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本市通報了三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件,涉及違規收禮、大辦婚喪喜慶等問題。
■通州區交通支隊潞河大隊民警張超違規收禮
2015年2月,張超在處理通州區耿庄路口交通事故中,收受事故車主購物卡3張,共計人民幣3000元。經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長辦公會研究,決定給予張超行政記過處分。
■大興區青雲店鎮東趙村黨支書、村委會主任李海軍大辦婚喪喜慶
2015年5月,李海軍為其子舉辦婚宴,收受參加宴請的本村部分兩委班子成員及村民禮金人民幣5.69萬元。經鎮黨委研究,並報區紀委批准,決定給予李海軍黨內警告處分。
■平谷區衛計委副主任張友接受旅游招待
2015年4月,張友前往海南三亞看樓盤,期間機票、住宿、吃飯等費用由某藥品企業承擔。經區紀委常委會研究,並報區委常委會批准,決定給予張友黨內警告處分。(記者 吳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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