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8日07:58 來源:檢察日報
2015年9月18日,海南省檢察院第一分院起訴:海南省水務廳原黨組書記、廳長李洪波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牟取利益,非法收受水利工程承建商財物共計287.9萬余元。2016年9月5日,海南省第一中級法院作出判決:以被告人李洪波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40萬元。
結交老板
要錢要車要房
2008年4月,李洪波出任水務廳廳長之后,結識了一個叫謝雄代的老板,此人是海南雄大投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他與謝雄代來往密切,經常在一起吃飯、打牌、聊天。謝多次提出讓李給他安排水務工程做。
5月中旬的一天晚上,李洪波與謝老板在酒店吃喝時,李洪波將定安縣污水處理廠項目正在招標的相關信息透露給謝雄代,並讓謝參加投標。
幾天后,二人見面,謝雄代從車上拿出一個黑色袋子放到李洪波車上,說是點茶葉。回到家裡,李洪波打開袋子一看裡面是20萬元現金。后來,他將10萬元給了他的父親,余下10萬元用於平時個人消費。
2008年7月中旬的一天,李洪波得知樂東縣污水處理廠項目要招標。他便給時任樂東縣水務局局長黃清永打電話,毫無顧忌地說,有個叫謝雄代的老板很有實力,在正常招標的前提下,要關照謝老板。當日,謝雄代驅車趕到樂東,找到縣水務局長黃清永,談妥后安排其小舅子譚某找挂靠的建筑公司參加投標,並順利中標。
后來,謝雄代以其公司挂靠的海南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中標了儋州市污水處理廠合同造價分別為1400多萬元和3600多萬元的項目工程。先后兩項水務工程中標,全靠李廳長鼎力相助,謝雄代首先想到的是兌現感謝李廳長的承諾。一天,謝雄代從車上拿下一個袋子送給了李洪波,李洪波回家一看,是整整25萬元百元現鈔。
2009年春節剛過,李洪波與謝老板飯后聊天時,提到清明節回儋州老家掃墓的事,李說,“要是有一輛皮卡車拉貨就好了。”“小事一樁,這事我辦。”謝雄代說。
不久,謝打電話告訴李洪波說,皮卡車已經准備好,李廳長派人來取吧。李洪波讓其胞弟李洪潮去把一輛價值11.2萬元的日產尼桑輕型貨車開了回去。
李洪波在與謝老板長期交往中發現,謝雄代不僅是海南雄大投資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還是一個財力雄厚的房地產開發商。他得知了謝雄代開發的海口市興丹路書香門第住宅小區已開盤的信息。
2009年6月初的一天,他向謝提出,想買兩套書香門第住宅小區的房子,謝迫於李洪波的權威,無奈答應了。謝雄代心似明鏡,與其說是買房,不如說是要房更為確切。但無論如何也不能得罪廳長大人,無論如何也得滿足李洪波要兩套房的要求。
案發后,據李洪波供認,謝雄代把兩套房子的鑰匙交給他后,從沒有催他交購房款,事實上謝雄代是把兩套房子送給他了。最終,法院認定兩套房產總價格為201.7197萬元。
插手招標
兩次受賄30萬
案卷資料顯示:在李洪波受賄案中,有兩次也是李洪波幫兩個工程承建商中標水務工程,而分別收受15萬元好處費。
2007年3月,李洪波剛任海南省水務廳廳長后,工程承建商古富雄找到他,請求幫忙為自己承攬水務系統的工程項目,李洪波滿口答應。
2008年7月下旬,儋州市東成地區農村飲水安全項目招標前,李洪波向儋州市水務局領導打招呼后,讓工程承建商古富雄報名參加這個項目的投標。之后,古富雄挂靠的海南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中標。“2011年春節前的一天,因為我的老父親到了癌症晚期,急需要錢做手術,我便讓古富雄送給我15萬元。因為我幫過他,他沒有推辭,很快給我送來了15萬元。”李洪波在法庭上說。
第二次是,2007年5月,工程承建商謝贊遠得知樂東縣望樓河下游海口段防洪工程項目准備招標的消息后,四處托人找到了李洪波幫忙說話,李洪波表示同意,並讓他去找樂東縣水務局黃局長。在黃局長與評標專家溝通點撥后,最終,謝贊遠挂靠的江西臨川建筑安裝總公司中標了合同價為370萬元的工程項目。
事情辦得如此順利,后來謝贊遠得知,是李洪波廳長提早與黃局長打了招呼。謝贊遠籌備了15萬元現金,驅車來到海口市李洪波家附近,將15萬元送給等候在那裡的李洪波。“不好意思,我隻顧著忙工程,竟忘了及時答謝您了。”“做人有心就好。”李洪波淡淡地說了一句,將錢放進車裡,便匆匆離去。
東窗事發
投案退贓悔已晚
2015年3月23日,在得知謝雄代被檢察機關查處后,李洪波非常擔心,他先后將剩余的贓款、兩套房產、一輛貨車主動退還或上繳廉政賬戶。李洪波惶恐了一陣子后,還是進入了理性的思索,最終,他選擇了投案自首。
2015年5月4日上午,李洪波來到海南省檢察院投案。25日,他退出了贓款25萬元。經指定管轄,此案由海南省檢察院第一分院立案偵查。辦案人員歷經4個月的艱苦偵查,反復核實固定相關証據,很快偵查終結。2015年9月8日,向法院提起公訴。
2015年11月20日上午8時許,海南省第一中級法院審判廳已是座無虛席。8時30分,法槌敲響,旁聽席上所有人的目光緊盯一位頭發有些稀疏,穿著淡藍色襯衫、深色長褲的男子緩步走上被告人席。他目光與旁聽席上的親友短暫交接,卻不忍多看。這名男子就是59歲的海南省水務廳原廳長李洪波。
“我工作了40多年,卻辜負了組織的培養和信任,犯了不應該犯的錯誤,教訓無比深刻……”李洪波說,他知道自己所犯錯誤的嚴重性,為此,他主動投案自首,希望法庭能給他一個機會,讓他改過自新,重新為社會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李洪波在法庭最后陳述階段,提起了自己的八旬母親,幾度哽咽。他說,“我本想工作了一輩子,整天忙忙碌碌,很少與母親團聚,退休后,和母親、家人歡聚一堂,但這一切,都成為夢想……”他在法庭上的一番話,讓旁聽席上許多人不禁落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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