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深圳1月29日新媒體專電(“新華視點”記者詹奕嘉、毛一竹、趙瑞希)曾在廣州天河、海珠、增城三區濫用權力瘋狂斂財,涉嫌受賄7696.2674萬元的廣州市原副市長曹鑒燎,29日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出庭受審。
“新華視點”欄目此前曾播發《一個“億元市長”的“腐敗經濟學”》,披露曹鑒燎以權力為籌碼“運作”腐敗產業的部分內容。29日的庭審進一步揭開了曹鑒燎是如何從土地開發、工程建設、物業租賃、“三舊”改造等項目中“借地生財”的。
“坐地起價”瓜分黃金地塊
“小的不貪貪大的。”這曾經是曹鑒燎的豪言壯語。然而,29日上午,坐在被告席上的曹鑒燎已是面容憔悴,神情頹廢。
檢察機關指控,1991年至2013年,曹鑒燎利用擔任廣州市天河區沙河鎮黨委書記、鎮長、天河區副區長、區長、區委書記、海珠區委書記、廣州市副市長、增城市委書記的職務便利,在土地開發、工程建設、物業租賃、“三舊”改造等領域為他人謀取利益,個人或與他人共同索取或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7696.2674萬元。
對於檢察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曹鑒燎全部認罪。
“要想在珠江新城得到更多的土地就必須找曹鑒燎。”公訴人在宣讀一份証人証言時提到。1995年,曹鑒燎升任天河區委常委、兼珠江新城建設指揮部總指揮,手握廣州黃金地塊規劃建設大權,由此成為開發商追逐的“紅人”。
記者從庭審中了解到,曹鑒燎主要通過三種方式向開發商“放水”:一是不走招投標程序,直接定向發包﹔二是由沙河鎮名下的公司承接項目,再轉包給“關系戶”﹔三是“蘿卜招標”,暗地裡將工程圖紙提供給關系好的開發商,確保其中標。
廣州市嘉裕集團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李根雄上世紀80年代曾在廣州市國土房管局擔任科長,與曹鑒燎相識。上世紀90年代李根雄“下海”經商后,曹鑒燎勸他到廣州正在崛起的珠江新城搞開發。
1995年至2004年,曹鑒燎利用職務便利,為嘉裕集團取得廣州市珠江新城六處地塊的土地開發權提供幫助。2004年下半年,曹鑒燎以其情人劉耕野投資移民需要資金為由,向李根雄索要800萬元港幣。2013年8月,曹鑒燎得知自己被有關部門調查,為掩蓋犯罪事實,指示妻弟曹博斌在境外以轉賬方式退給李根雄加拿大幣98.5萬元。
投資虧損找老板“買單”
記者從庭審中獲悉,曹鑒燎不僅涉嫌收受大量現金賄賂,而且通過索要地塊開發權、鋪位一手承租權后轉讓、轉租,從中獲利上千萬元。
檢察機關查明,1997年間,曹鑒燎和時任廣州市國土房管局市場管理處處長譚麗群等多人,以合作興建綜合樓的名義向沙河鎮經濟發展總公司索要珠江新城G1-5地塊的合作開發權,交由巨聯物業發展公司和廣州市鴻偉發展有限公司長期控制。
2004年8月,曹鑒燎、譚麗群等人將地塊合作開發權轉讓給廣州市天建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從中獲利人民幣2222.8451萬元,其中曹鑒燎分得900萬元。
2010年,曹鑒燎和沙河鎮原鎮長何繼雄等人為廣州聯鴻實業投資有限公司租賃兆聯公司物業提供幫助。次年10月,聯鴻公司實際控制人趙漢杰將廣州市金馬服裝交易城中6個鋪位的一手承租權交給曹鑒燎、何繼雄等人。2012年8月,曹鑒燎、何繼雄等人向他人轉讓上述鋪位承租權,共獲利人民幣600萬元,其中曹鑒燎分得人民幣200萬元。
曹鑒燎不僅借助公權在土地開發和商鋪租賃中“生財有道”,當其子和他人合辦的酒店虧損之時,又以“公務員虧不起”為由,讓合資的老板“買單”。
起訴書顯示,2009年,曹鑒燎之子曹健榮和吳炳錢、曹嗣標三人合資開辦廣州市廣府食藝餐飲有限公司,后來因經營不善導致虧空、結束營業。2011年,曹鑒燎以其是公務員虧不起為由,要求吳炳錢、曹嗣標退回本應由曹健榮承擔損失的380萬元投資款。結果,吳炳錢和曹嗣標各出了190萬元匯到曹健榮控制的銀行賬戶。
親屬炒股住房旅游都有商人“解憂”
手握實權的曹鑒燎,演繹了一出“一人得道雞犬升天”的舉家貪腐大戲,兒子、岳母、妻弟炒股、住房、旅游,都有商人“解憂”。
——兒子炒股、旅游,讓商人充當“提款機”。2007年,在曹鑒燎的要求下,廣州市盈荔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吳炳錢將30萬元人民幣轉賬到曹健榮的銀行賬戶上供其炒股,后又送給曹鑒燎40萬美元供其子旅游。
吳炳錢之所以為曹健榮“買單”,是因為曹鑒燎曾幫吳炳錢控制的一家公司偷漏稅行為得到從輕處罰,並為其控制的一家公司取得增城一塊87.5畝土地開發權提供幫助。
——岳母、妻弟聯手,掏50萬元買下千萬元別墅。1998年,廣州市龍洞龍匯實業有限公司董事長樊志華為曹鑒燎買下一棟別墅。曹鑒燎的妻弟曹博斌僅付了50萬元,便將該棟別墅過戶到曹鑒燎的岳母名下。2009年,曹博斌出售這棟別墅時,價格已是1770萬元。
樊志華對曹鑒燎出手如此闊綽,也是因為曹鑒燎曾為其承攬天河區數個工程和土地開發權提供幫助。
此案將擇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