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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手伸向補助金

山西運城市鹽湖區泓芝驛鎮原民政員謝志杰違紀問題剖析

2016年05月19日16:37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原標題:黑手伸向補助金

2015年6月,因為多次收受民政救助對象現金共計2.075萬元、私設小金庫、對抗組織調查等違紀問題,山西省運城市鹽湖區泓芝驛鎮原民政員謝志杰被開除黨籍、行政撤職,並調離民政工作崗位。

作為一個國家公務員,一個專門為基層困難群眾辦理民政救助手續的黨員干部,謝志杰置群眾利益於不顧、大肆收受困難群眾錢財,且在黨的十八大之后,依然不收斂、不收手,造成惡劣影響。

多少不拒,大小通吃

謝志杰出生於1975年,1997年通過山西省公務員考試被錄用為公務員,正當年富力強、前途美好的年華,卻因為自己的貪婪自毀前程。

2014年2月至2015年5月,他負責民政工作一年多時間,就借為9戶群眾辦理“大病救助”手續之機,先后10次收受救助對象現金1.54萬元﹔借為5戶群眾辦理低保手續之機,先后7次收受低保戶4950元﹔借為2戶群眾辦理臨時救助和孤兒生活保障手續之機,先后2次收受救助對象現金400元。

即使面對的是生活拮據、家有重病親人和孤兒的困難群眾,謝志杰仍然一次又一次地向他們伸出了貪婪之手,可以說是雁過拔毛,多少不拒、大小通吃。

細究之下,執紀人員發現他這樣做的想法有三:一是我手中有權,你求我辦事,出點“辛苦費”理所應當﹔二是我為你辦事,收點“辦事費”合情合理﹔三是此事你情我願,天知地知,收點錢財料也無妨。

隻想自己撈好處

擔任民政員僅僅一年多時間,謝志杰就多次收受被救助困難群眾的錢財累計達2.075萬元,多者三五千元,少則一二百元。再看看那些被救助對象,家裡有親人患了白血病、癌症等,他們為給家人治病,東挪西湊、四處借債,幾乎已傾其所有,但是為了得到那為數不多的救助金、救濟款,他們縱然心裡萬分不想、不願,仍然忍痛從救助款中,拿出所謂的“辦事費”、“辛苦費”送給謝志杰。那些錢,盡管數量不大,可全都是“救命錢”啊!

案子查結后,當區紀委執紀人員和鎮領導把謝志杰收受的錢還給那些救助對象時,他們除了感激還是感激,說起給謝志杰送錢的感受時,可以看出,他們心中有愧疚,更有無奈。

謝志杰平時總是把服務群眾的口號挂在嘴上,可是在工作中,早把群眾拋之腦后,隻想著如何借機為自己謀取好處、撈點實惠。比如,他為一戶村民辦理低保手續后,讓其家人每月從全家900元的低保金中拿出450元送給他,第三個月不能馬上取出錢給他時,竟要求其從別人家借來錢給他!哪還有半點服務群眾的意識?

監管缺失,貪婪之行頻發

謝志杰負責鎮民政工作期間,將近20次收受救助對象現金,在如此短的時間內,接二連三地收受被救助群眾的錢財,鎮黨委、政府、民政部門、分管領導竟然全都不知情,無人把關、無人監督,致使謝志杰的違紀行為一而再、再而三地發生。相關部門教育、監管不力,是謝志杰案等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屢禁不止的重要原因之一。

該案警示我們,加強對基層黨員干部教育刻不容緩。既要加強理想信念和權力觀、利益觀、群眾觀的正面教育引導,也要運用反面典型特別是當地新近查處的典型案例進行警示教育,用身邊案教育身邊人。同時,必須形成有效管用的監管機制,落實好鄉鎮黨委的主體責任和紀委的監督責任。(嚴吉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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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楊麗娜、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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