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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逃不止 防逃不懈

前11月 我國追回贓款23億

2016年12月09日09:00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11月16日下午3時許,北京首都國際機場,“百名紅通人員”頭號嫌犯、浙江省建設廳原副廳長楊秀珠走下飛機舷梯,跨越13年、輾轉多國的逃亡生涯宣告終結。

  這是2016年反腐敗國際合作和追逃追贓工作取得的一項重要成果。“期待這一天很久了,楊秀珠自首回國將對尚未回國的貪腐分子起到強烈的示范和震懾作用。”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負責人、中央紀委國際合作局局長劉建超在接受本報記者專訪時表示。

  凝聚國際反腐敗合作共識,完善雙邊反腐敗執法合作機制

  對外逃腐敗人員和外流腐敗資產“零容忍”、國際反腐敗追逃追贓體系和機制“零漏洞”、各國開展反腐敗追逃追贓合作時“零障礙”——今年9月,G20杭州峰會通過的《二十國集團反腐敗追逃追贓高級原則》提出的新概念獲得了一致認可。這是在APEC《北京反腐敗宣言》基礎上提出的升級版“中國主張”,體現了中國在反腐敗國際合作舞台獲得了更大的影響力。

  今年以來,我國秉持主動開放、合作共贏理念,主動設置反腐敗國際合作議題,增加中國的國際話語權和規則制定權。僅在G20杭州峰會上,就有《二十國集團反腐敗追逃追贓高級原則》、《二十國集團2017—2018年反腐敗行動計劃》和成立二十國集團成員國反腐敗追逃追贓研究中心三項重要成果獲得通過,並寫入《二十國集團領導人杭州峰會公報》。

  劉建超介紹,我國還先后與多個國家和地區的反腐敗機構建立友好關系,不斷完善雙邊反腐敗執法合作機制。11月21日,中美執法合作聯合聯絡小組(JLG)第十四次會議在京舉行。隨著楊秀珠回國投案自首,中美在JLG框架內確定的5起反腐敗重點追逃案件中已有3起案件所涉犯罪嫌疑人回到中國,接受法律審判。

  全國絕大多數市縣均成立追逃辦,四級協調網絡基本形成

  在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的統籌指導下,雲南省追逃辦協調指揮,雲南省人民檢察院扎實工作,成功規勸潛逃美國的“百名紅通人員”張大偉回國投案自首﹔湖北省委追逃辦協調督辦,武漢市委追逃辦和公安、檢察機關扎實工作,“百名紅通人員”蔣謙主動從加拿大回國投案自首……

  以上是省一級追逃辦在追逃追贓方面發力的生動寫照。2014年,中央追逃辦成立。從2015年起,31個省區市均成立了追逃辦。目前絕大多數地市一級和縣一級地區均成立了追逃辦,中央、省、市、縣四級追逃協調機構網絡基本形成,追逃追贓隊伍不斷壯大。

  層層建立外逃人員數據庫,堅持追逃、追贓、防逃三管齊下

  近年來,中國和新西蘭兩國執法部門就緝捕“百名紅通人員”閆永明、追繳其違法所得一直進行密切合作。閆永明最終選擇認罪,退還巨額贓款,繳納巨額罰金並回國投案自首,對閆追逃追贓工作實現了“人贓俱獲、罪罰兼備”的目標。

  今年1—11月,我國已追回贓款23.12億元,佔近年來追回贓款總額的27%。劉建超介紹,在追贓方面,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發力:一是對外逃人員在國內未來得及轉移的動產、不動產依法進行凍結、收繳或罰沒﹔二是對懷疑流出境外的非法資金,通過中國人民銀行反洗錢中心的專項行動予以追回﹔三是通過與國外執法部門合作追回。

  國外“織網”,國內“筑壩”。對於追逃追贓而言,做好外逃案件調查基礎性工作和防逃工作,與追逃工作一樣重要。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制定了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外逃信息統計報告制度,從中央到縣一級層層建立外逃人員數據庫。中央追逃辦每月定期通報追逃追贓數據,省級追逃辦也及時匯總本地區追逃成果和在逃人員信息,並規定凡外逃必上報,24小時內必須完成上報工作。此外,對已有違紀違法線索的人員出國境進行控制、加強對黨員領導干部和國家工作人員出國境証照管理等方面的探索不斷加大。

  “我們堅持追逃、追贓、防逃三管齊下,在減少存量的同時堅決遏制增量。”劉建超呼吁,“腐敗分子不管跑到哪裡,都像過街老鼠一樣。在逃腐敗分子必須放棄幻想,早日投案自首,爭取寬大處理。”(記者 姜 潔)

  《 人民日報 》( 2016年12月09日 11 版)

(責編:黃瑾、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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