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從市紀委獲悉,濱海新區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1. 濱海新區建交局原黨委書記、局長馬仲雷(縣處級)收受禮品禮金等問題。馬仲雷在歷任原塘沽區建委主任,新區環容局黨組書記、局長,新區建交局黨委書記、局長期間,收受禮金50萬元、收受禮品折合人民幣13萬元﹔2010年至2015年,接受利益相關單位邀請,多次到廣州等地打高爾夫球。合並其他違紀問題,經區委批准,新區紀委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區監察局給予其行政開除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涉嫌違法犯罪問題已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2. 濱海新區財政局行政政法處原副處長孔繁瑞(縣處級)收受禮金等問題。孔繁瑞在擔任濱海新區財政局經濟建設處副處長、輕紡經濟區管委會副主任期間,多次接受區第三公路處原處長趙富勤(已另案處理)安排的公款宴請,並分別於2013年12月、2014年春節前,兩次收受趙富勤所送禮金合計5萬元。新區紀委給予其留黨察看一年處分、區監察局給予其行政撤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
3. 濱海新區第一公路管理處原處長侯德祿(縣處級)違規發放節禮問題。經侯德祿同意,2013年春節和中秋節用公款購買節禮發放職工,合計56萬余元﹔2014年春節和中秋節發放職工節日補助,合計48萬余元﹔2015年春節發放職工節日補助35萬余元。新區紀委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收繳違紀所得。
4. 濱海新區塘沽第十一中學違規發放購物卡等問題。經校長同意(已另案處理),塘沽第十一中學於2014年1月至2015年初,先后4次違規向全體教職工發放補助費、電話卡、購物卡等,共計64.82萬元。高元河作為主管財務工作的副校長,負有直接責任,新區教體委黨委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萬艷作為校黨支部書記未能正確履行主體責任,新區教體委黨委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記者 徐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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