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靜
2016年10月09日10:46
“放牛的時候隻要牽住了牛鼻子,小孩子牽著牛繩就能讓水牛這個龐然大物跟著自己走。”落實主體責任正是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牛鼻子”。“牛鼻子”這個比喻,形象地道出主體責任在全面從嚴治黨中的牽頭管總作用。黨的十八大特別是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在黨中央的堅強領導下,各級黨組織牢牢牽住主體責任這個“牛鼻子”,從嚴管黨治黨,全黨上下共同努力,“黨風政風為之一新,黨心民心為之一振”。
履行主體責任,不可推卸的政治責任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高度重視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不斷強化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形成全黨動手一起抓的生動局面。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第36條開宗明義,“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委負主體責任、紀委負監督責任”。主體責任就是黨委(黨組)直接抓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黨委書記是第一責任人,黨委成員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領導責任。
“為什麼要強調黨委負主體責任?是因為黨委能否落實好主體責任,直接關系黨風廉政建設成效。”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紀委三次全會上指出,各級黨委特別是主要負責同志必須樹立不抓黨風廉政建設就是嚴重失職的意識。
實踐在不斷發展,責任的內涵和要求也在持續深化。2014年12月,習近平總書記在江蘇調研時正式提出全面從嚴治黨,並將之納入“四個全面”戰略布局。2015年10月,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新修訂的廉潔自律准則和黨紀處分條例時,明確提出“各級黨委要擔當和落實好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2016年1月,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紀委六次全會上進一步指出,“黨委書記作為第一責任人,要擔負起全面從嚴治黨的政治責任”。
從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到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只是字面上的變化,更是實踐的發展、認識的深化。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是全面從嚴治黨的一部分,管黨治黨必須全面從嚴,各級黨組織及其負責人都是責任主體。
全面從嚴治黨能不能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關鍵就在於主體責任這個“牛鼻子”抓沒抓住。習近平總書記嚴肅指出,黨要管黨,首先是黨委要管、黨委書記要管。黨委書記要在其位、謀其政,履行好第一責任人的職責。他強調,黨委書記要做管黨治黨的書記,當好第一責任人,對黨負責,對本地區本單位的政治生態負責,對干部健康成長負責。
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是各級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干部必須肩負的一項政治責任,其內容不是虛的,而是具體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就是各責任主體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切實抓好黨員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監督,推動管黨治黨從寬鬆軟走向嚴緊硬。
牢記守土有責,用擔當的行動詮釋忠誠
權力就是責任,責任就要擔當。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全面從嚴治黨、推進標本兼治,最根本的就在於各級領導干部要把管黨治黨的責任擔當起來。落實主體責任,黨中央以上率下,帶頭樹立標杆,層層傳導壓力,使各級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干部管黨治黨的責任擔當意識有了明顯增強。
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帶頭落實主體責任——中央政治局多次召開會議,專題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在中央紀委全會上發表重要講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認真聽取每輪中央巡視情況匯報。無論涉及哪個領域,說起管黨治黨方面存在的問題,習近平總書記從不遮遮掩掩﹔無論內政外交事務有多忙,對中央紀委呈報的事項,他都及時堅定而明確地作出批示指示……這些,無不傳遞出黨中央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使命意識和責任擔當。
從中央到地方再到基層,分布著440多萬個黨組織和80多萬黨員領導干部。這些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都是落實主體責任不可忽視的一環。黨中央從中央部委和省一級抓起,把責任讓黨委(黨組)書記扛上,省委書記再把責任傳導給所有班子成員、壓給市委書記,市委書記壓給縣委書記,一直壓到基層,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局面。
在黨中央的帶頭示范下,各地黨組織將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壓力,轉化為落實的動力——
用制度明確責任內容。截至目前,各省區市均已制定落實主體責任的辦法細則。湖南長沙、四川成都等不少地方、單位,還制定了符合本地區本系統實際的責任清單……
把壓力向基層傳導。山西、山東、河南、廣東、天津等省區市積極探索約談一把手、開展述職述責等方式方法,把責任壓緊壓實﹔浙江湖州市委對縣區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和市直各單位黨委(黨組)書記進行落實主體責任專題培訓﹔山東省濟寧市任城區設計了《紀實手冊》,以表單的形式明列12類責任事項,要求全區各部門、街道如實填寫,定期上交……
“一位副局長上任第一天就來找我,主動跟我探討他分管領域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重慶市紀委駐財政局紀檢組負責人說,班子成員抓管黨治黨的主動性被調動起來了。
高舉問責利劍,把壓力層層傳導下去
中央在率先垂范,給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干部樹立起標杆的同時,舉起問責利劍,警示全黨:管黨治黨是事關民心向背、執政根基的政治責任,可不是什麼軟指標,而是必須擔起、必須完成的硬任務。然而,巡視發現的一些黨組織管黨治黨不嚴,執政意識淡化、黨的觀念淡漠等問題表明,有的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干部仍然不履責、不擔當。據湖北省紀委相關負責人介紹:“通過對近兩年查處‘四風’問題的數據對比發現,基層單位和鄉鎮仍是問題的高發地帶。”這折射出責任落實還存在“逐層遞減”的問題。
“從嚴治黨必須增強管黨治黨意識、落實管黨治黨責任,不明確責任,不落實責任,不追究責任,就做不到從嚴治黨。”習近平總書記反復強調,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強化問責,成為十八屆黨中央管黨治黨、治國理政的鮮明特色,也是黨的建設理念的豐富和發展。
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先后對山西塌方式腐敗、湖南衡陽破壞選舉案、四川南充拉票賄選案、遼寧賄選案等嚴肅問責,中央紀委對河南新鄉市委和市紀委原主要負責人履行“兩個責任”不力等問題進行了通報。截至今年5月底,全國共對4.5萬余名黨員領導干部進行責任追究。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2015年10月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對“黨組織不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或者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有關情形作出處分規定。2016年7月出台的《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更是以黨內專門法規的形式,歸納提煉失職失責清單,為開展問責提供明確依據,成為全面從嚴治黨的又一制度利器。
制度的生命在於執行,執行制度關鍵靠人。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這是落實“兩個責任”的成功經驗,也成為壓實問責責任的必由之路。針對責任落實“逐層遞減”問題,許多地方、部門已經著手探索壓力層層傳導的具體舉措。如,甘肅、中國郵政集團已出台問責條例實施辦法,結合實際細化問責情形﹔安徽將適時開展專項檢查,確保問責條例落實到位﹔雲南將定期盤點問責情況,對該問責而不問責的也要嚴肅追責。據不完全統計,條例出台兩個月以來,先后有遼寧、江西、海南、廣東等省份通報了70多起因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不力的問題。
全面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沒有休止符。有關主體責任的認識,必將隨著全面從嚴治黨“在堅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堅持”的實踐而不斷深化。在全面從嚴治黨的道路上,隻有牽牢主體責任這個“牛鼻子”,才能推進管黨治黨從寬鬆軟走向嚴緊硬,才能永葆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厚植黨執政的政治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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