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3日15:16 來源:檢察日報
黑豹山水庫
兩年前的一個隆冬深夜,山東省青州市黑豹山水庫管理局下屬國有企業黑豹山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副經理鐵中武,因醉酒駕車發生事故身亡,當地人社局作出不屬於工傷的認定,保險公司也拒絕承擔賠償責任,而身為鐵中武姨夫的趙世溫,利用擔任青州市黑豹山水庫管理局局長的職務便利,為徇私情,打著“依法賠償”的幌子,擅自決定由死者工作單位按照交通事故賠償標准,賠償死者家屬51萬余元。
醉駕致死
2013年1月6日下午5點30分,山東省青州市黑豹山水庫管理局下班了,水庫上隻剩下當晚值班的小王和小徐。按照水庫管理局的規定,每天晚上5點30分至第二天早晨8點都有3人值班,其中1名領導、2名值班員,3人一起在水庫值班室坐班。小王和小徐是當晚的值班員,而帶班領導是鐵中武。鐵中武32歲,長得英俊瀟洒,擅長喝酒、交際,工作業績突出,是中層干部中的佼佼者。
當天下午鐵中武有事進城,下班時間過了半小時,他開著單位的黑色帕薩特轎車回來了。下車時,他從車上拿下兩瓶白酒,進屋后放到火爐旁邊的飯桌上,對小王和小徐說:“今晚咱們仨好好喝點,喝足后辛苦你們兩個在這裡值班,我回去。”小王和小徐雖然知道水庫管理局有關於在水庫值班期間不允許飲酒、不允許外出等“八不准”規定,但考慮到鐵中武是領導,就都沒有說什麼。
一會兒,小王炒好了菜,三人圍著飯桌坐下,鐵中武打開一瓶酒,一邊倒酒一邊說:“咱仨平喝,一人6兩多。”三人一邊喝酒一邊聊天,第一瓶酒很快就喝完了。鐵中武又把第二瓶酒打開,小王堅決不喝了,離開飯桌去看電視,鐵中武和小徐繼續喝酒。第二瓶酒喝完后,三人一起吃了飯,鐵中武說:“我要回去。”邊說邊起身往外走。小王拖住他:“你喝了這麼多酒,不能開車,別走了。”小徐也說:“別走了,有事往家裡打個電話就行。”但鐵中武堅持要走,甩開小王和小徐,一路歪斜地上了車,就開車沖了出去。
鐵中武開車一路狂奔,走出不足3公裡,行駛至青州市彌河鎮下院村路段時因高速轉彎,車輛失控,沖出路面,撞到路邊的路燈杆上。路燈杆被撞斷,斷掉的一截燈杆將轎車砸扁,鐵中武當場死亡。
無人賠償
當晚,勘察事故現場的交通警察根據車牌號認定事故車輛屬於青州市黑豹山水庫管理局,遂打電話通知了該局。晚11點,該局副局長王家森開車去了水庫值班室,見值班人員小王、小徐酒氣沖天,飯桌上有剩余飯菜和兩個空酒瓶,意識到值班人員喝了酒,就問小王和小徐,但他倆都不敢承認值班期間飲酒,也沒敢說鐵中武喝過酒。
王家森打開值班監控錄像,發現鐵中武在當天下午6點多開車到了單位,提著兩個白色酒瓶進了值班室,晚上8點20分從值班室出來,小王和小徐拖著他,他掙脫后搖搖晃晃地走到轎車旁,打開車門,開車走了。王家森通過飯桌上的酒瓶和錄像中顯示的情況,知道鐵中武是酒后駕駛發生了交通事故,把小王和小徐訓斥了一頓,問他們到底喝了多少酒。他倆沒敢吱聲。王家森打電話把這些情況向局長趙世溫作了匯報,然后囑咐小王和小徐:“外人問的時候,誰也不能說喝了酒。”說完,他氣呼呼地走了。
1月7日早晨7點30分左右,該局辦公室工作人員電話通知領導班子成員提前上班,8點開會。會議由局長趙世溫主持,他宣布鐵中武於昨晚值班期間開車外出,發生交通事故死亡,隨后安排局班子成員及有關人員分成兩個組:一個是事故處理組,負責與鐵中武家屬一起處理該交通事故﹔另一個是安置組,負責對死者家屬進行安撫。
1月8日上午鐵中武遺體火化,骨灰送回老家安葬。下午,局長趙世溫主持召開領導班子擴大會議,宣布鐵中武死亡事故為值班期間發生的事故,屬於因工死亡,要求事故處理組按工傷處理,迅速去市人社局申請認定鐵中武工傷,隨后在工傷認定申請書上簽了字。9日上午,事故處理組成員去保險公司報案后,又去市人社局申請認定鐵中武工傷。但這時候黑豹山水庫管理局干部酒駕發生交通事故死亡的消息已經傳開,市人社局工傷科的工作人員也有所耳聞,要求必須出示交警部門出具的《事故認定書》,否則不予認定。
此后,交警部門根據鐵中武血液酒精含量檢測結果,結合事故現場情況出具《事故認定書》,認定鐵中武醉酒駕駛機動車輛,本人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據此,保險公司明確表示不予賠償。市人社局工傷科作出鐵中武不屬於工傷的認定結論,同時告知該事故應當按照企業職工非因工死亡的標准,由所在單位支付喪葬費、一次性撫恤補助金、遺屬生活困難補助等共計人民幣6.7萬元。
單位買單
趙世溫是死者鐵中武的親姨夫,鐵中武從私營企業調至現在單位正是趙世溫操作的,鐵中武成為公司副總經理是趙世溫提拔的,鐵中武超常的工作業績也是趙世溫安排的,二人情同父子。
1月14日上午,趙世溫又主持召開領導班子擴大會議,要求事故處理組對鐵中武事故的處理問題不宜拖,盡快參照因公死亡的有關規定和賠償、撫恤標准研究意見,起草協議,以黑豹山水利工程有限公司為主體進行賠償,具體事宜以公司財務科為主辦理。趙世溫宣布這個決定時,沒有征求與會人員的意見。
見賠償工作進展緩慢,1月22日上午趙世溫又主持召開領導班子擴大會議,提出盡快處理賠償事宜。會后,局財務科科長上網下載打印了《2014年山東省交通事故賠償標准》,計算出賠償數額為51萬余元。事故處理組按照計算出的賠償數額與死者家屬簽了《協議書》,並按照協議約定向死者家屬支付賠償款51.1萬元。
2013年初的這件事,當年年底被群眾舉報,青州市檢察院於2013年12月26日受理該舉報線索。經初查,查實了趙世溫超越職權,違反規定處理公務,違法支付鐵中武交通事故賠償金以及收受他人賄賂的相關犯罪証據,遂於2014年1月14日依法對趙世溫立案偵查。
2016年9月16日,濰坊市中級法院作出終審判決:被告人趙世溫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盧金增 劉洪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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