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振宇
2016年10月09日10:47
如果把十八大以來全面從嚴治黨的生動實踐寫成長卷,巡視工作無疑是濃墨重彩的篇章之一。
按照習近平總書記“更好發揮巡視在黨內監督中的重要作用”要求,三年多來,巡視工作始終沖鋒在管黨治黨前沿和正風反腐一線,發現一批領導干部問題線索,推動解決大量突出問題,有力促進被巡視地區、單位和領域強化黨的建設、加強黨的領導,有效推動被巡視地區、單位的改革發展,成為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支撐,被譽為“國之利器”“黨之利器”。
與時俱進,巡視定位聚焦再聚焦
近段時間,中央嚴肅查處遼寧拉票賄選案,引發了社會的廣泛關注。事實上,早在2014年,遼寧省在接受中央第三輪巡視時,就被指出“干部任用領導打招呼、拉票跑要之風較為突出”。今年中央第九輪巡視對該省進行“回頭看”時,再次指出“買官賣官、帶病提拔、違規用人問題突出”。巡視發現問題、劍指問題,對遼寧拉票賄選案的最終徹查嚴處,無疑起到了“尖兵”作用。
這樣的事例,在十八屆中央巡視工作中還有很多。各巡視組努力當好中央的“千裡眼”,找出“老虎”“蒼蠅”,發現了大批有價值的問題線索。而發現問題的精准,源於目標指向的不斷聚焦,源於巡視內涵的不斷深化——
2013年4月25日,習近平總書記在聽取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工作匯報時指出,“巡視內容不要太寬泛,要圍繞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這個中心進行”,強調要從作風、腐敗、紀律、選人用人四個方面著力發現和反映問題。中央首輪巡視堅持聚焦“一個中心”,圍繞“四個著力”,實現了巡視作為黨內監督重要方式的職能回歸,一出手就取得了明顯成效。
隨著管黨治黨實踐的深入發展,巡視工作不斷與時俱進。從中央第三輪巡視增加對“兩個責任”和組織紀律的監督檢查,到第六輪將“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執行情況”作為巡視重要內容,再到第七輪強調喚醒黨章黨規黨紀意識,巡視工作進一步聚焦全面從嚴治黨,緊盯紀律的特色越來越鮮明。2015年8月,中央印發新修訂的《巡視工作條例》,成為深入開展巡視工作的遵循和保障,其中首次從黨內法規層面明確了緊扣“六項紀律”深化“四個著力”的內涵,使巡視與全面從嚴治黨新要求同向而行。
實踐越深入,對規律的把握就越深刻。綜合十八大以來前幾輪巡視發現的問題,歸其根本都是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從“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出發,中央強調巡視是政治巡視不是業務巡視,巡的是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必須從厚植黨執政的政治基礎高度,對照“四個全面”“四個意識”,找出差距、發現問題。
縱觀三次深化,巡視工作從圍繞“一個中心”,到緊扣“六項紀律”,再到聚焦全面從嚴治黨,深化政治巡視,定位越來越精准,指向越來越聚焦,作用越來越彰顯。中央紀委立案審查的中管干部中,一半以上是根據巡視移交的問題線索查處的。僅2015年,中央巡視就發現反映領導干部問題線索3000余件、“四風”突出問題400余件,督促查處450余名非中管干部違紀違法問題。
創新打法,全覆蓋目標扎實推進
2013年,2輪中央巡視覆蓋25個巡視對象﹔2014年,3輪巡視覆蓋41個巡視對象﹔2015年,3輪巡視覆蓋83個巡視對象﹔2016年,僅前2輪巡視已經覆蓋64個巡視對象,同時對巡視過的8個省市進行“回頭看”……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巡視利劍頻頻出鞘,節奏明顯加快。
變化的背后,是中央的冷靜判斷和堅強領導——全面從嚴治黨必須靠全黨、管全黨、治全黨。巡視作為黨內監督的重要方式,必然要求實現全覆蓋。2013年10月,在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上,“改進中央和省區市巡視制度,做到對地方、部門、企事業單位全覆蓋”,被正式寫入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的決定。
使命光榮,任務艱巨。“完成這個任務,必須改革創新、整合資源,盤活存量、充實隊伍。”按照王岐山同志的要求,中央巡視工作著力向內部挖潛力、向創新要效益——
從2013年第一輪開始,中央巡視逐步建立和完善組長庫。2013年到2015年,在未向中央要機構、編制和人員的情況下,中央巡視組的節奏加快、強度加大、覆蓋面擴大。
為進一步加快節奏、提高效率,針對重點人、重點事、重點問題而開展的專項巡視,被越來越多地運用到中央巡視工作中——第三輪、第四輪開展先期試點,第五輪全面啟動,第六輪探索“一托二”,第八輪試行“一托三”……“帶題不定題,巡中來選題”,專項巡視機動靈活、出其不意、更具針對性和准確性。同時,通過“板塊輪動”,一個板塊、一個板塊覆蓋,同頻共振、同向發力、扎實推進。目前已經順利完成了對地方、央企和金融板塊的全覆蓋,正在按照中央紀委六次全會的部署,全力推進對中央和國家機關的巡視全覆蓋。
在中央的帶動示范和督促指導下,各省區市和中央單位不斷加力,努力完成“一屆任期內巡視全覆蓋”目標。截至8月底,已有貴州、雲南、山西、廣西、江西等5省區率先完成。參照中央和省區市巡視工作的經驗做法,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開展了市縣巡察工作,不少省區市把巡察延伸到了鄉鎮村居,消滅死角、不留空白,把黨內監督的觸角延伸到基層,打通全面從嚴治黨“最后一公裡”。
用好成果,震懾遏制治本作用不斷顯現
2014年,上海市根據中央巡視組反饋問題,制定了規范領導干部親屬經商辦企業的意見,經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正式試點實施。在這份被媒體稱為“史上最嚴”的意見指導下,上海市一年內就有1802名省部級、局級干部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的經商辦企業行為,進行了全覆蓋的專項申報,經核實甄別,有182名領導干部親屬經商辦企業被納入“需要規范”的范圍,其中10人被免職,10人被調崗,1人辭職,另有3人涉嫌嚴重違紀接受調查。今年起,中央決定將試點范圍擴至北京、廣東、重慶、新疆,為全面推開積累經驗。
“更好發揮巡視在黨內監督中的重要作用,就是要對巡視成果善加運用。”黨中央對巡視成果運用高度重視,習近平總書記多次作出重要論述,強調對巡視發現的問題和線索,要分類處置、注重統籌,在件件有著落上集中發力。
落實中央要求,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對問題線索進行分類處理——涉及領導干部涉嫌違紀的問題線索和作風方面的突出問題移交中央紀委,執行民主集中制及選人用人方面的問題線索移交中央組織部,其他問題則視情況移交相關部門。各責任主體及時跟進、共同發力解決巡視發現的問題,已成為一種新常態。
“巡視過的三十一個省區市,不是一巡視了就完事,要出其不意,殺個‘回馬槍’,讓心存僥幸的感到震懾常在。”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指示精神,中央巡視從第九輪開始,連續對8個巡視過的省份開展“回頭看”。“回頭看”圍繞政治再巡視,一方面督促落實整改責任,另一方面對新的問題線索深入了解,體現黨內監督的韌勁和嚴肅性,形成了有力的“再震懾”。
用好巡視這把利劍,首先是震懾遏制,進而實現標本兼治。巡視組注重對發現的普遍性、傾向性問題綜合提煉、抽絲剝繭,提出標本兼治建議。僅2015年,中央巡視組就向黨中央、國務院和有關部門提交專題報告52份,提出關於國企改革的意見建議159條,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問題導向參考。被巡視單位黨組織不僅直面問題,同時注意深挖病灶、舉一反三,努力扎緊制度籠子、促進長遠發展。
順黨心,合民意,巡視成效有目共睹。人民網輿情監測室的一份統計分析顯示,黨的十八大以來,巡視反饋和整改效果滿意度為84%,中央巡視成效良好率達到93%。背負著中央權威和人民期待,永遠在路上的巡視工作又將啟程,必將在全面從嚴治黨中再立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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