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紀委日前通報了12起教育系統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的案件,涉及私設“小金庫”、違規發放補貼、違規公款旅游、受賄等問題。
據介紹,近期,南寧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認真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緊盯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嚴肅查處了一批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典型案件。
根據通報,武鳴縣陸斡鎮苞橋小學、橫縣南鄉鎮第三初級中學、賓陽縣王靈鎮義和小學、上林縣白圩鎮龍樓小學、隆安縣雁江鎮中心小學、江南區蘇圩鎮初級中學存在私設“小金庫”、違規發放補貼等問題。如,苞橋小學以學生轉學、聯系不上學生及家長等原因為由,截留該校16名困難寄宿生生活補助費﹔收取供給學校周邊部分村民水費、學校小賣部承包費等,共計4萬多元。雁江鎮中心小學違反規定設立“小金庫”,用於教師旅游等支出,共計13萬多元。
馬山縣林圩鎮第三初級中學存在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2009年至2014年,林圩鎮第三初級中學違規截留學校商店收入、飯堂收入等款項用於開支教職工差旅費、交通費、文體活動費、教職工婚喪喜慶人情費等費用,累計37萬多元。
青秀區新興民族學校、邕寧區城關第二小學等學校存在違規組織公款旅游問題。新興民族學校違規組織教職工到風景區開會,花費公款2.8萬元﹔時任校長黃梅紅等人借培訓之名外出旅游,花費公款12萬多元。城關第二小學在招生工作中,違規收取三名新生贊助費2萬元,並用該筆款項組織全體教師77人到桂林、陽朔、荔浦等風景名勝區旅游觀光,共計開支1.8萬元。
興寧區三塘鎮四塘中學、良慶區大沙田小學存在違規出租國有資產、校舍問題。三塘鎮四塘中學未經批准,擅自將三塘鎮四塘中學二校區除教師宿舍樓以外的場地對外出租30年,造成嚴重不良影響。大沙田小學未經批准,以行政會議形式擅自決定將兩間校舍出租給某公司開辦午托班,租期五年,公司將每學期收入的10%交給學校作為租金。
此外,西鄉塘區金陵中學、雙定中學等學校領導存在受賄問題。金陵中學原校長石繼武,金陵鎮中心小學原校長鄧世雲,雙定中學原副校長劉劍、盧密珠,石埠中心小學原副校長石洪孫等在組織學生向圖書批發商購買教輔資料的過程中,分別以不同方式收受回扣,共計60多萬元。
上述學校相關責任人受到黨內警告、行政警告、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等處分,有的還被移送司法處理。通報指出,上述事件直接損害群眾切身利益,嚴重地影響了黨和政府形象。廣大黨員干部要從中汲取教訓,舉一反三,引以為戒,切實增強紀律規矩意識。(新華社南寧3月24日專電 記者向志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