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丹 (資料圖)
記者3月17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了解到,3月8日,中國冶金科工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原常委兼中國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原常委、副總經理黃丹(副廳級)涉嫌受賄、私分國有資產罪一案,經湖南省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株洲市檢察院向株洲市中級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黃丹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黃丹,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株洲市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黃丹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在國有企業清產核資評估中,故意隱匿、私分國有資產,造成國有資產流失,數額巨大,應當以私分國有資產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記者徐盈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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