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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衛系統是臟、苦、累的“清水衙門”,似乎與貪腐沾不上邊。在江蘇省連雲港市海州區檢察院查處的城管環衛系統貪腐案中,那些坐落在城市角落的公廁、街道旁的果皮箱、馬路上的環衛車,甚至環衛工人的辛苦錢,都成了貪腐者眼中的“油水”……

奇奇怪怪:“清水衙門”裡的貪腐案

2017年03月21日14:40    來源:檢察日報

原標題:奇奇怪怪:“清水衙門”裡的貪腐案

張浩/漫畫

2015年以來,江蘇省連雲港市海州區檢察院立案偵查城管環衛系統貪污賄賂案件5件6人。該區城管局前任局長、環衛處前任主任嚴楓受賄63.4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零六個月﹔時任環衛處主任張琳、副主任杭亮,因犯貪污、受賄罪,分別被判處二年和六年有期徒刑﹔該系統另有3人因涉嫌共同貪污被判處緩刑。

任人唯“錢”“一把手”大權獨攬

今年47歲的嚴楓,一畢業就被分配到海州區(原新浦區)城管局環衛處工作,從普通科員、環衛處主任,到城管局局長,在嚴楓26年的工作經歷中,有20年的時間與環衛領域關系密切,在當地環衛系統有著深厚的根基和廣泛的人脈。

2000年,嚴楓剛剛坐上環衛處主任的位子。一天,一直在環衛處做工程的老板鄭育新找到嚴楓:“小嚴,你剛工作沒有多少錢,送你點錢家用。”說著,就把一個塑料袋遞給了嚴楓。嚴楓打開一看,裡面裝著11沓百元大鈔,一共是11萬元!

此前,嚴楓與鄭育新並不是很熟悉,但還是收下了這份見面禮。盡管對方沒有提什麼要求,但嚴楓心裡明白,這是希望自己能夠在日后多多“照顧”,所以也就卻之不恭了。

后來由於鄭育新不再干工程了,嚴楓因為“沒有幫上什麼忙,心裡一直不好意思”。

終於有一天,鄭育新又來找嚴楓,希望能幫自己的小孩從環衛處清運公司的臨時工轉為合同工。正苦於“還不上人情”的嚴楓,自然竭力幫忙。於是在嚴楓的幫助下,鄭育新的兒子由原來清運公司的臨時工轉成了合同制工人。

該案承辦人、連雲港市海州區檢察院反貪局綜合科長卞光耀介紹,環衛處全稱環境衛生管理處,一般是城管局下屬的事業單位,用工主要分為事業編制、合同制員工和臨時工三種。其中,除事業編制由市區兩級勞動部門決定外,合同工和臨時工的任用都由環衛處研究,合同工上報城管局備案即可。盡管程序上合同工和臨時工沒有太大差別,但是工資待遇卻差很多,從事的崗位也不一樣。合同工主要從事督查、收費等管理工作,臨時工則主要做垃圾清運、馬路打掃、公廁清潔等臟累的活。誰做什麼工種,環衛處主任一人基本就可以說了算。

從嚴楓收受的60多萬元賄賂來看,基本上都是在他掌權城管局期間發生的。其中,一大半的賄賂來自為他人安排工作和調動提拔。據了解,2000年到2012年嚴楓在城管系統的這段時間內,利用手中的人事權力,先后為30多人安排工作或者提拔升遷。其中有他的同學、朋友,也有親戚、鄰居和下屬,甚至一些並不熟悉的請托,他也都照辦不誤。

三個女貪虛報冒領公款10萬

如果說有關工作崗位的“暗箱操作”還只是尋常“小貪”,那麼虛報冒領環衛工人的工資和加班費,就真的是遭人唾棄的“大腐”了。其中,以張琳貪污的次數最多,花樣最多,數額也最大。

張琳和嚴楓有著類似的職業經歷:大學一畢業就進了環衛系統,並且都是從基層一步步做起。2007年,張琳接任嚴楓坐上環衛處主任的位置。在大家眼裡,她是一個很會“來事”的人,為和領導搞好關系,逢年過節,都會買些禮品給相關領導拜年。此外,張琳喜歡購物和外出旅游,但是,工資畢竟有限,入不敷出,她打起了環衛工人工資和加班費的主意。

環衛工人的工資雖然不高,但是人員眾多,算上臨時工,幾千人的開支都從環衛處賬上走。而且工人流動性大,財務報表在管理上就容易出現漏洞。都說三個女人一台戲,張琳拉著勞資管理員高青青和報賬員陳紅,唱起了虛報冒領“這台戲”。

2010年5月,張琳到徐州某高檔商場購買衣物,回來后,以發環衛工人加班費的名義將購物款從單位賬上報銷。12月份,張琳從單位公款中借出1萬元到海南旅游,回來后如法炮制,將旅游開支又以發環衛工人加班費的名義核銷。

就這樣,張琳等人就像提取自己的存款一樣將手伸向工人的加班費,平均每兩三個月就虛開一筆近萬元支出,用來支付自己購物、旅游的消費。2007年到2012年期間,張琳等人合謀,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給環衛工人發加班費的名義,虛開支出事項,騙取公款共計10多萬元。

“馬桶”撈金私侵公廁租金21萬

環衛處的職能很多,其中,環衛工程建設和採購環衛設備是很重要的兩部分。工程建設方面,最集中的是公廁的維修與升級改造。

有人曾說,一個城市的文明程度,從它的公廁建設就能看出來。近年來,為積極爭創衛生城市,海州區也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來升級改造公廁質量和環境。

2006年,環衛處計劃把部分廁所改造成帶門面房的公廁,但建設資金籌措困難。嚴楓找到做工程的劉勇,讓他先墊資施工,改造后在約定期限內將帶門面房的公廁交給施工隊對外出租,用租金抵扣工程款。為了表示感謝,劉勇將其中一間的租金給了嚴楓。成本6萬多元的一間帶門面房公廁,每年租金近3萬元。劉勇承包了7年半,嚴楓就領了7年半的租金,共計21萬元。此外,賺到錢的劉勇也會在逢年過節給他送去“過節費”。

嚴楓交代,由於環衛項目一般體量比較小,很少走嚴格的招投標程序。一般都是先安排工程隊進場施工,再補招投標手續。此外,有的招投標,也在人為操作下形同虛設。嚴楓曾為商威承租門面房方面幫過大忙,他先授意商威以高價中標,再降低租價簽訂協議。為此,商威以租金的形式答謝嚴楓10.5萬元。

採購設備也是環衛領域的一塊“肥肉”。大到洗掃車、電瓶保潔三輪車、垃圾中轉站壓縮設備這樣的大件,小到果皮箱、雨衣、職工福利,隻有想不到,沒有貪不到。

2003年至2006年,環衛處垃圾中轉站的壓縮設備一直在用南通一家公司的產品。據嚴楓交代,每次經營廠長過來維修或更換壓縮設備后,都會到他的辦公室奉上兩三千元的“感謝費”。2012年,嚴楓到開發區做管委會主任,照顧這位廠長朋友承接了多個總造價超過500萬元的綠化工程。

2009年,有人找到嚴楓,提出免費幫環衛處做果皮箱,但要在上面做廣告,賺取對外出租的收益。事后,嚴楓獲得好處費1萬多元。不久,嚴楓自家的房子裝修時,5萬多元的裝潢費也順便由對方“贊助”了。

“一窩端”小貪養成大腐

當檢察機關接到有關嚴楓的舉報線索時,嚴楓正打算在海州區某鎮黨委書記的位置上大展拳腳。

2013年6月,嚴楓升任海州區某鎮黨委書記。想到自己可能在仕途上有發展,他開始有所收斂。他坦言,曾告誡自己不再收受他人大額現金,之后也確實退回過幾筆別人送來的錢。

但是,曾經的犯罪行為不會就此抹殺。2014年4月,海州區檢察院在與區城管局聯合開展的警示教育活動中得到線索。並通過一系列外圍取証,發現了嚴楓幫助商家低價承租門面房的情況,由此案發。

在突破嚴楓之后,海州區檢察院並沒有就案辦案,而是依照“順藤摸瓜”滾動式辦案的思路,成立了3個查賬組,對環衛處100余名工作人員的信息進行分類篩選,對重點人員的個人身份、戶籍、房產、車輛、銀行賬戶等基礎信息進行全面掌握,梳理了376本、近6萬份記賬憑証和票據,進一步深挖環衛系統的腐敗內幕,深入查處窩案串案。

偵查之初,張琳一直是作為証人出現在檢察機關的視線中。然而在談及環衛工人加班工資發放問題時,張琳慌亂的神情引起了偵查人員的注意,於是加大了對張琳經手賬目的調查力度,並對其展開心理攻勢。很快,張琳等人貪污環衛工人加班工資的犯罪事實浮出水面。

在查辦張琳案過程中,偵查人員發現報賬員陳紅很會替領導“著想”,她不僅和張琳關系密切,和其他領導關系也是非同一般,於是將其定為重點突破口,對其採取開門見山、直擊要害的審訊方式,迅速挖出其貪污腐敗的犯罪証據。

辦案檢察官發現,“一窩端”的背后,折射了該領域凸顯的一系列漏洞與問題。

一方面,從眾心理催生腐敗環境。這起窩案中,報賬員陳紅家境十分優越,當初就是靠打點領導張琳才進的環衛處。后來在虛報冒領工人加班費時,她也一起實施了貪污犯罪,理由竟是“便宜不佔白不佔”。要知道,她平時“孝敬”張琳的錢幾乎比貪的加班費還多。

再如嚴楓,他說自己第一次職務犯罪,就是在當上環衛處主任后,冒領了工人的加班費。“一共幾十元錢,那時我們工資低,幾十塊錢也不錯。”可見,“一把手”的主體責任是多麼重大,當虛報冒領、損公肥私、吃拿卡要成為一種氛圍、一種慣例,當“以惡小為之”“法不責眾”的想法充斥著整個系統,小貪終成大腐成為必然。

另一方面,文件規定不能有效執行,也是導致集體腐敗的根源之一。其實,城管局和環衛處都制定了嚴格的規章管理制度,但在具體執行過程中卻流於形式。據嚴楓交代,自己沒有正規學習過近年來文件精神和制度規定,也沒有認真組織過學習相關文件精神,致使相關人員思想墮落,放鬆了對自身的要求,最終觸犯了法律。

第三,財務管理混亂。檢察機關在調查中發現,財務管理混亂是該領域的突出問題。例如負責報賬的報賬員,負責簽字的審核人都沒有相互監督的制度,很多情況下就是報賬員制表、“一把手”簽字就把錢套取出來。加之對環衛工人加班工資的報批和發放環節不規范,導致張琳等人可以順利偽造加班表、多次套取費用而神不知鬼不覺。

(文中涉案人物均系化名)

(責編:程宏毅、楊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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