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3月21日08:23 來源:高檢網
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協原常委、自治區政協經濟委員會原主任連友農(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后,移送廣西壯族自治區貴港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廣西壯族自治區貴港市人民檢察院向貴港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連友農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連友農,聽取了其委托的辯護人的意見。貴港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連友農利用其擔任廣西壯族自治區北海市市長、北海市城市規劃委員會主任、北海土地(海洋)審批委員會主任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賄賂,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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