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4日從吉林省紀委了解到,吉林省紀委通報了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具體規定精神的典型問題,這4起問題分別是:
長春市二道區婦幼保健院副院長李冬超違規使用公車問題。在2013年6月至2015年4月期間,李冬超違規乘坐車牌號為吉AAC561的本單位金杯面包車上班,長春市二道區紀委給予李冬超黨內警告處分。
伊通滿族自治縣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主任尤立奎濫發補貼津貼問題。2014年1月至2015年9月,伊通縣人大常委會違反規定發放通訊補貼1.46萬元。其中尤立奎獲補貼6300元。經由伊通縣人大常委會主任辦公會決定,違規發放宣傳獎勵1.66萬元。四平市紀委給予尤立奎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所得款項已全部上交。
遼源市水資源管理中心副主任科員王增華、東豐縣水資源管理辦公室主任郭元利、遼源市西安區水資源管理中心站長張克遠公款旅游問題。2014年10月20日至24日,王增華、郭元利、張克遠利用參加成都水利培訓班之機,先后到峨眉山、九寨溝等地旅游,並在單位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旅游費用。遼源市紀委分別給予王增華、郭元利、張克遠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款全部收繳。
長嶺縣司法局長嶺司法分局局長(科員)王奎剛違規操辦其子婚宴問題。2015年10月1日,王奎剛在長嶺縣長嶺鎮華膳園大酒店為其子操辦婚禮,違規收受禮金。2015年10月13日,長嶺縣監察局給予王奎剛行政記過處分,建議免去王奎剛長嶺縣司法局長嶺分局局長職務,並收繳其違紀所得。(新華社長春1月24日電 記者段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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