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瓶56元的小酒,竟然‘撂倒’6名干部,真不值得!”近日,邵陽市北塔區6名干部參與超范圍公務接待被嚴肅處理的消息,在坊間引起熱議。
1月25日中午,北塔區紀委突然接到群眾電話舉報,反映在當地某飯店內有區直單位公職人員中餐飲酒。接到舉報后,該區紀委立即派員前往現場,經現場取証和呼出氣體酒精測試,証明舉報情況屬實,隨即立案調查。
6名當事人均系北塔區糧食局(供銷社)干部,其中包括局長劉某。當天,一家客戶單位派人到北塔區軍糧供應站運糧,中午12時30分,劉某等6名干部和2名臨聘人員一同到飯店,接待該客戶單位4名工作人員。席間,有工作人員提出天氣太冷,喝點酒暖暖身子,遂從飯店點了一瓶56元的“伊力”牌老窖酒。
通過酒精測試和對就餐人員的調查問話,查實劉某、唐某、李某、晏某等4名干部存在工作日中餐飲酒行為,劉某雖然指出工作日中餐不能飲酒,但對飲酒行為未予制止,且與本單位3名干部一起為感謝該客戶的長期支持而舉杯敬酒。另外2名干部黃某、鄭某雖未飲酒,但一同參與了超范圍公務接待。
調查結束,區紀委認為,這是一起典型的頂風違紀“四風”問題,於是立即將案情和意見向區委主要領導作了匯報。當天下午,該區召開區委常委會議,通報這一“四風”典型違紀案,並當即作出決定,對已擬定在政府機構改革中改任區文體局局長的劉某,取消其新任職提名資格。
2月3日,區紀委對劉某等人的違規違紀行為進行了審理。根據有關規定,劉某、唐某、李某、晏某等4人因存在工作日中餐飲酒和參與超范圍公務接待兩個錯誤事實,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黃某、鄭某等2人因存在參與超范圍公務接待的錯誤事實,分別被給予黨內警告和行政警告處分。(記者 張斌 通訊員 戴求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