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最高人民法院23日公布2015年推動法治進程十大案件,蔣潔敏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案等案件名列其中。
蔣潔敏利用擔任中石油集團公司副總經理、總經理、董事長、黨組書記,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董事長、總裁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項目建設、職務調整、職級晉升等事項上謀取利益,收受賄賂折合人民幣1403.9073萬元﹔個人和家庭財產、支出明顯超過其個人和家庭合法收入,對於差額部分中的1476.6174萬元的巨額財產不能說明來源﹔在周永康指使或授意下,違反規定,為他人開展經營活動提供幫助,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
由於涉案金額巨大,且與周永康有關聯,蔣潔敏案受到社會廣泛關注。最高法指出,對蔣潔敏案的依法審判,彰顯了中國依法治國的法治進程,表明中共和國家依法懲治腐敗的鮮明態度和堅定決心,充分說明法律面前沒有特殊公民,任何人無論權力多大、職務多高,影響多大,隻要違反法律,必然受到法律懲處。
同時被列入十大案件的還有,劉漢、劉維等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故意殺人案,上海歐寶生物科技與遼寧特萊維置業、謝濤企業借貸糾紛案,中國首例民政部門申請撤銷監護人資格案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