將自己的內心想法流露了出來,並讓黃某以后“小工程還是給吳某提成,大工程就算了”。黃某心領神會,此后便開始直接給吳清送“好處費”,一次少則1萬元,多則10萬元,都是直接裝在信封裡送到吳清的辦公室。2007年下半年,吳清讓黃某幫忙裝修房子,黃某還為此支付了6萬余元裝修費。黃某的付出亦有回報,2007年5月至2012年初,其公司在武漢工商系統共承接了22個工程項目,總標的額近2000萬元。

“幫”老鄉

“運作”入職調動受賄10萬

除因“親情”涉罪,吳清還將職務之便用在了“人情”上。2006年,川渝商會的一次活動中,正准備從部隊轉業到地方的四川達州人楊某經人引薦,認識了吳清。楊某主動向吳清介紹了自己的情況,並遞給吳清一份簡歷,表達了自己想到工商局工作的願望。“都是老鄉,我會照顧的。”吳清看了簡歷后說道,同時讓楊某抓緊時間准備人事局組織的軍轉干部考試。后來,楊某順利通過考試,並被分配到武漢市工商局江漢分局工作。

2006年11月,楊某到武漢市工商局辦理報到手續時,來到吳清的辦公室,告知吳清自己被分配到江漢分局工作。在得到吳清“好好干”的鼓勵后,楊某提出:“我以前在部隊是搞宣傳工作的,發表了許多文章,市局平台大,希望有機會能調到市局工作,還麻煩領導多關心。”“有機會我會考慮的。”吳清表示。

2007年上半年,武漢市工商局工商學會缺人手,吳清於是想到了楊某,便跟該局政治部門負責人打招呼,給了一份楊某的簡歷。不久,楊某被調到了市局工作。在市局工商學會工作了不到一年,2007年底,楊某因為干得不太開心,又向吳清提出換部門。時逢工商系統即將進行機構改革,准備擴大12315指揮中心。在吳清的運作下,2008年初,楊某又被調到了12315指揮中心工作。在武漢市工商局工作期間,楊某因為沒有住房,吳清還為他安排了一間單身宿舍。

2011年4月,楊某的妻子鄒某得知吳清的母親來武漢,於是邀請吳清一家到自己開的川菜館吃飯,以“增進感情”。吳清答應了,幾天后帶著母親赴約,席間,鄒某提到了楊某的級別問題,請吳清多關照。兩個月后的一天,楊某出差期間,鄒某一個人來到吳清的辦公室,感謝其多年對楊某的關照,隨后再次提到了楊某的級別問題,說楊某團職干部轉業隻安排了正科級,希望吳清能“關心一下楊某的成長”。臨走時,鄒某從包裡拿出一個塑料袋放在吳清桌上,“這是我們夫妻的一點心意,老楊的事情就拜托你了”。推托了一番后,見鄒某堅持,吳清收下了,事后打開塑料袋一看,裡面裝著10萬元現金。后因吳清調任武漢市發改委,楊某的級別問題一直未予解決。

除楊某外,吳清在擔任工商局長期間,還因幫人調動工作收受過另一筆賄賂。2008年下半年,武漢某園藝公司總經理丁某為將妻子毛某從湖北竹山縣工商局某分局調入武漢市工商局蔡甸分局,通過吳清的下屬找到吳清幫忙。在吳清的幫助下,毛某於2009年底調入武漢市工商局蔡甸分局工作,為此,吳清先后18次收受丁某的賄賂款共10.3萬元。

“幫”朋友

“政商”關系成權錢交易

未理清親情、人情關系的吳清,同樣也未理清“政商”關系。2003年,吳清擔任武漢市蔡甸區區長期間,該區引進了常福新城經濟發展區項目,由馬來西亞一家公司和武漢某集團公司共同投資。作為常福新城經濟發展區開發建設領導小組組長和管委會主任,吳清主要負責項目開發建設中重大事項的決策、協調、指導、督促,以及土地規劃、建設、招商引資等有關事項的管理。

2004年10月,吳清帶隊去馬來西亞考察期間,常福新城管委會與投資方共同簽訂了投資意向協議,之后,雙方又正式簽訂了開發建設協議,吳清因而與投資方、武漢某集團公司董事長周某認識並熟悉起來。常福新城項目正式啟動后,對於轄區這個大項目的推進、各項手續的審批,吳清均不遺余力地給予支持,與周某更是接觸頻繁。

2005年,吳清調離蔡甸,擔任市工商局長后,仍與周某保持著來往。出於對吳清的感謝,同時也為了維持與他的良好關系,2005年底至2012年底,每年春節前,周某都會以請吃飯的名義,在飯后的牌局上送給吳清紅包,共計4萬元。在工商局長任上,吳清還因幫助相識10年的朋友胡某的科技公司承接工商系統的信息化建設和維護項目,多次收受胡某的賄賂款共計4萬元。

2012年,吳清調任武漢市發改委主任。2013年3月,其在蔡甸的老相識、某集團公司老總何某找到他,稱自己的公司計劃在蔡甸投資一個文化城項目,投資額約10億元,希望能被列入市級重大建設項目。聽了介紹后,吳清感覺不錯,當場表示將大力支持。項目上報到武漢市發改委后,經吳清審查,被順利列入當年市級重大建設項目,但因用地審批等原因,項目未能正式啟動。

2014年6月,吳清帶隊到歐洲考察文化產業時,邀請何某隨行。在威尼斯的一家酒店,何某飯后來到吳清的房間,塞給他一個裝有5000歐元的白色信封,吳清收下了。2015年3月,何某的公司再次向武漢市發改委申報文化城項目,吳清再次簽發文件,同意將該項目納入本年度市級重大建設項目。

“毀”自己

“禍起”拿人錢財替人牟利

具有經濟學博士研究生學歷的吳清,畢業后即被分配到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工作,成為智囊團成員之一。1994年,他被武漢市作為優秀人才引進,先后在武漢市體改委、市計委、市審計局、武漢市蔡甸區政府、市工商局、市發改委等多個部門工作,是政府重點培養的干部。在武漢工作期間,他也為武漢的經濟發展作出了不少貢獻,據了解,大型國企武鍋的改制上市、武漢軌道交通的起步和項目的落地等不少重要的經濟決策和規劃中,他都發揮了主導作用。

“作為一個高學歷人才,能力強、有前途的干部,實在是可惜。”談及吳清的落馬,辦案人員無不感到惋惜。興許正是因為這些成績、經歷和學識,氣質和談吐上,吳清給辦案人員留下了“清高”的印象。

“自我意識很強,認為自己功大於過,對於被查,有些心理不平衡。”辦案人員說。而吳清從一個有前途的干部滑落犯罪之路,在反貪干警看來,疏於對法律的學習、隨波逐流的心態,以及對親情、人情的錯誤理解是主要原因,“認為自己當官,有那個權力和能力,對於條件不好的親戚,能幫就幫一幫,沒什麼大不了,對於朋友、老鄉的請托,也不好推辭”。

在檢察干警的釋法和教育下,吳清才逐漸認識到,作為國家工作人員,“拿人錢財替人牟利”的做法,已經侵害到了其職務行為的廉潔性,觸犯了刑律。(周晶晶 徐小菲)

(責編:楊麗娜、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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