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8月26日07:57 來源:河南省紀委監察廳網站
日前,經鶴壁市委批准,鶴壁市紀委對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正縣級偵察員郝軍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郝軍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購物卡,從事營利活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錢財。其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干部選拔任用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問題涉嫌受賄犯罪。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市監察局局長辦公會審議並報市委、市政府批准,決定給予郝軍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鶴壁市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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