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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官懺悔:思想鬆動讓我這個“怪老頭”晚節不保

王瑞俊 夏龍龍

2016年06月07日08:25   來源:檢察日報

原標題:思想鬆動讓我這個“怪老頭”晚節不保

  ●懺悔人:尚曉軒

  ●原任職務:河南省淇縣人大常委會主任

  ●涉案罪名:受賄罪

  ●判決結果:2016年4月22日,河南省鶴壁市中級法院以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15萬元。

  ●犯罪事實:2004年9月至2010年3月,尚曉軒利用職務便利,在工業項目用地、個人工作調動等事宜上為他人提供幫助,多次收受他人財物共計13.1萬元。

  我2003年底調到淇縣工作,那時我已經53歲,知道淇縣可能是自己工作的最后一站,所以到淇縣前我就下定決心:要把這裡當成自己的家來工作,保好自己的晚節,為自己的一生畫上個圓滿的句號。

  在淇縣工作初期,我是這樣想也是這樣做的。2003年冬天,針對有群眾反映107國道存在交警對過往運輸車輛收取“小費”的問題,我安排有關人員一起便裝“埋伏”在檢查站附近進行現場監視,雖然當時氣溫已降到零度以下,但我為了抓住“現行”,從當天傍晚一直堅持到次日清晨。

  工作上的勤勤懇懇,使我贏得了縣班子成員的尊重,也使我被地方百姓所認可。可是公事公辦的風格也慢慢給我帶來了一些非議。2013年一過春節,就有人帶著禮品禮金找到我的住處,對此我一概拒之門外。結果春節過后一上班,就聽到有人對此議論紛紛,說咱縣來了個不講情面的“怪老頭”。對此,我開始時不以為意,但隨后我吩咐的工作中漸漸出現了有頭無尾的情況。有時與人見面了也無共同語言,談上幾句就尷尬地離開了,更有甚者遠遠看到我就繞開走。

  為了改善人際關系,為了更好開展工作,我決定在處事風格上有所改變,不能直來直去。在工作閑暇之時,我開始主動找同事下屬聊天。有時別人喊我參加飯局,我也欣然前往。隻此一變,我身邊活動的人馬上就多了起來,就連以前被我拒之門外的人也主動來套近乎拉關系。這些人不時地送兩條煙、兩袋茶,請吃個飯、洗個澡,便宜雖小卻慢慢地腐蝕著我的斗志,就這樣我的主觀世界和內心深處慢慢地開始發生了變化。

  2008年,淇縣某化工廠老板馮某因違法用地問題多次受到國土部門的檢查。為了逃避處罰並順利建廠,馮某來到我的辦公室求我幫忙。鑒於馮某問題不大,也為了加快地方經濟發展,我讓國土部門對馮某給予關照。后來,馮某的化工廠得以順利建成。結果,馮某此后連續四年登門拜年,連我孫子的滿月他都打聽清楚不忘隨禮。就這樣,馮某陸續送給我2.3萬元的紅包,而我則投桃報李,在他工廠的一些項目審批上給予了幫助。就此,思想鬆動后的我在腐敗的道路上越走越遠,直至今日這般不可收拾的地步。

  如今面對黨紀國法的懲處,對年近古稀的我來說,是如此深刻的教訓,是我永遠銘記在心的切膚之痛。我對所犯下錯誤深深地懺悔,也向曾對我寄予厚望的父老鄉親深表內疚和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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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源、姚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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