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省紀委獲悉,隴南市紀委2月22日通報了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分別是:禮縣羅壩鎮干部楊旭違規操辦婚慶問題。2015年11月2日,楊旭在未向鎮紀委申報的情況下,在禮縣豪天大酒店農家樂為本人舉辦婚慶,置辦宴席34桌。12月15日,禮縣紀委給予楊旭黨內警告處分。
宕昌縣沙灣鎮中心衛生院院長劉文才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2015年8月30日,沙灣鎮中心衛生院院長劉文才以天氣炎熱、職工辛苦為由,自定防暑降溫補助列支項目,自設補助標准,給34名職工每人發放補助600元,共計2.04萬元。2016年1月26日,宕昌縣紀委給予劉文才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資金予以追繳。
成縣城關鎮西關村黨支部書記王舟進、村委會主任寧小全、村委會副主任(兼文書)李保平私自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王舟進、寧小全、李保平3人利用職務之便,於2013年1月和2014年1月,以發放誤工補助名義,用村集體資金3.05萬元違規發放津補貼,其中王舟進累計領取1萬元、寧小全累計領取1萬元、李保平累計領取1.05萬元。2015年12月9日,成縣紀委給予王舟進、寧小全、李保平黨內警告處分,違紀資金予以追繳。
禮縣雷王鄉胡羊村黨支部原書記薛開社、村委會主任薛斌截留挪用“5·12”地震災后重建“三無”(無生活來源、無自救能力、無租住房屋)資金用於違規接待等問題。薛開社、薛斌在發放雷王鄉胡羊村災后重建“三無”資金過程中,截留挪用2000元用於村接待費用,挪用4000元用於維修村上飲水池。另外,薛開社、薛斌還分別冒領“三無”資金2500元、700元。2016年1月15日,禮縣紀委給予薛開社、薛斌留黨察看一年處分,違紀資金予以追繳。(記者 呂寶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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